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发现洗手池不足巴掌大 精装房的坑怎么跨?

最近一位业主收房时看到洗手池震惊了

是的,你没看错!

广州一小区业主验房时才发现阳台洗手盆仅巴掌大!

洗手盆结果连手都放不进去啊

这么小的一个洗手盆,不要说大人就连小孩要使用也很麻烦吧!

这跟买房前看过的样板间完全不一样!业主购房前看的是标准大小的洗手盆。验房时就变成了巴掌大小的奇葩洗手盆!

据业主透露,这样设计的洗手盆分布得比较散,有的在04户型,有的则是02户型,而除了巴掌大小外,有户型的洗手盆还是“7字型”,对比眼下这个可能稍微大一点点,但使用起来也是十分不便。

业主们首先反映的就是:这么小的洗手盆丝毫没有实用性,一个巴掌大小的洗手盆无论怎么使用水都会洒在外面。而且还有一些洗手盆还呈现7字型,这样的设计别说实用性了,就连看上去也只觉得怪异。

对于业主们的这一质疑,开发商给出的回应是房价低所以配置装修的价位也低,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开发商并不认为这一点他们做错了什么。

业主们第二质疑的点是:当时在购房前大家也都是看过样板间的,样板间的洗手盆是正常的;而现在收房的洗手盆是这种情况,这难免让业主感觉自己被欺骗了。

对此开发商给出了解释让业主们更加愤怒了。开发商回应称:这些业主买的房子是他们的三期楼盘,而开放的样板间是二期的楼盘样板间,所以有差距自然是合情合理。

除此以外,开发商还振振有词,业主买的应该是我们二期房,现在开放的板房是我们的三期,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产品,他们定价也不一样,三期的房子定价本来就比二期要高,所以它的肯定要大一些,二期的盆要小一些,因为样板房的定价比业主所购房屋定价高,所以配套产品也有所差异。

案件来源:钱江晚报

嘉宾:张莹律师

上海段和段(昆明)律师事务所

方弘:洗手盆洗不了手,而开发商还对此振振有词。业主只能接受现状还是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权益呢?

张莹律师:开发商明显构成违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3条规定:样板房和楼盘模型法律上是以商品户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许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买卖合同,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的样板房就是实物展示,对合同是否签订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样板房应作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即开发商违反了合同内容向业主提供了与合约完全差别较大的房子构成违约。

所以,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

方弘:业主可以如何维权?维权依据?

张莹律师:业主可以依据以下证据维权:

1、样板间参观时所拍摄的装修设备的品牌、装修整体布局、房屋里使用空间大小的照片。

2、房地产开放商售房时给的宣传资料。

3、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就房屋装修的材质等问题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这个也是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方弘:样板间和交付不一样的情况通常问题会出现在哪?

张莹律师:首先,开发商为了体现卧室的宽敞度,通常会采取比较小尺寸的床、衣柜、桌子,购房者不仔细注意很可能注意不到。比如:购房者购买了房屋之后才发现房屋的卧室,不能够满足正常的使用需求的。

其次,建议消费者去参观样板间的时候一定要随身携带尺子,可以有效的避免视觉上的错位。

再者,样板间为了体现明亮度,通常都是开着灯的。那么消费者去参观样板间的时候可以把灯给关了,具体看房屋的采光情况。要特别注意房屋的卫生间和厨房采光。因为这两个部分一般的采光情况都不会很好,关了灯的看会更为直观。

然后,看样板间的时候一定要结合户型图,对比户型图和样板间的具体情况,会给我们一个比较直观的感受,同一楼层有不同房间也可以参观一下其他的房间,这话会给我们一个比较直观的印象。

购房者取证时,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一直录像。如果没有录像,那么把测量的结果用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以后出现问题用来维权是很有帮助的。

最后,样板间的规格和最后交房不一致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去维护权益:

一是,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按照样板间的规格进行交房

二是,在交房了之后要求开发商按照样板间的规格进行重新装修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协商,可以让开发商适当降低房价或者给予适当赔偿。

如果始终与开发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就要收集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维护正当的权益。

方弘:购房者在购买精装房时注意的问题?

张莹律师:购房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对房地产开发商综合实力进行考察,了解开发商之前做过的类似项目、具体情况,看看业主的具体反馈,这是对于开发商综合实力的考量方式。

二、验房时候要求提供装修装饰提供方相关的资质,装修装饰的质量。

另外,我们要重视违约责任具体的约定,一般而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特别是装修装饰的违约责任,它是有两个约定:

第一:对于装修装饰和设施部分,会有一个差价的双倍赔偿。

第二:开发商与消费者自行约定。

如果采取的是第一种方式,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装修装饰以及设施设备的具体价格,这样才有计算依据。

采取第二种方式的话,除了对于设施设备具体的价格进行约定,合同里还要对双方的违约责任做详细的约定。比如:违约金约定为20%,会更好的保护我们的权益。

三、交房时要对房屋进行检查,比如:房屋的墙体、地板、排水防水措施检查。

方弘:任何一家房地产商都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盈利赚钱建立在强词夺理、霸道无理、丝毫不考虑购房者的感受的基础上,就必须要为自己无法无德的行为买单了。

开发商除了承担违法成本以外,更多的是声誉的丧失。丧失了市场声誉,就等于失去了市场,任何一家开发商都是走不长的。

而目前,市场并不能淘汰所有的类似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擦亮眼睛,请专业人士帮忙选房子看合同。事前的谨慎总比事后维权要轻松得多。

编辑:陈可

嘉宾:张莹律师

上海段和段(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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