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1/6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逐渐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不断蓬勃壮大,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承接政府职能、反映社区需求、繁荣文化事业、维护居民权益、发展社会公益等,增进了社区与居民的互动,弥补了社会居委会功能不足,成为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妇女维权、促进发展、提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清河区7个街道44个社区共有注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13个,其中女性社会组织135个。一、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概念、特征社会组织是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社区地域为主要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主要目的,由社区居民自主成立或参与的民间自发组织,主要包括社区社会团体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则是以女性居民为主要成员,由女性居民自主成立或参与的民间自发组织。一般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群众性。女性社会组织可以把具有共同特点或需求的人组织起来,建立相应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居民交往和沟通需求。其中以娱乐、健康2/6为目的的艺术团、健身队、戏迷社等数量众多,已成为社区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服务性。女性社会组织是将年龄相仿、兴趣相似、利益相同的居民组织到一起,通过自愿参与各种团队活动,为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如四点半课堂、放心吧校外辅导站、青少年书法小组、妇女儿童之家、孝老养老协会、阳光心理咨询中心等。三是公益性。女性社会组织通过聚合社会资源,发挥成员的特长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引领居民承担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巡逻队、邻里之家协调会、禁赌禁毒协会、妇女维权工作站、免费红娘等。实践证明,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以服务社区需求、活跃社区生活、提升社区文明为目的,在促进社区自治、加强社区管理、整合社区资源、托展社区服务、丰富居民生活、增强居民公益服务意识、提高居民参与水平、增强社区凝聚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连接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的纽带。二、清河区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清河区共有登记、备案的社区女性社会组织135个,占社区社会组织总数的。参与的妇女群众近2万名,其中参家文化、健身团队的人数最多年龄跨度较大,有在校3/6女大学生,也有退休多年的古稀老人人员构成非常广泛,从事各行各业的都有,有的有特长,有的有热情,多为心态阳光、积极向上的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组织的目的基本一致,丰富生活,凝聚力量,助人自助,促进社区和谐。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文体类组织,如诗词协会、书画社、舞蹈队、戏曲协会等71个,吸引居民广泛参与,提升素质,交流感情,深厚友谊。其中“广场舞”参与人数最多、也最为活跃,除自娱自乐、强身健体之外,还积极参与市、区举办的健身操舞大赛,展示时代风尚。二是服务类组织,如家政服务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15个,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目标,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长西街道上海路社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是全市首家进入社区的社工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空巢老人、单亲困难母亲提供专业服务。三是公益类组织,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劝导队、巡逻队等38个,践行“助人者自助,乐己者乐人”理念,动员更多的人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水渡口街道东郊社区的“免费红娘”已承接2场大型相亲会,为大龄单身青年婚恋提供指导和服务。此外,还有管理型组织、维权组织,如计划生育协会、妇女维权工作站、妇女议事会等11个,参与讨论社区重4/6大事项、反馈妇女意见和建议等,提高社区自治水平。三、清河区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在满足社区多元化需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运作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影响有序发展。有的部门和社区领导对女性社区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也有的存在应付思想,没有将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管理真正列入工作日程主管部门、民政、妇联与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较少,开展的宣传、培训、指导不够,导致有的社会组织处于无序状态。二是资金匮乏,影响活动开展。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在于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支撑。其中,除极少数能争取到居委会的支持或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外,大多数都依靠负责人自筹或是向会员收取少量会费解决,受经费制约,有的女性社会组织只能缩小活动规模、减少活动次数。有的居委会办公场地小,不能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固定的活动场所,影响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制约了女性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三是管理欠缺,影响规范发展。有的女性社会组织成立时有章程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有的女性社会组织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女性社会组织公信度不高有的5/6女性社会组织结构松散,缺少机制约束,加入、退出都很随意。另外,也有一部分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的“散兵游勇”,还有的甚至出现借“组织”为名举办商业营利活动等,给社区女性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四、几点对策与建议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结合当前实际,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女性社会组织,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需要政府部门、组织自身、妇联等多方面共同努力。第一,转变观念,重视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政府部门充分认识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党建带妇建力度,将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放入社区规划中统一部署,使女性社会组织的数量、种类等符合社区发展需求,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依法登记备案,分类管理,通过资金投入、项目招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扶持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第二,强化管理,提升女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女性社会组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标准,建立健全组织规6/6章制度,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优质服务,培育女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协作精神,为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人才资源。第三,加强联系,整合女性社会组织各类资源。加强对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服务,是妇联组织延伸工作手臂的一个重要领域。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的作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指导街道建立社区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取“街道统筹、社区管理、自主活动、资源共享”模式,协调好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资源共享的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