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见闻:“让”出来的双重尊重
走了一万多步路,上了地铁就见缝插针地找位置坐下了。
往常,我一般是习惯站着的,因为3号线是重庆人气最旺的线路——一座难求、难得拥有,加之工作性质所致,长期坐着伏案,站一站也是挺好的,可以车览城市风光。于是,在地铁、公交车上站着这个习惯就是这样“养成的”。而今天为了奔走办事错过了饭点,确实是有些累了。
刷完朋友圈,才发现面前站着一位老大爷,我立即起身让座。“老师,你坐你坐!”他那一双有力的大手将我按在位置上。
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尴尬的是:我浑身显得是那么的无力!我又站起来给他让座,他重复了那句话,不同的是,这次按的不是我的手臂而是肩膀。
最终,我还是坐了下来,心里有些不安:他是不愿意别人认为他老了?他用硬朗的身板证明,自己不想被人过早地归入老人的行列?
他面前有一个小背篓,就是经常看到的那些村民背那种,他们在车站或路口卖时鲜果蔬,像我那些一生在乡间耕作的父辈。
“他是怜惜你们这些年轻人,上班辛苦在车上更需要休息。”旁边坐着的大妈说,“你莫让了嘛。”
这一天是“五四”青年节,关于“青年”的定义,朋友圈里有很多版本,最喜闻乐见的版本是44岁这个“上限”。就是这个版本,去年我才算青年。虽然我无缘再过青年节了,但大爷大妈的一番话特别令人感动。
“刚才我没有注意到,你只坐了半个屁股,来,坐进来,抱着娃儿才安全些。”还没有到站,大妈就站起来了。原来,大妈是让那个年轻妇女。那个年轻妇女背着东西,抱着熟睡的孩子,她“全方位”落座后对大妈好一番感谢。
关于“让座”,有一个生猛新闻:2014年,在郑州市一辆公交车上,一个老人“主动”要求一个年轻人让座,那个年轻人说自己状态不好、上班又累,“就是不让”。结果双方发生争吵、辱骂、抓扯……
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讨论。那个年轻人的委屈也得到一些老年人的理解,他们竟举着写有“老年人要给年轻人让座”的纸牌,呼吁大家要“双重尊重”,学会换位思考,社会才更和谐。
回溯“让座”简史,我们发现,时代赋予了它新的涵义。
1934年,民国政府发布《新生活运动须知》,十条规则中有一句“乘车搭船,上落莫挤;先让妇孺,老弱扶持”。这是政府发文最早的让座倡议。
20世纪60年代,全国掀起“学雷锋”活动热潮,让座蔚然成风,“抢着让座”新闻见诸各地报道。
1984年,“让座”正式写入规则。当年出台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中提出,“谦让老、幼、病、残者以及孕妇优先上车、船,主动给他们让座”。
1993年,该规则作出修订,让座对象中增加“怀抱婴儿者”,而且在让座前加了个副词“应该”。这个版本自1994年起施行,至今没有再修改。
上世纪80年代,长春、昆明、沈阳、青岛等一批城市都推出各自的公共交通管理办法或车船乘坐规定,“主动让座”是其中必备条文。
在各个版本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均有“主动给老幼病残让座”此类表述;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不仅要“让座”,还需“让路”。
从行文上看,与对吸烟、吐痰、踩踏坐席、携带危险品等行为采用“不得”“禁止”等强制性表述不同,对让座的表述多用“优先”“主动”等语,也没有提及不让座行为如何处理。
新世纪以来,老年人优惠或免费乘坐公交的规定普及全国多数地方,与此相随,“让座之争”也在全国多地上演,不少地方采取奖励方式来推动让座。比如:2005年,绍兴公交公司给让座者每人每次一张爱心卡,凭此卡可充值5角;
2006年,武汉推行奖励文明,让座50次赠30元公交卡……
2008年,《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提出,“乘公交不让座要罚50元并赶下车”,引发轩然大波,事后,当地解释称,“系技术失误导致,罚款一事不必当真”,此事不了了之。
同一年,北京市公交集团出台新规——老人上车没找到座位前,公交车不能启动,且每辆公交车的“老幼病残孕”专座须达到10%以上。
2010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让与扶携已是几千年的美德,今天看来,“老”与“幼”是相对的,并无具体年龄的界定,我们提了多年的“老年社会”——一个老年人占比越来越大的社会,在“双重尊重”下的礼让中,我们感受到了回荡内心的温暖——
有的老人认为,你给年轻人让个座位,年轻人还会更加尊重你。希望更多的老年人能体谅年轻人的辛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地改变一下传统思维,不妨给年轻人让个座。
“爱人者人恒爱之,重人者人恒重之”。尊重是双向的,你能给人尊重,别人也报以欣赏。年轻人给老人让坐是社会风尚,老人给年轻人让座是一种关爱,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