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天哲:利簋铭文籀释兼论武王克商日(修订)

摘要:通曉此銘,則周武王克商日唾手可得。顯然,武王克商日這天時辰正是夏三月朔日。與《國周語》“昔武王伐殷,...辰在斗柄”可相互印證。比勘張培瑜先生的《晚殷西周冬至合朔時日表》,惟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歷辛卯年三月初一甲子日)與之合。

“利簋”是目前所能见到的西周初年最早的有铭铜器,于一九七六年三月,在陜西临潼县零口镇零口村被发掘出土。“利簋”甫一出世,即受到学术界的无比重视。因为它是迄今为止涉及武王伐纣这一歷史的唯一实物见证,具有特殊的文物遗存和文献史料价值,对研究武王克商年的界定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其身价远非其他青铜器所能攀比,誉为“国之重器”毫不为过。

牧野之战或称武王克商这一重大歷史事件,无疑是商周两个朝代的分界线。从年代学来讲,这一分界线的推定,具有一点定乾坤的意义。对之前的夏商而言,是其总积年的终点。对其后的西周来说,直接影响到列王年数的估算。因而武王克商日的确立,被誉为整个夏商周断代工程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一环。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的专家学者们正是根据利簋铭文,再结合参考史书记载和天文星象的记载推断,又参考了陜西天文台刘次沅研究员的天文计算结果,终于确定了周武王克商日是在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

古今学者争论了两千多年的问题,看似得到了圆满解决,其实不然。因为“断代工程”给出的周武王克商日这个结论,在哲看来是完全错误的,无非是在古往今来武王克商之年累积了44种说法上再添加一种谬说罢了。就这结论,海内外许多学者也提出过质疑,但极少人能指出关键所在。

“断代工程”确定武王伐殷时间最主要依据是《国语·周语》中伶州鸠答周景王问律的一句话:“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并参考了三国时期韦昭的注解:“岁,岁星也。鹑火,次名,周分野也。从柳九度至张十七度为鹑火。谓武王始发师东行,时殷十一月二十八日戊子,于夏为十月。是时岁星在张十三度。张,鹑火也。”显然,韦昭对歷法的理解是有偏差的。“日在析木之津”和“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表述的是太阳于“析木之津”之位升起,对应的是黄道十二宫的寅位,即东北方向。时令绝非在秋冬,而应在春夏。若是在冬至前后,太阳在极南,人们能看到“星在北维”而看不到“日在北维”的

哲以为,当今研究古史者不研习歷术,且断章取义之弊丝毫不输于汉人,是造成武王克商年歧说纷呈的原因。“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是对前述天象的重要定语,具备重要的歷法意义。然对如此重要的天象观察位置问题,夏商周工程研究者竟以“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无任何可用信息而加以忽略,从而导致了观察位置完全相反的大错,且一错就差至半年,导致整个研究结论全错了。

夏商周断代工程还认为“利簋”铭文中的“岁”当解释为“岁星”,“鼎”解释为“鼎立当头,即位置高的意思…”江晓原先生就是从“岁星鼎立”开始论证,结合青铜铭文、古史中上记录的天象中选取材料,来往回推,计算出武王伐纣的时间是在公元前1044年。哲以为,江先生的论证方法不能说他是错的,然而若是对利簋铭文理解产生了错误,即使用正确的方法也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来,那也是显然的。

先秦古文字的歧义,是常有的事。尤其在商周铜器、甲骨的文字释读,由于各路方家对字义的不同理解,或因句读、释文不一而导致歧说纷呈。比如这利簋铭文中,“岁鼎克闻夙又商”这几个字,理解可以说非常之多,随便一搜,会看到直到现在还有人在写论文解这几个文字,可见其字义很容易分歧。

利簋的面世带有极强的神秘感。利簋被发掘的同年3月8日下午,吉林发生了极为罕见的陨石雨。陨石在离地面19公里左右的空中爆炸,3000多块碎石散落在永吉县境内。其中最大的陨石重1770千克,成为“世界陨石之最”。当护士孟锦云把这个消息读给毛泽东,他听着听着说:“小孟,就读到这里吧,不用再往下读了。”孟锦云发现,毛泽东出现了一种少有的不安和激动。毛泽东告诉孟锦云:“天摇地动,天上掉下大石头,就是要死人了。《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赵云死的时候,都掉过石头折过旗杆……”7月28日,唐山大地震,造成24万人死亡。9月9日,主席仙逝。

天降陨石与毛泽东仙逝

吉林陨石雨降落时,铺天盖地,呼号之声几百里以外清晰可闻。最大的那块陨石是落在一农家院子里,但是却没有一人一畜的伤亡,可谓一奇。当年毛泽东听了身边工作人员读的有关新闻后,曾与工作人员谈起史书上的陨石雨记载和天人感应学说。有的人据此说主席晚年唯心主义了,其实是无稽之谈。中国文明之始,乃观天地循复而制法,是以天文化为人文准则的高级文明。中国古文明,向来是以法天则地为唯物基础的对世界的唯心认识,后世所谓的“科学研究”不也是如此吗?你没看到中国的歷法无论在古代还是在今天,都是世界上最科学最先进的,难道是我们祖先唯心的产物吗?

我们的祖先是从来不唯心的,周文王自知命不久与世,则传宝训于太子发,“清华简保训”歷徴在目。周武王病廖之际,亦曾召周共旦交付后事,《尚书》典文俱在。至于毛泽东,更是不避讳谈及生死。面对衰老多病乃至死亡,主席总是谈笑风生,诙谐幽默。神从来不是自封的,是后世子民对先辈哲人的尊崇所致。古人讲鬼神,后世能明白者甚少。所谓鬼神,皆人精气所归者,有血亲者为神,无血亲者曰鬼。就是说,逝去的先祖是保佑自己同姓血缘子孙的神灵,而对异姓而言就是鬼。然君王天下,以百姓为其亲,恩泽润于四海,故有道君子为天下神。

周武王像-明人绘

文王开基八百年,毛氏衍脉三千里。毛氏泽东作为文王嫡裔,以公元1949年十月建国始计,上推武王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甲子日克商,恰三千年矣。有人会说,你怎么知道武王克商是在这天,难道是你先祖托梦告诉你的。哲曰:“是也非是。利簋铭文已明白写在那里,只是未被人所识尔。”

中国人有时候是很奇离古怪的,明明该信的东西他却不信,明明不该信的他偏信以为真。很多中国人不信自己的祖先是有灵性的,总觉得自己的祖先比不上菩萨、耶稣法力无边,所以年节里祭祖基本是潦草应付。而在年初一的早晨,达官显贵想到的是抢先去著名的寺庙庵堂,烧上一注头香,为的是自己吉星高照,财运享通,永享荣耀。其实中国人最该信仰的就是自己的祖宗,唯有祖先是能和自己心灵相通的。泥菩萨能理解你的祈福吗?耶和华能听懂你的祷告吗?

其实周代先祖们创造的青铜铭文就是人神交流的祭祀文化载体,三千年前,我们的先祖通过它与更早的先人交流,而我们通过它和三千年前的祖先交流。这就是中国古文明的根袛所在,没有文字的传承,一切归结于混沌。“班簋”铭文中毛公就训诫过:“唯民亡(罔)俈(哲按:俈,造也。造诣,训教也。)才(在)彝,悉(昧)天令,故亡。”意思是说“(狷戎国的)民众没有通过彝器刻文与先祖神灵交流,得不到先祖神灵的训教,明白不了天命,所以灭亡了。”

古今以来的专家学者未必比普罗大众要高明多少,同样也会犯普通人常有的怀疑一切的毛病。比如,《尚书》本是远古先民留给后人的典籍,是我国最古老的一部歷史文献留存,它保存了许多殷周时代的原始材料,具有根高的史料价值。由于《尚书》的版本和内容经歷过曲折离奇的变化,两千年来,数以百计的学者,围绕着《尚书》,产生了种种的疑问和争端,至今也没有个定论。

又如今本《竹书纪年》,是五帝以来各朝各代史官所记实录,至先秦战国时期,魏国人有所续编的编年体史书。从清代以来,一些学者开始怀疑它是伪书,到朱右曾、王国维时达到极点。王国维甚至极端地认为“废此书可”。然今本《竹书纪年》的真实性越来越被其他古籍、金文等材料所左证,可以说今本《竹书纪年》多数记载都是当时的实录,只有极少部分可能被错简或是后人注释被混入正文。

在以往44种武王克商年说法里,据今本《竹书纪年》推定的武王克商年正是公元前1050年,与利簋铭文亦可相互印证。可见绕了一大圈,还是古人流传下来的周武王克商之年真确。奇怪否,一点也不奇怪。事实上,是后人的疑古思维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加之学者好标新立异,导致先秦史学研究异说纷呈,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妨碍了正确的研究。

即使如王国维先生,虽学术上颇有建树,在甲骨金文领域有不少独到的创见,然不可否认其某些论说是错误的,且已被后来的学者所证明,如“嫡子继承法始于周公说”、“月相四分说”、“周武王即位未尝改元说”,加之前面说的“今本《竹书纪年》伪书说”,哲认为这是王国维留给后来者研究殷商古史的“四毒”。然由于王国维学术泰斗的地位,今日之多数学者仍在因袭王说,常有引用。而一些有精当的研究成果却没受到应有重视,使得商周歷史研究还是迷雾重重。所以说,好在没听他王国维的,不然这么珍贵的真书却被当作伪书给毁了。

利簋出土快四十年了,一直以来,因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受到学者广泛的重视和研究,其中不乏一些大家,诸如郭沫若、唐兰、于省吾、张政烺、商承祚、黄怀信、徐中舒、黄盛璋等方家都对其作过考释。对利簋铭文“岁鼎”的解释,学界主要是存在“岁祭说”与“岁星说”两派的争论,目前是“岁星说”略占上风。然哲以为,两说皆误。

金文里“鼎、贞”互用。贞,正也。而“岁”,即“时”也。利簋铭向我们叙述的是:“周武王征伐商纣王那年,在甲子日清晨,贞问上苍,吉日正是在这天,(夏歷)三月初一朔日。(因为是顺从了天命)故能次日早晨就占领了商都。到了第八天(辛未),武王在管地,暂时让师旅休整,赐给了右史(官名)利(吉)金(青铜),为武王先公檀(亶)父做了这祭器。”故哲在此提出“岁时说”,且认为利簋铭已给出了准确的周武王克商日,即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歷三月初一。

以往专家学者对利簋铭文考释出现误解,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对铭文释读不够精确。哲向来认为,对青铜彝器铭文的释读,必须是逐字逐句地仔细分析,要深入理解远古祖先们造字含义和当时撰写文字的背景,字籀句读须丝毫无错,方可以竟全功。比如这利簋铭,传统说法是“该器铭文仅有四行32字”,哲以为非也。利簋铭文实为四行35字,二重文(珷、[昏辰])。以往学者漏释一字(即“昏”字下漏释“辰”字,又误认重文一(即“阑,闲”本两字,但学者大都将其释读为“管”字)。

吾毛氏始祖,周武王嫡亲同母幼弟氂季载(典籍中称冉季载或聃季)也。武王克商,先祖有与焉。据《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革殷大典上,“毛叔郑奉明水,卫康叔封布兹,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后世为周王室卿士,子孙代代有掌司徒司空师氏冢宰之职,王言命书,周册典诰,诗雅风颂,宗庙都邑之造,祭器彝铭之作,岁祭征伐,无不有与。终西周二百八十一年间,毛氏既世袭任司空之职,则西周铜器铭文之造,盖一大半皆出自吾毛氏族先祖之手乎?

粤稽古昔,毛公鼎铭文流传于世,而毛泽东始生。党玉琨盗宝鸡戴家湾毛氏大墓,而青铜“王禁”出。自秋收暴动上井冈,转战陜北,乃至建国,毛泽东指挥千军万马打天下,一生涉险无数,然从未受过一处枪伤,不亦有毛氏先祖在天庇佑乎。

呜呼,哲今始知吾毛氏先祖公欲其子孙永宝者,在铭不在鼎也,铭存鼎灭,不足惜也。鼎存而铭灭,则诚遗恨也。文字有灵,人之精魂可依存矣。若夫文字不灭,则精魂不灭,虽身死而灵魂可不朽也。

利簋出而天降陨石雨,地大震,是年主席仙逝,莫非是泽东先祖文武周王唤其归乎?今哲观利簋铭若有所得,则将自何处亲赴告焉。主席呀,“封侯时节君去早,盛饯开处我来迟。往事有稽唯留字,岁月无情只剩诗。”哲往昔曾应诺,籀释考论两周彝铭,迨自毛公鼎始,间或有所得,必书之以文告慰主席在天之灵。今既明武王克商日,则须细表作文以告。为叙述考释方便,哲将释文列于后:

利簋铭天哲之释文:

珷(武王)征商,隹(维)甲子朝,岁鼎(贞)克昏{辰},夙又(有)商。辛未,王才(在)阑,间(闲)师,易(赐)又(右)事(史)利凎(金),用乍(作)檀(亶)公宝樽(尊)彝。

【句释】:

珷(武王)征商

哲按:珷,张政烺认为是“武王二字合文”;唐兰认为是“武王”之“武”专用字;于省吾则认为是“武王”简称。哲以为,张说比较精当。殷代周初,甲骨金文中合文常见。史官记王言命册,多有自造字之举,类之今日之速记,久之则成文为例。以“珷”为言,史官以“武+王”为武王美称,使有专指。古人以生呼其名为不敬,故有氏、名、字、号之演变,帝王死后则加谥以别生称。《史记·殷本纪》“帝辛,天下谓之纣。”哲以为,帝辛名受,“纣”与“受”同声而名恶,此乃以恶名为恶谥之例。谥,《说文》从言,益声。行之迹也。哲以为,谥,从言从益。益,四处漫出。以“四漫”为声。意为“对人之行迹众口言论给予褒贬”。故“珷”非武王自称,亦非谥称,是时人对武王之美称,出自史官之手。武王于《大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从文意上看,可见时人对武王称美“武”当是无疑的。又如武王美称其父为“文考”,而《诗大传》云,牧野之战后,武王“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可见,周文王美谥亦自美称而来。有学者诘难武王非生称,而推定利簋应作于成王初年。以此观之,则利簋始作于武王时不成问题。征商,各家皆无重点训释,唯黄怀信指出,“商”应该专指“商都”。征商,即向商都发起最后攻击,指牧野之战。哲以为,黄说甚确。《武成》篇有“于征伐商、王来自商、有大政于商、陈于商郊...”皆有具体所指,即商都。

隹(维)甲子朝

哲按:隹,"唯"、"维"、"惟"之初文。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惟"云:"按经传多用为发语之词。毛诗皆作维,论语皆作唯,古文尙书皆作惟,今文尙书皆作维。古文尙书作惟者,唐石经之类可证也。今文尚书作维者,汉石经残字可证也。"许慎《说文》解三字则各有不同:唯,诺也;惟,凡思也;维,车盖维也。而解"隹"字云:鸟之短尾緫名也。此释令人难以理解。以哲之愚见,"隹"者,猛禽也,类之鹰、雕。善追围捕杀其他的鸟和小型动物,故隹有二音,一韦声,又"隹、追"同音。隹即古人眼中日之踆乌,也叫三足乌。"隹"后演变为单纯字符构件,作为形旁,与"鸟字边"同义。故"唯"从口隹声即诺也,"惟"从心隹声即思也,"维"从纟隹声即系也。西周鼎铭中常见"隹"字当训读为维,即"时维"之意。甲子,干支名。甲子日,为干支纪日法首日。古贤认为:甲子为干支之始,相同于事之起始,事初确立之时也。由于「甲子」有此特殊含义,故择日皆以甲子日最吉。近人有未明歷数者,以为远古时年月日皆以干支纪,实非也。古昔,干支主要用于纪日,月名则以地支或以数序。干支纪年萌芽于西汉,始行于王莽,通行于东汉后期。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下令在全国推行干支纪年。《左传》载,春秋时晋绛县人自谓,“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吏不知,问诸朝,师旷曰,“七十三年矣”。史赵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按亥之篆体上二横为首,以象二万;下三“人”字,“人”字形同“六”字,象六千六百六十。二万六千六百六十,即为此老七十三岁的日数。可见先秦时,以何种方式纪年一直困扰古人。史官笔法,多以先王祀数纪年或以时王年数纪年,兼行大事纪年法。大事纪年是一种特殊的纪时方式,其形式有纯以大事纪年和“大事+年”两种,常出现在甲骨文、金文以及竹简文字等古文字材料中,从商代一直沿用至战国时期。诸如利簋铭首句,即是大事纪年,首句类指“周武王伐商那年”。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序》云:“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战国时期,有过岁星纪年法或称太岁纪年法,然多所不便,未能盛行。朝,唐人孔颖达疏《诗柏舟》“朝,昧爽也。”昧爽,犹明暗。即谓明暗相交之时,今人所言“拂晓时分”。《尚书.牧誓》开篇云“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岁鼎(贞)克昏{辰},夙又(有)商

按:“维甲子朝”后,“辛未”前几个金文,如何释读断句一直是学界争论之焦点。传统释文为“岁鼎(贞)克昏夙又(有)商”。然哲以为,以往学者于此漏释一字,即“昏”字下漏释“辰”字,此铭“昏辰”是合文的形式书写的。而在后面句子中,各方家又误认重文一,即“阑,闲”本两字,但学者都将其认为是“管”字,详解见下。可谓是该认合文的没认,不该认作合文的倒是认了。“岁鼎克”三字的释读大家多没异见,唯后一字,有释为“昏”,亦有释为{昏耳},解为“闻”字。然分析字形可以看出,此字构型实为二字。上为“昏”(右“巨”,表像“山”;左为“日下三刻”构型。古有言,日下三刻为“昏”,盖此字之象形也。)下为“辰”(字形为“人执手徐缓而张”,《尔雅·释天》:“(太岁)在辰曰执徐。”)中国歷史上有多种观象授时观测体系,如日晷影长、月之盈缺、太阳的黄道运动、恒星的中天测时,以及岁星纪年,辰星正四时等,北斗斡旋运动应当也是其中之一,且是最古老的一套系统,盖源自伏羲时代。《天皇伏羲氏皇策辞》“昊英氏进歷于君曰:歷起甲寅。皇曰:甲日寅辰,乃鸠众于传教台,告民示始甲寅。”伏羲在《皇策辞》中反复告诫相臣,“俾知甲歷,曰月岁时自兹始,无或不记,子勿怠。”有个概念需要明白,即伏羲甲歷是以天干纪日,地干纪时,干支还没用于月名,以“草生月”、“木枯月”、“木王月”等来别称。“草生月”即春分二月,“木枯月”即冬十一月;“木旺月”,即夏五月。到了黄帝时代,帝命大桡改进伏羲甲歷,以干支配合纪日月,六十甲子始行。传说公元前2697年黄帝即位那天正是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日月合璧、五星连珠、七曜齐元”,正好是天文中五星联珠的时候。五星联珠,既是干支歷法的开始,又定此年为黄帝元年,甲子为始元。《史记.封禅书》:「黄帝得宝鼎神策,是岁己酉,朔旦冬至,得天之纪,终而复始。」讲的就是这个事。年始于冬至,月始于朔旦,日始于夜半,甲子日夜半朔旦冬至,其时日分、月分、甲子、食分,乃至日月五星行度均同,以此作为歷法中节气、朔望、日月食和五星的共同起算点,是为上元,“当斯之际,日月五星同度,如合璧连珠然”。了解了这些,我们就能明白周武王为何将“征商”总攻击的时点定在“甲子日”这天的原因了。先秦时代,古人虽是观象授歷,但基本掌握了歷法推步,文武周王、商汤、大禹等先圣皆为推步高手。《荀子非相》云:「禹跳,汤偏,尧舜参牟子。」后世者不解,以为夏禹跛行、商汤偏头,实大谬也。禹跳即禹步也。大禹歷算,常常以步跳为记,外人弗知,以为疯颠。汤偏,大概是商汤爱习惯弯着头思考心算。「尧舜参牟子」是形容尧舜皆圣智也,比常人多一只眼。传至后世,连司马迁都误以为尧舜重瞳,夏禹跛行,商汤偏头,实可笑也。观象授时是中国文明起源时期家国权力形成的显著支撑,也就是通俗说的“知天命、受天命”,向为王者所重。古时以北斗七星观象授歷,也就是斗建。它有昏建、辰建两套系统。简单说就是初昏、平旦两个时点以斗杓(北斗七星)指位来确定时、月、四至、季节等。斗建不仅可以用杓(斗柄)所指,亦可用斗魁所指,还可以用斗中部的斗衡所对。其将北斗七星视为一个可以旋转的具有头(魁)尾(柄)两端与中点(衡)的直线指向器。则“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而魁平旦也当建寅。”古人明白了这其中的奥妙,于观象授时则采取“昏定而晨省”的严苛方式,反复验证自己的判断,以求最精确的命歷授时。斗建虽可精确确定时辰、日、月、季节、朔望等,但它确定不了年份的精准区分,这也是岁星纪年法在春秋战国后盛行起来的原因。考虑到西周古文献及出土青铜铭中皆未能见到有岁星纪年的证据,则周初观象授时当以斗建为主并辅有其他。《尚书大禹谟》:“时乃天道。”天道即天时,天时即天道。观象授时就是制歷顺应天道,命理人事。古时制歷的主要内容就是告朔与置闰。告朔是定每月朔日干支,朔日干支一定,其余日序自有干支。置闰是定节气,一年之气,冬至最要紧。冬至一定,闰与不闰及全年月序就自然清楚。此铭中,岁,时也。鼎,释为贞,金文“鼎、贞”互用。贞,正也。克,定也。昏,日下三刻为昏。辰,地支的第五位。夙,早也。又,通有,此处为占有。商,商王都城。此处指周武王早先观象推步甲子日这天初昏时斗杓在辰位,日月交会,即甲子为朔日,为月之首,吉日。在甲子日拂晓再次验证无误,(正因为是顺从了天命,故战斗异常顺利),次日早晨就占领了商都。《尚书.武成》:“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又武王孟漳誓师时说:“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见《国语》)癸亥为甲子前日,“俟天休命“、”袭于休祥“,表明武王等的就是甲子朔旦这一时刻

辛未,王才(在)阑,闲(闲)师

哲按:辛未,干支日名,甲子后第八天。王,时王,即武王。灭商后“珷“自然为王。才,在的古文。“阑,闲”,以往学者皆目为“管”字重文,哲以为误也,此本二字尔。阑,即古文管也。管,地名,《括地志》谓在“郑州管县“。阑,《说文》门遮也。引申关也。“管”字为后起,古文“关”即“管”。銘中闲从门从月,乃古“间”字,即闲也。空也,隙也。古“闲、间”通用。闲师,师旅间歇、暂驻的意思。

易(赐)又(右)事(史)利凎(金)

哲按:金文“易”,锡之省文。古人赏金为锡,今作赐。又,通右。事,史也。金文”事、史”互通。有学者释为“有司”,哲以为非也。金文”司”自有专用字,写作“嗣”,出土铜器多见,不赘言。右史,先秦史官名,是太史的别称。立于王右,掌记言记事之职。据《世本氏姓》载:“右史,古者右史记事,周有右史武。”宋衷《世本注》认为“古者”就是指西周时代。可见,商周时已有“右史”之名,是应无疑问的。有意思的是,《世本》所称“周有右史武”,不知是否是撰写利簋铭之右史。如是,则或能解释其在铭文中将周武王美称写作“珷”的原因,那是为了“不二名。”利,吉也。凎,古文金,古人以铜为金。利金,即吉金。戎生编钟铭文中即有:“取厥吉金,用作宝协钟”。有学者认为“利”是人名,即前述“右史”之名,认为此句是说武王赏赐了一个名叫“利”的右史。哲以为否,利簋铭是典型史家笔法,撰写者为“右史”是显然的,但要说是“右史”因“贞卜”之功被武王赏赐,而为其先公作簋,则依据显然不足。首先,文武周王皆为贞卜、歷算、推步高手,如前所述,武王孟漳誓师时说:“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可见,选择“甲子朔日克商”是武王准备多年的计划,这个吉日选定不是“利”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所能决定的。姬周家善于制造天命属周的舆论,取商而代是既定的方针。伯夷、叔齐就曾嘲讽周武王“扬梦以说众,杀伐以要利,以此绍殷,是以乱易暴也。”(见《吕氏春秋》)文王受命之说,典籍金文里习见。作为受命的象征,诸书所记有若干征兆,大概都是人为的杰作,大姒之梦显然也是其中之一。《逸周书.大开武》:“周公拜曰:兹顺天,天降寤于程,程降因于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维王其明,用开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一再提到程寤之事。可见文武周王、周公旦、太公望等皆是善于造势的阳谋高手。像推步算歷、判定朔望等这类活,放在今天算不上什么,稍懂得歷法知识的人都会。但在三千年前毫无知识的民众看来,就像我们今人佩服爱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会膜拜的五体投地。当时参战者对周武王的膜拜典籍有载,现在看来还可以感同身受。如“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礼记.祭统.正义》引)又《尚书大传》说“惟丙午,王逮师。前师乃鼓,{付鼓}噪,师乃掏,前歌后舞,格于上天下地,咸曰:「孜孜无怠。天将有立,父母民之,有政有居。」”所以这类事情应是武王亲自操刀谋划的,不会被认为是右史这样的人贞卜的功绩。再则在商周之际,青铜器制作技术在当时是很先进的工艺,一般人无法掌握,亦不大容易得到贵重的铜,王家也不可能让普罗大众掌握此种技术私自铸造。青铜彝器是王者祭祀用具,是和先祖天神交流的神器。哲推测是不被允许私下制造的,应该是官家之专利。在灭商之前的周人青铜器出土寥寥无几,是否表明了这么个现实,当时高超的青铜制作技艺一直被掌握在商王室手中,周人亦未必全掌握。武王灭商后,迁徙了大批殷商王族到西土,一是便于管辖监管,二是人尽其才(包括了青铜制作等人才)为周所用。所以说,当时是不大可能赏赐金给右史,为他的先公做宝彝器。

用乍(作)檀(亶)公宝樽(尊)彝

哲按:乍,作之省文。檀,即亶。亶公,即赫赫有名的周太王亶父。剪商大业正是由亶父发起,经儿子王季、孙子文王两代人努力经营之后,由曾孙武王最后来完成的。《诗经》:“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剪商。至于文武,缵大王之绪。”可见武王成功克商之后,自然第一个要告慰的就是自己的太公亶父的在天之灵,感谢在他的保佑下成功地灭掉了商朝。分析可知,此簋器主之名实非“利”,命名为“利簋”不是很精确。与之类似的情形还有个“何尊“,铭文中“王咸诰史,赐贝卅朋,用作圉公宝尊彝。”由于有学者先将“史”误隶为“何”字,又不知“圉公”乃毛叔郑之名(《世本》载毛叔郑,名圉),也导致命名错误。综上所释,此簋当是武王克商后不久亲自督造,是追念先祖周太王亶父的宗庙祭器,可名其为“武王征商簋”或“周大王亶父簋”

结论:

通晓了此簋铭文,则周武王克商日唾手可得,并不需要其他太多材料的左证。显然,武王克商甲子日这天时辰正是夏三月朔日。与《国语周语》中周景王的乐官伶州鸠所言:“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可相互印证。“辰在斗柄”即夏歷三月也。比勘张培瑜先生的《晚殷西周冬至合朔时日表》,惟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歷辛卯年三月初一甲子日)与之合。此结论又与以明代天一阁本《竹书纪年》推定的BC.1050辛卯年克商的说法相符。假以此日为武王克商日推勘,舆上古文献所记武王伐商年月日、月相、物候皆与天文歷表全合(比对过程略,唯记住三要点,一是采用夏歷,武王克商前自然用的是夏歷。“夏数得天,百王所同”,殷商時夏歷殷歷并用。二是月相绝对是定点的而非王国维谬说“月相四分”。三是武王始伐商到克商是前后两年。)故可論定武王克商日正是此日。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稿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修訂

谨以此文献祭文武周王、太祖泽东及歷代毛氏族先祖

周武王克商日天象 BC.1050年4月11日 卫辉

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 岁在鹑火 天象

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 辰在斗柄 天象

辰在斗柄 日在析木之津 示意图

来源:騰訊空間 作者:毛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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