企业缺乏进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压力大,可以试试这两个方法

成本费用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永恒的话题。成本费用是利润的死敌,会消减企业的利润。企业往往会把控制成本费用当作扭亏增效的手段。一方面成本费用是利润的耗减,另一方面成本费用是利润的源泉。所以会有一些企业虚增成本来达到减少利润的目的,虽已司空见惯,但这种方式并不可取。

很多企业其实都会有缺乏进项成本的问题,缺乏进项一个是会造成增值税税负重,一个是会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重。想要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其实比较难。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大家可以尝试:

一、享受增值税的税收返还政策,现在有一些经济开发区正在对外招商引资,针对到当地入驻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政策内容为:增值税给予地方留存的50%-75%(地方留存总税收的40%),相当于企业增值税纳税额的20%-30%;企业所得税给予地方留存的50%-75%(地方留存总税收的32%)相当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16%-24%。纳税大户可以一事一议,扶持资金为纳税次月返还。

二、享受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在当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后,可以不用按企业的成本费用计税,直接看收入。比如一家现代服务业是核定的10%应税所得率,然后再根据5%-35%五级累进制计算,计算出来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个税大概在0.5%-2.19%,加上增值税1%(2020年,2021年恢复3%)、附加税0.06%(2020年,2021年恢复0.18%)。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经营者在完税后提取利润不需要再缴纳个税(分红),2020年综合税率为3%左右,2021年综合税率为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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