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榜》与刑法(二)

在《琅琊榜》中,梅长苏的助手兼保镖飞流,是一个英姿飒爽、乖巧可爱的小男孩,但是他武功一流,惩恶扬善(至少是封建社会意义下的善)。

但是问题来了,飞流杀人无数,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呢?他的杀人情形有没有违法呢?今天谈一下刑法中的责任要件(有责任性阻却事由,也就是说一些能够妨碍飞流承担法律责任的要素)。

古人成熟早,容貌偏老相,从剧中飞流的扮相我们就要推算他的年龄,分为三种情形:14周岁以下,14-16周岁,16周岁以上。

按照刑法17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们看这张童稚未退的面庞,显然不够18周岁,甚至,雅各布怀疑飞流不够14周岁。如果是酱紫,被杀的士兵们就悲催了,因为根据刑法,不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绝对无责任时期或完全无责任时期)。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一方面因为不满14周岁的人 ,尚处于幼年时期,身心发育不成熟,对自己的行为的内容、社会意义与结果,还缺乏明确性的认识,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基于刑事政策的考量。刑法的这一规定具有严格性和绝对性。

假如飞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怎么办?那他应当负相对的刑事责任。因为根据《刑法》17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考量是,一方面因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对严重犯罪行为已经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另一方面是因为上述的几种犯罪,除考虑犯罪的严重性外,还考虑了犯罪的常发性,也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通常实施的严重行为的范围,虽然其他许多犯罪的严重性可能并不轻于上述几种犯罪,但由于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往往难以实施甚至不可能实施,所以刑法没有规定。

可是最奇葩的就是偏偏出现这个武功高强的小孩子,让刑法大跌眼镜。那么飞流有没有办法逃避法律的制裁呢?除非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飞流是个精神病,他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飞流真的是精神病,但是属于间歇性精神病,那么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手痒痒,手起刀落杀人了,也要负刑事责任。

最后我们学习一下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包括:

1、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幼儿

2、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包括: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75周岁的人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限制刑事行为能力并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有无,只是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程度。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指:

已满18周岁的精神正常的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期间犯罪,也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