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把我管的服服帖帖
今后的日子里,我与你结伴同行
下午3点,看见丽丽发的朋友圈: 也不知道忙的啥,现在才吃中午饭。附图是几份米线。
我给她打上: 是不是老公又出发了。
她回: 最知我的人,是你 ! [呲牙]
我又发过去: 老虎不在家,猴子成了王。
她又打来: 把孩子也饿坏了,我这个当妈的一不被人管着就自律性非常差,比较之下还是比较喜欢被管着的那个我[愉快]
过了一会儿她又发: 世上有一种人,她们天生像东郭先生一样,软耳朵,柔眼睛,不定性情,她们没有能力管理好自己,上天就会派一个人来管理你,一开始觉得很束缚,很烦,但是渐渐的,你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这个被管理的更优秀更好的自己,甚至依赖上了这个人的管理。比如唐僧管理孙悟空,某某媳妇管理丈夫,某某丈夫管理媳妇,真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愉快]。
丽丽,她变了呢!
说起她,真真可以写出一部好看的电视剧。
她天生风流成性,轻浮无比,长着一张欲望强烈的脸,淫荡诱惑的勾魂眼,饱满丰盈的火辣身材,美美哒,浪浪哒,骚骚哒,男人谁见谁想睡她,女人谁见谁嫉妒她那种。
她四岁谈恋爱,六岁献初吻,八岁就对心仪的异性有生理反应。
曾经,她和两个臭味相投的姊妹号称为校园三朵花,把我们那几级校风搅得激情荡漾,乌烟瘴气。
她们的大胆穿着和对性隐私的暴露让人瞠目结舌,其中的一个姊妹在第二年就让学校除名,剩下的两人总算是略微收敛了点好歹完成了学业。
到了社会上,她们三个更是肆无忌惮的风流成性,臭名远扬,父母蒙羞;分明是毫无自律,不作不死的节奏,她们却称之为“新女性的独立,自由 !”
果然,那位被学校除名的姊妹,被人杀害,抛尸荒野,死相难看,并且死后的名声也是很不堪,传说是因为男人排队睡她发生了矛盾。
正应了一句话: 赌近盗,淫近杀。
这让我想起一位民国美女作家余美颜,身体写作第一人,入幕之宾三千,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欲女”、“荡妇”。
被人冠以如此称号,其平生作为可想而知。
她的出身并不贫困,这就和许多迫于生计压力误入歧途的女孩子有了根本的区别。她的父亲是一名商人,母亲据说是“饱读诗书”,因此在那时她能入学读书。
本应是希望满满,前途无量的日子却因为她招蜂引蝶改变。因为她在学校总是和男人打情骂俏,回家总有男人尾随其后,余父因此才让她辍学回家,在家中补习国文、英文。
在家的她还是那么的不安分,很快,余美颜便因为穿泳衣公然下水游泳而成了当地的“小明星”。
此时她给人的印象,还仅限于勇敢、美丽,也因此迎来了她人生中唯一的一段婚姻——首富公子对她一见钟情,上门求婚。
父母对这位年貌相当又家境富裕的年轻人十分满意,于是,余美颜在十八岁时嫁入了谭家。
新婚燕尔的生活当然是幸福甜蜜的,只是谭家是商人,自然少不了奔波忙碌,丈夫离家打理生意,余美颜难耐寂寞,又不愿意安分守己的过乏味的日子,于是,“因种种关系, 感觉婚姻不自由之痛苦”离家出走,后来被卷入一桩刺杀案。谭家无法忍受这样的媳妇,便与之解除了婚约。
余父盛怒之下,又管教不了如此叛逆的女儿,只好将她送进了 “习艺所”改造,却也是无济于事,余美颜离开习艺所之后,更加变本加厉的寻欢作乐,父母怀着对她的失望和无奈与之决裂。
从此,余美颜摆脱了婚姻的束缚,摆脱了父母的管束,没了羁绊,成了一只四处飞舞的蝴蝶,寻找到了她所追求的 “自由”。
此后的十年,对于余美颜来说,每一天其实都是大致相同的。放纵自我,玩弄男人,挥霍无度,为所欲为。她穿梭于各大城市,穿梭于达官显贵之间,以勾引到手各种男人为荣耀。
自己承认入幕之宾有3000人之多;她还在沐浴之后,赤身裸体置身于门口,在来往人的瞠目中谈笑风生………
种种作为,让她成了小报的娱乐头条,她用青春、美貌和身体去放浪形骸,去燃烧生命;道德沦陷,三观尽毁,对于别人对她的指责,她回应说:“无论古今中外,只有男子可以玩弄女子,女子不能玩弄男子,所以我和数千男子性交,这是我玩弄男子的一种把戏。”
这个女人,本可以有安逸的生活,美满的婚姻,社会没有逼良为娼,也没有对她不公,是她自己为了所谓的自由,放弃了这一切。
她自以为在玩弄男性,却不知道,她玩弄的只是自己。
最终,当她厌烦了放纵的生活,想要得到异性的尊重和家庭的认可时,却早已失去了资格,欲望的放纵输光了人生。
终于,余美颜在1928年4月跳海自杀。
蔡元培曾说:“自由,美德也。若受外界之压制而不及其度,则尽力以为之,虽流血亦所不顾,所谓'不自由毋宁死’是也。然若过于其度而有愧于己,有害于人,则不复为自由,而谓之放纵。放纵者,自由之敌也。”
余美颜,包括现代有很多很多女人所谓追求的自由其实就是放任自己欲望的不自律罢了。
我在想,假如余美颜的丈夫管自己的妻子严一点,上心一点,把她降服住。
当然古人云 : “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
意思是君子对于优点,要自己身上拥有以后再去要求别人;对于缺点,要自己身上没有以后再去批评别人。
管人的那一方自己首先身正严明,光明磊落才会让人心服口服。
那么此女子在丈夫出于爱的严格的管理下是否会人生重写呢(享受健康的生活,尽孝父母,承欢膝下,夫妻和睦,儿孙满堂,寿终正寝)
有时候我觉得丽丽像极了余美颜,恍惚中似乎感觉是前生今世,不一样的是,丽丽她遇见了一个管理自己的老公 !
她的老公真的管的她很严很严。
婚前丽丽是成天泡在夜店、舞厅、酒吧、KTV的女人,音乐一响,灯光一暗,她就脚痒心醉身酥软,此时被帅气的男人拥入舞池,眼神交错,眉目传情,气息互换,暧昧不清,简直是人生一大享受 !
就是这样的一个她,婚后再也没去过那种地方,老公说是“为了孩子好 !”
她的老公真的管的很严!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有的爱情真的是不虐不痛快!
有的人真的是爱就去把她降服!
男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
陈小春,相信大多人的第一印象,还是《古惑仔》里一脸痞气、玩世不恭的“山鸡”哥。
在成名后遇见应采儿之前,陈小春的生活也跟“山鸡“类似,曾经是香港娱乐圈不羁男星的代表,混夜店、爆粗口、节目罢录、与媒体交恶痛骂狗仔.....被拍到永远是暴脾气和一张臭脸。
陈小春臭脾气的渐渐收敛,是在认识应采儿之后。因为宁采儿管的他很严。硬把放荡浪子、负面绯闻一堆、爱玩爱夜店的陈小春,变成了老婆奴! 妻管严 !
谈恋爱的时候就“约法三章”,要求陈小春每天报备自己的行程,去哪里、和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回来;睡前要跟她说晚安。
2007年媒体拍到陈小春为应采儿过生日,陈小春提出隐瞒,应采儿却选择被拍到了就大方公开。陈小春养成了对应采儿的话乖乖照做的习惯,每次回答都是:“对哦,好哦”。
陈小春在婚礼现场签下了不平等的“卖身契”,答应要做应采儿一辈子的老婆奴。他的一切都归应采儿所有,所有的爱、深情、温柔只给应采儿一个人。
应采儿还把陈小春养成了避嫌的习惯,懂得了家庭的责任和对婚姻、妻子的尊重,时时刻刻都标榜自己是"应采儿的老公",克制自己的言行。
曾经俩人参加一档综艺节目,陈小春穿了一身特别正式的西装,原因是:“自己都结婚了,是别人的老公了,应该严肃一点”。
后来主持人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在街上看美女被应采儿发现了怎么办?他回答:"对不起,我没有这个习惯"。
陈小春经常要外出工作,应采儿在家照顾jasper,当被问到如何拒绝外面的诱惑时,他表示为了怕老婆乱想,他曾经想过不用手机,但是实在不行不方便,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尽量不和别人有眼神接触。手机都会乖乖的教给老婆,绝对没有秘密,照片和短信都不会删除。
男人的面子和自尊不要也罢,谁让老婆管的严呢!
婚后的应采儿更是强势断掉陈小春一切的绯闻,她甚至还表示如果陈小春出轨,就买凶杀了两个人(哈哈哈,真是凶悍到夸张)。
如此强势的管理,难怪山鸡哥如此的听话,连手机里存的昵称都是“大人”。
陈小春曾这样评价应采儿:“她是我的女朋友。她很野蛮,对我说话很大声,会很直接的要求我,可我就是被她吃的死死的;我自己放荡不羁,高冷炫酷,找女友就是要找那种可以压制自己的,女友越凶,我就越觉得爽气。”
也许爱情就是一物降一物吧。
一个男人,会因为爱的管理一开始也许是满心抱怨的去做,最终会发自内心做出改变,成为顶天立地的丈夫和父亲;
一个女人,会因为爱的强制,一开始也许会觉得很委屈甚至想逃离,最终会从外到内变得温柔体贴明事理,关键是自己也爱上了这个重塑改变的自己,成为优秀的妻子和母亲。
就像丽丽,她真的变了,是发自内心的改变和提升。她又发朋友圈了,是一家三口旅游的虐狗美照,明媚的阳光下幸福的一家人,祝福你们。
我们不得不承认,
有一种安分守己是管理出来的;
有一种爱情专一是调教出来的;
有一种天长地久是被动过来的;
有一种白头偕老是强制成就的;
有一种幸福美满是被逼滋生的!
被人管着也会上瘾的!
以爱为目的的管理,
来吧!
管我!
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