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指南”,往“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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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本文。

摄影:董浩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有一项职能是“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执行。”
财政部有个部机关,叫会计司。

会计司职能有一条,叫做“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综合报告标准、成本核算标准体系、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会计准则制度,宣传、解释并监督、分析其执行情况”。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由财政部(会计司)起草。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一起构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建设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财政部会计司的职责。

可是,读者诸君,您现在能从财政部(会计司)的网站下载企业会计准则电子版。您能不能下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来学习一下,而不是购买纸质书本式的应用指南?

请问财政部会计司,现在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不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了吗?不是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了吗?

是民间学术机构编著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参考性文件吗?

企业可以不以该指南的“南”为“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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