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做清官,朱元璋蓄意饿死你
有人认为明朝给官员极低俸禄是因为朱元璋爱惜民力,此说极其扯淡。且不论俸禄过低会大大地促进官员用手中权力谋私,在虐待官员的同时朱元璋对自己的子孙也就是藩王,以及少数逃过其屠刀的勋贵,却待之唯恐不厚,为他们耗民力修奢侈豪华的宫殿,从民间汲取用之不竭的奉养,可见他虐官与爱民无关,就是想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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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洪武朝的百姓的生存状况,在独夫统治下,百姓只有乖乖受虐,而且一不小心就会掉脑袋,甚至是牵连邻居、家人,各类酷刑也是层出不穷,总之作为洪武朝的底层百姓,没有思想、没有自由、乖乖听话才是唯一的活路。
可能有人会说,那如果成为官僚阶级的一份子,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后在洪武朝的生活又该如何呢?
在洪武朝,不要以为当了官就舒服了,大明王朝的官员本质上就是皇帝的奴才,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大的权力,甚至连基本的权利都没有。尤其是其生活并非电视剧中描绘穿金戴银、衣食无忧。
作为洪武朝的官员,你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什么叫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因为明朝官员的薪资实在是太低了。
明朝官员如果不贪污
只能像海瑞那样吃肉当奢侈消费了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明官俸最薄”,《明史》对此也进行了狠狠的揭露“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那么,明代官员的俸禄到底如何呢?你在明朝做官能拿到多少工资呢?
明代官员的俸禄制度初创于洪武四年,洪武十二年进行了一次改革,到了洪武二十五年正式确立下来,并陪着朱明王朝走过了两百多年的历史。
我们以最终版的俸禄制度为例,正一品官员每个月俸禄87石米,一年1044石,最小的品官从九品,每月5石米,一年60石大米。洪武年间俸禄主要是以米支付,但有时也折算成钱钞,一石米折算成钱一千或者钞一贯。
这里的钞是朱元璋发行的大明宝钞,为明代法定货币的一种。但是大明宝钞的本质就是纸张,不具备金属货币的价值,而且发行时连准备金都没有,说是纸币也很勉强。尤其是在朱元璋随心所欲的发行宝钞后,社会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大明宝钞更是飞速地向废纸方向发展。
黄仁宇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中统计了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在各种场合赏赐宝钞的记录,由此推算出“仅在那一年,皇帝赏赐的宝钞就有 9500 万贯。而那一年政府记录的收入以纸币来折算有 20382990 贯。以前面的数字扣除后面的数字,我们可以知道洪武皇帝仅在 1390 年就发行了 7500 万贯新钞,造成市场上通货膨胀。”
每年大量的发行,但是回收的少,而且禁止白银和铜钱流通,更加加剧了宝钞的贬值,所以要是给你发的俸禄是大明宝钞,那就只能恭喜你了。
朱元璋发行大明宝钞不设准备金
整个古代只此一份
此外洪武以后,俸禄还有本色、折色之分。本色分为三种,一为月米,无论官员的品级有多高,每人每月一石;二为折绢,每批绢折算银六到七钱,三为折银,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
而折色也分为两种,一为本色钞,二十贯折米一石;二是绢布折钞,绢每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并且国家规定一品官支本色十分之三,九品十分之七。所以每个月给你发工资就是发一点米、一些绢布和一些钱钞。当然这都算是幸运的,等你哪个月发薪水的时候领着一些胡椒、苏木回家,那时你就知道了什么叫“皇恩浩荡”。
对于明朝官员薪资,可能大家没有具体的概念,但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们来比较一下其他朝代的官员俸禄。
西汉时是根据秩别来发放月俸的,最高级别的丞相,月薪6000,相当于600斛谷物,最低级别的百石以下小吏,每个月大概也有6斛谷物。至于唐代,官员工资体系比较完整,有禄米、俸钱、职田、禄力等,算下来,开元年间一品京官每个月可以领月俸一万一千钱+禄米58石+职田米60石,从九品每月可领月俸一千五百钱+30石+2顷职田米,相比于明朝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了。
至于宋朝,经济繁荣,环境宽松,官员薪资整体比唐朝要高,和明朝不在一个档次。虽说清朝继承的是明朝的薄薪制度,但总的来说薪资水平还是要比明朝好一些,而且人家知道吸取教训,设立养廉银制度,提高官员收入,因此对比历代官员薪资,大明朝官员的薪水应该是最低的了。
在低薪制度面前,大明朝的官员受不住了,甚至出现过官员“竟以饥寒卒”、“卒之日,贫不能葬”的现象,而同时朱元璋给藩王的待遇则唯恐不厚,两相对比可以知道除了朱家的人,其他所有人在朱元璋眼里都是奴才。
朱元璋之子鲁荒王出行的排场
生活如此难熬,所以时不时会有官员进言要求“乞下廷议增俸”,但是想加薪,哪有那么容易。
都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既然死工资低,那就利用权力来赚点“外快”,也不枉寒窗苦读数十年。但是这些想法在洪武朝,门都没有,从底层出身的朱元璋深知权力带来的好处,尤其是在赚钱方面,所以下令严禁贪腐,并且有一系列酷刑来惩处贪官。
最有名的应当是剥皮揎草,将贪腐份子的皮剥了,然后往里面填充稻草,用来警示大家。赵翼《廿二史札记》记载:“明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草”,并且“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触目警心。”《明会典》规定官员枉法贪赃八十贯就判处绞刑,对于贪腐,朱元璋采取零容忍态度。《万历野获编》记载:“太祖开国时,亦有赃官剥皮囊草之令。遭此刑者,即于所治之地,留贮其皮,以示继至之官。”
反腐固然没错,但是朱元璋没有看到官员大肆腐败的根源,如果说薪资待遇比较合理,那么贪腐之风确实应该遏制,但是有明一代,贪腐层出不穷,越禁越多,朱元璋没有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而且参看朱元璋给藩王的优厚待遇,更可以知晓给官员定低俸并非爱护百姓,只不过是出于其极度刻薄的性格罢了。
正如顾炎武分析的那样:“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自赡其家也”、“今之制,禄不过唐人之什二三,彼无以自赡,焉得而不取诸民乎?”只可惜老朱从没想过这些。面对贪腐日益严重的大明王朝,老朱只是不断地忧心甚至是痛心,让你们当了官,还不知足,还想要吃饱,太可恶了!
可能有人说在职时苦一点没关系,好歹是体制内,退休了生活也有保障,对此我真能说,太天真了。
明初朱元璋规定“凡内外大小官员,年七十者听令致仕”,规定退休年龄为70岁,到了洪武十三年,天下安定,又把退休年龄改到了六十岁,《明会典》规定:“令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
目前关于明朝官员退休后是否有俸禄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是史料记载官员拿退休金的都是特例,因此学界一般认为明朝官员退休后是没有俸禄可拿的。周荣先生在《明代致仕官员的食俸与养老》一文中说“明初并没有建立致仕官员的食俸制度”,并且给出了具体分析。张显清先生也认为“明代致仕官员一般没有俸禄”。永乐十九年,朝廷下令,官员退休后“若无子嗣,孤独不能自存者,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这似乎也可佐证无俸之说。
明初部分官员大约会如此收场
再来看看其他朝代,汉代规定退休后可以拿原来薪水的三分之一,北魏及唐宋甚至是元、清的官员致仕后,根据在职时的表现,可享受“半俸”或“全俸”的待遇,至于辽代,“增俸以休于家”,退休后拿到的工资比工作时还高,两相对比,朱元璋的抠门真是到了极致,由此在大明王朝想要通过做官来光宗耀祖、荣华富贵简直是痴人说梦。
当然了,作为官员,毕竟在岗期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退休后还是可以享受一些赋税减免、退休赏赐政策的,但是这依旧解决不了严苛的待遇问题。
在老朱看来,低薪能够构建廉洁官员体系,但是当大家的生活之需都满足不了时,什么廉洁奉公、恪尽职守都是鬼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低薪的后果就是明朝整个时代的贪腐成风,自上而下贪墨横行,与朱元璋最初的设想完全背道而驰。
虽然我们不能夸大薪资高低与官员廉洁的关系,但是薪资问题一定是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