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不能开顺风车,哪来的道理

最近,交通运输部在公号发文,回应网友“顺风车算不算网约车”的提问称:顺风车符合四个条件(车主自身有出行需求且事先发布信息;合乘者应答选择车辆;车主不以盈利为目的;每日合乘有次数限制),就无需办理任何许可,可以正常上路。
正常的人类认识里,车主顺路搭载乘客,这是一件多么正常、甚至谈得上美德的事。哪怕收点钱载客,也算正当交易。但在真实世界里,与正常情理相悖的荒唐事总是大行其道,中外各国都有对“非法运营”的打击。考虑到顺风车面临的风险,交通部出面确认其合法性,还是很有必要的。
2017年5月,湖南顺风车主曾海波通过平台,拉到一位乘客,将他从益阳载到长沙,在长沙岳麓区被执法人员拦了下来。曾海波家住益阳,在长沙工作,两地奔波,偶尔开车接个人,他从来没想过这是“非法运营”;这一单240.4元收入,执法者一番计算,算出“非法盈利161.7元”,换来了2万元“罚单”。
曾海波想不通,发起行政复议,被驳回;继而起诉,一审二审相继败诉,一直到湖南省高院,才终于胜诉,撤销处罚决定书。类似案件2017年广州发生过一起,一位不服气的顺风车主也是把官司打到省高院,才撤销了罚单。这次交通部确认(还不是正式发文,而是发公号)顺风车无需办理许可,大概是对地方法院判决的响应。
交通部此番做法,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地方对顺风车的围剿,车主获得了些许的保障。不过仔细看的话,交通部的回应并无新意。
顺风车费只能覆盖成本,车主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这在市场经济时代,其实是讲不通的。盈利何时成了原罪?车主上下班拉客,赚点油钱,补贴家用,算不算盈利?车主都是无私奉献,平台还怎么谈盈利,他们有何动力提供服务?
因此,“顺风车不能盈利”经不起推敲。现代经济稍复杂的合作系统,没有逐利动机,无法建设起来。平台要赚钱,否则他们没理由冒着风险,投入巨大成本,建设网络平台。车主当然也追求盈利,哪怕“分摊油钱”,这些钱也是盈利。无利可图,就没有顺风车这一回事。
2018年以后,出于安全考虑,交管部门加强对顺风车的监管。滴滴顺风车新增了很多规则,有一些是安全方面的审核,另外就是更改规则,向“真· 顺风车”靠拢。
比如说,规定车主接单次数(不超过3单)、限制起始点次数、去掉附近接单功能、设置跟公里数有关的一口价、没有长途费、夜间费和拥堵费。这些措施想将“运营车辆”排除在外,却损害了顺风车体验。司机找不到乘客,乘客叫不到车,车主和乘客大量流失,分散到小平台,回到微信群或QQ群时代。
顺风车和网约车原来是开放的体系:车主工作日要上班,接顺风车订单,周末赚点外快,就开网约车(快车、优享或专车);或网约车主偶尔开顺风车(跨城、往返住址和工作地)。整顿重新上线之后,一切大变。顺风车主只能接顺风车的单,一周接工作日几单,周末再也无法赚钱;这实在是资源的浪费。
更没道理的是,专职网约车主也不能接顺风车订单。网约车对车辆资质更高,对车主管理更严。快车和优享常常无单可派,顺风车池子却有合适订单,他们不能抢;或者他们希望跨城跑车,乘客也有顺风车的需求,他们却没法接单;顺风车乘客则苦于没有顺路的司机接单。
都在一个平台,相隔相望,却不能走到一起。
互联网平台最大的价值,是汇聚需求各异的人群,帮他们撮合交易。车主越多,乘车人越多;乘车人越多,车主还会越多。雪球只要一滚动起来,所有人从中受益,这是平台走向独大、强者愈强的自然原因。管制以安全的名义,设置各种限制,削弱平台,车主和乘客流流向不规范的小平台社群,效率降低,也不安全。
我有一位朋友,此前上班和周末就在顺风车和网约车之间切换,虽说辛苦,能多赚不少钱;后来形势大变,顺风车几乎没有订单,周末也不能开网约车,他就少了一块收入。我相信,这样的情形在全国不是少数。
疫情期间,快递、送餐、网约车是许多人赚取外快,补贴家用的“第二职业”。网约车工作时间灵活,可以兼职工作,按说门槛很低,但因政策限制,这一行职业门槛反而最高,需要本地户口车牌,还需考取证照,获得运营许可;内部条条框框,把车主和乘客划成四分五裂,无法发挥互联网规模效应。网约车管得最多,近两年反而最不容易赚到钱。
最后总结几句:交通部确认顺风车只需在平台登记资料,没有运营许可要求,方向是对的,应予肯定;现行政策对顺风车,还是有太多限制,这降低了效率;网约车司机有接顺风车订单的需求,只要符合交通部四点要求,就应该让他们接普通乘客。这些道理都不难讲清楚。
好的网约车市场不应是条条框框、四分五裂:司机都是差不多的司机,有些在顺风车池子玩,有些只能开网约车,角色不能转换,实在没什么道理。希望拆除顺风车和网约车的藩篱,让车主和乘客汇聚,这样打车会更方便些。
觉得好看?转发朋友圈
或者点 在看 ↓↓ 表示支持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