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幸的人生,都被他碰上了

对于爱德华·摩根·福斯特,我们更熟悉的,也许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里大家闺秀露西和普通青年乔治跨越阶级和时间的爱情故事。与《房间》一书中的温柔细腻不同,《最漫长的旅程》里,福斯特把一名青年的一生写得十分悲惨,自身不幸、家庭不幸、感情不顺、事业不顺,随着情节发展,书中一半人物都丢了性命。通常认为,这本书充满隐喻,带有作者自传性质。作为一名精英阶层的同志作家,福斯特不断在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对社会状况不满、反对殖民主义、反对战争、渴望爱情、关心民权和自由,在书中描写各种阶级差异。最终他歇笔几十年,直至在爱人家中去世。能够在不断失意和索取中找到释放和解脱,这也许就是“最漫长的旅程”。

爱德华·摩根·福斯特在自己的书评里这样写道:“《最漫长的旅程》是我的五部长篇小说中最不流行的一部,却是我最欣然命笔写出来的一部。因为,在这部小说中,我力图比在其他写作中更接近我的心智所在——或者换句话说,更接近心智和心境的结合点,即创造的冲动迸发火星的地方。倘若思想和感情不是总在合作,那么它们总是会发生碰撞的。我记得写作这部小说时,我是如何兴奋,如何全神贯注,有时又如何故意写入歧途,仿佛反文学的精神轻轻地把我的胳膊肘推了一下。”

【书名】最漫长的旅程(The Longest Journey)

【作者】[英] 爱德华·摩根·福斯特 (Edward Morgan Forster)

【译者】蒋姣姣、刘梦迪

【责任编辑】 蒋姣姣

作品简介

《最漫长的旅程》是爱德华·摩根·福斯特发表于1907年的一本德育小说,通过详细叙述主人公从少年到青年至中年的各种经历,探究其心理和道德上一步步成长的过程与转变。福斯特共出版了6本小说,《最漫长的旅程》便是其中之一。一直以来,人们都称其为“福斯特最不为人知的小说”,可它也是作家本人最喜欢的,最贴合他个人经历的自传式小说。它也是福斯特众多作品中唯一未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的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从身患残疾的年轻人瑞基·艾略特的人生经历出发,层层推进,慢慢展开,让我们看到了人生中的种种挣扎与无奈,经过一系列跌宕起伏的事件之后,最终能够释放、解脱。

作者简介

爱德华·摩根·福斯特(E·M·Forster,1879年1月1日——1970年6月7日)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小品文家以及歌剧剧本创作家。他的作品多以描写社会上的阶级差异以及讽刺中上层人士的虚伪见长。

所著的小说包括:《莫利斯》(Maurice,又译《莫利斯的情人》)、《天使不敢驻足的地方》(Where Angels Fear to Tread,1905)、《最漫长的旅程》(The Longest Journey 1907)、《看得见风景的房间》(A Room with A view 1908)、《霍华德庄园》(Howards End,1910)和《印度之行》(A Passage to India,1924)。其中《印度之行》一书最为成功。福斯特还曾16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精彩段落

他的视线只停留了片刻,这个景象却深深地嵌入了他的脑海中。男人的双手抓得更用力一些。他已经慢慢地让这个女人靠到他的膝上,并用尽他所有的力气,让她压向自己。她的手已经从他身上滑下,轻声说道,“你要是敢弄痛我——”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的脸朝着这个仿佛自己并不愿意见到的入侵者,眼睛却撇到一边,并没有看他。等到她的情人的吻落到她的面颊,这张脸又马上如星星一般,闪耀着难以名状的美丽光彩。

瑞基一瘸一拐地跑开了,连三明治也没拿,满脸通红,胆战心惊。他想,“这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吗?”他似乎低头望见了一片着了各种颜色的河谷。河谷上的光越来越耀眼,直到一些由纯粹的火焰所烘托的神从其中诞生,接着他又望向了未经染指的雪峰。就在彭布鲁克先生谈话的时候,狂乱而美丽的景象愈加纷繁复杂。

它们侵入了他的身体,点燃了未知神坛的明灯。它们的管弦乐队的演奏声从那所乡间宅邸中传出,就是在这所他不得不站在一旁,等候女仆为他们端来早午餐的乡间宅邸里。音乐像是河流一般流过他的身旁。他站在创造新生的泉水边,听着最原始单调的声音。然后,一种不知名的乐器奏出了几行乐曲。

河流依然不经意地流着。乐曲在重复,可能只要听到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乐曲中最美妙的片段。高贵的乐器将它演奏得壮丽辉煌,单簧管的声音保证了它的纯粹,而铜管乐器则催人昂扬向上,最明显的当然是小提琴的声音,婉转清扬,低低私语。在协调统一中,爱情产生了,火焰的光亮驱赶着他脚下暗黑的河流,头顶圣洁的雪山。他的翅膀无限宽广,他的青春永恒停留;太阳是戴在他手上的一颗珠宝,而他大发慈悲将他送给了世界。他欢呼着:创造,不再是件单调的事,它有了更广阔的音符,更明亮的光彩。爱是一束火苗?是一阵歌声?还是它比这两者都更伟大——是男性对女性的触摸?

瑞基认为这不过是个小小的意外,因此也并不觉得很恶心。况且他也从未经历过这种事。

彭布鲁克先生在召唤这两个不断拖拖拉拉的人来吃午饭时,突然意识到有人把手搭在他的手臂上,轻声说了句,“不要打扰他们——他们可能此刻正在兴头上。”

他定了定神,敲响了锣。他们都循着它的音乐而来,祭司和女大祭司。

“瑞基,我可以把这些三明治给家里的仆人吗?”其中一个说,“他会很喜欢的。”

“锣响了!快点!锣响了!”

“你在午餐前要抽根烟吗?”另一个人说。

但是他们已经到过了天堂,并且没有什么可以迫使他们离开那里。别人可能会认为他们举止乖戾且毫无新意。他也知道确实如此。但是他依然能记起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会注意他们彼此之间的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眼神交流,并在未来的时间里一直如此,当天堂的门关闭了,还有一点微弱的光芒,一些智慧的回响与他一起留在天堂之外。

事实上,他在做客期间很少见到他们。他在自我检讨时认为这是因为自己不配。他有什么权利去窥探他们的幸福,即使只是精神上的窥探?在草坪上不小心看到他们并不是一种罪过。可再次过去撞到这个场景就是罪过了。他努力想要让自己远离,让自己的思想远离,这不是因为他是一个苦行僧,而是因为如果他们知道了,他们肯定会不高兴。他这么做是为了他们好。每次他们之间发生任何的小事——小到他认为不值得同情甚至无须在意的小事——他们都会认为是运气不好,或者指责是对方的错。

因此,这对恋人渐渐成了背景。他们是远处天边日出的部分,只有群山与他们对话。瑞基则与彭布鲁克交谈,在这片没有亮光照耀的山谷里谈论着我们这个过度适合人类居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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