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轻松收用两媳妇,魔瓜伸向第三个时终于遭了报应!

人们常说唐朝女人开放,宋朝开始变得拘束,到了明朝,简直就是烈女成堆,牌坊遍地。这确实是有证据的,《明史 列女传》中的人物,在历朝国家级正史里,应该算最多的了。当然,列女是指明朝那些值得记入史册的女人,并非个个都是烈女,却也占了绝大部分。然则,有刚烈的也就是有软弱的,有为了贞洁不要命的,也有一撩之下便上钩的。否则,《金瓶梅》也不会出现在明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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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说的,却是明朝人记载的一个凶案。说的是山西寿阳有个叫余国祯的,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春曦、春旭、春明。大哥余春曦取妻汪氏。过门才半年,出事了。那年夏天天旱,春曦往田里去看水,好久未回。汪氏“在房洗浴”。余国祯竟然淫心大动,冲入房中,直接抱住。汪氏挣扎,“难以推托,遂而从焉”。从此公公和媳妇就成了露水夫妻。为了更好地霸占媳妇,余国祯竟然拿了五两银子给儿子做本钱外出做生意。

(李隆基也是著名的扒灰公 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过了几年,二儿子娶妻黄氏。不小心撞见公公与汪氏在干坏事,想退出去,却被公公一把拉住。没几句话,也从了。列位,前面我们不是说吗?明朝烈女牌坊那么多,怎么汪氏和黄氏,连一点羞耻之心都没有呢?我只能说,再压抑的时代,也有会冲破樊篱之人。贞与淫,从来都是互为表里。之所以不断强调贞,很大的一个原因可能就是相反的行为已经很多了。三个人口风很紧,瞒得很好。且余国祯以将来分家多分两个媳妇财产为名,让他们帮忙将魔爪伸向了三媳妇石氏,并且让他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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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石氏是个能上《列女》传的人,被欺负之后,直接回房上吊。有前面两个轻松搞定的经验,他们压根没想到,石氏竟然会如此决然。石氏嫁家来人了。问不出个所以然,只说她自己就上吊了,我们怎么知道她要吊呢?事情就闹到了县太爷那里。这等案子,怎么瞒得过县令大人?饶是汪黄两荡妇套了口供,死不认账,一上刑具,就什么都招了。老爷一听,即刻差人去抓余国祯。这个扒灰公一见衙役,心知不妙,往水里一跳,待被捞上来时,已然断气。另两个女的可不能让他们得便宜自杀。严加看管之下,秋后问斩。而且是跟那些江洋大盗一同受刑,以示对她们行为的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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