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贴近现货市场,苹果期货合约规则改了20200715

为了进一步贴近现货市场的需求,服务苹果产业的发展,郑商所于7月14日发布通知,对苹果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交割月份、交割流程和交割单位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近年来,苹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产量也是逐年增加,在苹果产业的发展过程中,经营主体主要以中小规模的种植户和贸易商为主。苹果期货自上市以来,很好地为种植户与相关企业提供了避险工具,有效地降低了经营风险与经营成本,而如何让苹果期货更加贴近现货实际,助力苹果产业的发展,也是相关部门一直努力的方向。

为此,郑商所开展了此次苹果期货合约规则的修订工作,方便更多的企业主体参与进来,利用苹果期货管理风险。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此次修改究竟涉及哪些方面:

更加贴近现货交易习惯

此次修订对苹果期货基准交割品的质量标准做出了调整。质量容许度从10%调整到20%(虫伤计入质量容许度,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做要求),可溶性固形物要求从13%调整为12.5%,修改后的苹果交割标准有所降低,果农和企业在准备交割品的时候不需要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挑选高规格的货物,更加贴近了现货交易习惯,并且与下游超商要求较为一致,企业给超商备货的货源基本上可以直接用来交割。

未发生褐变的水心病苹果不计入不合格果。水心病,又称冰糖心,主要产于陕西、甘肃、新疆等地,因为近年来西部产区的产量逐年增加,水心病苹果越来越多,又非常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此前水心病的苹果不纳入交割果的范畴内,其实与现货需求并不相符,此次修订与现货下游的需求接轨,也更加符合陕西、甘肃等苹果主产省份的产业现状,让西部更多企业有能力参与苹果期货。

期货合约作了调整。增加了4月合约,取消了7月合约。由于4月份是清明五一期间苹果重要的销售时点,风险管理需求较为强烈,而7月份已经进入苹果销售的淡季,风险管理的需求较小。

调整了交割单位。交割单位由20吨变为10吨,由于苹果产业主体以中小型贸易商为主,10吨/手的交割单位更加便于经营主体的参与。

提高交割效率

修订仓单出入库方面内容。为了降低仓单成本,提高交割效率,将仓库仓单有效期由8个月缩短为6个月,从原来的5月第15个交易日注销修订为3月第15个交易日注销;增加入库时质量容许度不超过15%的要求;修改部分时间的出入库硬度要求,入库硬度统一要求为不得低于7kgf/cm2,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10日(含该日)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2kgf/cm2;入库质量检验由仓库负责变为质检机构负责,检验费用由注册方承担;规定仓库仓单注销出库后不允许再次注册;取消以折算方式注册仓单。

简化车板交割流程。车(船)板最后交割日由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20日调整为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10日,体现了苹果作为生鲜品快购快销的特征,减少了交割双方的时间成本。

严肃交割纪律

适当加重对延误交割的处罚。交割延误滞纳金由原来的5元/吨/天调整为120元/吨/天,可以有效规避恶意拖延交货或收货所造成的货物质量变化风险。苹果作为生鲜品种,质量在短期内就容易发生变化,如果卖方故意拖延交货时间,或买方未及时确认货物质量,会给对方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时交割延误滞纳金收取总额不超过合约价值的20%。

另外,在修订内容生效时间方面,交易所规定取消7月合约一项从苹果2007合约摘牌后实施,其他合约规则自苹果期货2110合约起实施,较为合理。

总体而言,本次规则修订在苹果期货合约规则的原有基础上做出了较大调整,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更加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参与渠道来进行套保或仓单交割,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利用苹果期货的便利性。

我们相信,郑商所此次苹果规则修订,充分利用其两年来积累的苹果交易、交割管理经验,更加紧扣苹果作为生鲜品本身的特点和产业发展格局,完善交割标准和交割流程,必将更好促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服务“三农”。

作者:南华期货咨询服务部 张一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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