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号之间可以用顿号吗?
根据《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代替 GB/T 15834―1995):
4.5.3.5 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
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示例 1:“日”“月”构成“明”字。
示例 2:店里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
示例 3:《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示例 4: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示例 5:办公室里订有《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和《时代周刊》等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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