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驶”不得!
前言
1
第一、案例
2020年6月13日早上5时许,张某(男,48岁)驾驶晋B牌重型快递货车从太原去往大同,当行驶至二广高速522公里处时,由于疲劳驾驶,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晋A牌轻型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万幸的是双方驾驶人员均未受伤。由于后车驾驶人张某疲劳驾驶导致事故发生,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经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民警询问,张某称自己从前一天中午到事故发生时, 基本上没有休息,为了快点送到目的地就强撑着继续行驶,谁知发生了交通事故。
值得注意的是,该驾驶人于2018年12月7日在辖区二广高速528公里处同样发生了追尾事故,同样是驾驶重型快递货车 因为疲劳驾驶导致,民警对其连续两次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2
第二、原因
3
第三、预防
4
结语
我们中国人一向以勤劳著称,在追求时效的今天货车司机们一定也要关注自身行车安全问题。不要让疲劳驾驶导致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这不仅仅是财产的损失,更是令家人无法释怀的伤痛。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