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上的悲剧:新郎坠亡,新娘分走大半公婆养老钱

原标题:婚礼上的悲剧:新郎坠亡,新娘分走大半公婆养老钱 来源:埃孚欧财富

新郎婚礼当天坠亡 ,两任妻子与公婆争遗产

攒了一辈子的积蓄突然不属于自己的了,遇到这种事相信谁都无法接受。但现实中这样的故事一直在上演。某媒体报道:

一位家住东北辽宁的老父亲最近遇上了麻烦事,自己的独生子王某亮今年37岁,离异有一个儿子,2019年3月,在没有通知父母的情况下与女友领证结婚,然而就在婚礼当天,儿子突然坠楼身亡。留下的只有183万元的银行存款、两套房产及一辆价值40万元的捷豹汽车。

就在两位老人承受晚年丧子之痛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儿子的新婚妻子和前妻跑上门来,说要分遗产。

官司进行了几轮,最后的判决结果让老两口难以接受。

依照法院4次判决,王某亮名下的房子由前妻、现任妻子、儿子、父母共同分割;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后购买的房子由现任妻子、儿子、父母共同分割。车子也归现任妻子。但183万的存款的归属还有待进一步处理。

按照老人所述,这183万是自己借存在儿子名下,并不属于儿子。这笔钱是自己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但如果按照之前的判决,这183万是要王某亮现任妻子和老夫妇共同分割的。

当这样的悲剧在现实中上演,我们只能报以同情,却无法在法律上为这两位老人做点什么。而老人从给儿子娶第一任妻子开始也是犯了特别多的错误。

根据老人所述,自己是做生意的,儿子因为早年读书不好只能留在自己店里打工,期间每个月给儿子3000元的工资。

儿子10年结婚买房的钱是老人全款出的,房子在儿子名下,车子也是儿子一直在开。而在儿子离婚期间,自己曾想到自己年事已高,担心自己有什么不测儿子无法处理遗产,便把一笔183万元的存款以儿子的名义存在银行里,用的是儿子的银行卡,只有密码和指纹是自己的。

关于这笔183万元的存款究竟是儿子的遗产、儿子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老人的个人财产,是本案最大的疑点。

我们用一张图来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在老人的儿子去世第二天,其现任妻子就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财产保全,儿子的前妻离婚之前没有要求分割房产,如今也跑来要分房子,分存款。

尽管在情理上,大部分人都难以接受这样难看的场面,但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的做法实在是给自己的两任儿媳妇留下太多可操作空间。

结婚一天也能分遗产?

从法律上来说,只要在民政机关领了证。在法律上你就是合法夫妻。你作为配偶就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有资格分他的遗产。

因为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公婆与儿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借存在儿子名下的钱,为什么不属于我?

许多老人因为没有戒备心,内心觉得,我的就是你的,我老了去世了,钱还是留给儿子的,没必要分那么清楚,殊不知,钱一个不当心就变成别人的了。

等到出问题了,再需要证据证明钱是你的钱,就变得异常困难,所以有些事还是要分清楚。

当然,如果男方父亲可以拿出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欠条,或者是沟通记录等证明他当时确确实实是借名存在男方名下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笔钱还是有可能被要回去了。

那么老人儿子的现任妻子要求分割存款是否合理呢?

首先,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之前的图片又派上用场了

可以肯定的是,这笔钱首先不是王某亮和现任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笔存款是2016年9月8日存下,两人19年3月才结婚。由于是用男方身份证存的钱,被认定为王某亮个人财产。

现实最狗血的是,男方现在去世了,这笔存款瞬间变成了遗产。

如果老人无法证明这183万是自己的,最终可能被视为儿子的个人财产,继而成为儿子留下的遗产,现任妻子完全可以按照《继承法》得到这笔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写在最后,这件案子目前还没有完全审理完毕,我们一方面替老人感到可惜和遗憾,自己老年丧子已经非常痛苦,更要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辛苦一辈子的积蓄可能要损失一大半。

另一方面,也给每个人一个警示,一定一定要做好婚前财产公证。虽然我们经常给一些高净值客户做法商科普,但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老人,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指导,蒙受了损失也常常无可奈何。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可以起到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不要再因为婚前羞于讨论财产而在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说真的,爱情纯粹但抵不住金钱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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