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成为酒文化的俘虏(随笔)

别再成为酒文化的俘虏
作者:彭机明
    主编:非   
回想在家乡县城工作的时候,喝酒就是家常便饭:无酒不成席、无酒没气氛、无酒没敬意、无酒没意思。无酒没意思,是指虽然吃过饭,但就是觉得跟没有吃饭一样。就像在单位食堂吃饭,是吃过了,也不是不饱,但就是觉得跟那种弄点小酒、有点气氛的吃不一样:一边酌酒,一边谈笑风生,不见得一定要有好菜,即使真的没有吃一口饭,也觉得是吃过饭了。
       我接触家乡的酒文化,应该从孩童记事起开始的。那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虽然当时物质贫乏,还要用布票粮票的,但我老家身处偏僻山中,一些政策的实施要慢半拍,实施的程度也相对有弹性,我那左邻右舍的日子也不会显得非常窘迫,虽然有时候还要吃点番薯或者晒干的番薯片熬成的番薯粥,但那黄酒还是有喝的。我家,因为父母种了不少番薯,还种了花生,以致酿黄酒的糯米总是有办法筹集,因此,我小时候是在喝黄酒的环境中成长。我父亲每天要喝黄酒。家里有几把锡做成的酒壶,用这样的锡壶盛酒,放在热水中容易增温。其它壶应该是受热慢、散热快。黄酒就是要恰好有点烫舌头的温度时喝为最妙。在烧柴灶的下锅弄一桌好菜过程中(农村的烧柴火的灶有两个锅,下锅更大,直径近一米,可以放入饭甑,上面那锅小一些,一般拿来热水用),已经把一壶酒拿到上锅温热中了。
      老家的左邻右舍,有客人来,首先在吃正餐前,先吃点心。每个客人面前摆上一碗炖熟的鸡蛋,问客人的喜好,是否放糖。但黄酒是一定要的。桌子中间摆上烫皮、花生、煎薯片等农家小吃。因为个别客人显得拘谨,主人要劝几次才会吃掉;主人有时候把那碗中的蛋撬碎了,说包不回去了,这样才吃完。现在想来,不就是两个蛋吗!但不能这样认为,一是当时物质贫乏,在农村有鸡蛋加黄酒款待,算是好的款待了。有的客人无论主人怎么劝,只吃一只,弄得主人只好把剩下的一只叫小孩子吃掉。
      我老家的宴请少不了酒,“请酒”“办酒席”等词语中,显示出酒在宴请中的重要性。老家的宴请,除了在上下厅堂摆上八仙桌外,如果桌席多,还在门坪上摆。每桌有一把酒壶,滚烫滚烫的,爱酒的人,喝上一碗,加上当时的环保肉食,那是一种美味盛宴。在这样的场合,才是真的大碗喝酒。为了宴请,主家可能半年前就开始了黄酒的准备,等到宴请近了的日子,已经贮备好了黄酒娘(指没有冲水的黄酒)好几坛,有三四百斤。宴请中,一般有猜拳(正餐过后)。猜拳中,输掉人也是往往喝一大碗或者半碗黄酒的。我最喜欢我那个叔公猜拳了,他的声音响亮,声震梁木、音过屋栋。他的声音,就是隔两三百米远的地方也能从轰轰作响的吵杂声中穿透出来。                    
       上大学前,我受成长环境影响,喜欢喝黄酒。读大学的时候,与同学在大学的柚子园里,人手一瓶赣江牌啤酒,那时候的一瓶酒是750毫升一瓶。直到参加工作,在毕业后参加工作的第一个工作单位,第一次喝白酒,那是章贡酒。一小杯喝下去,只觉得喉咙难受,只是强迫自己喝。到后来,能喝点白酒,但一直没有那种象喝黄酒那样的口福之感。
       到第二个单位工作,是经常下到乡镇的县属单位,那时候催公购粮、搞计划生育,县属单位都得派人下去支持。除了中心工作,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也是要下乡,比如动员他们订阅党报党刊。到乡镇一般是对口接待,比如县委组织部的人员下去,就是乡镇的组织委员负责接待,我们是属于宣传委员对口接待。那时候的乡镇,宁愿挂账,也要宴请上级来人吃饭。当然,县属单位下去支持乡镇工作,时间三天以上的话,就是来回时“一头一尾”有宴请,平时就在乡镇食堂吃。一头一尾的宴请,我们县委宣传部的人下到乡镇,是宣传委员负责接待,个别宣传委员像酒仙似的,面对一桌来人,往往是一大塑料杯(250毫升),一杯一杯敬上级来人,然后,上级来人,又个个回敬他,他照喝无误。这样一喝,往往是三四件啤酒(三四十瓶)就一会儿喝完了。
       在县城,县属单位相互来往,也是盛行宴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小县城,一些人信奉那种“喝酒也是为革命,该喝不喝也不对”的说法;信奉“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的说法。在这样的思想误导下,即使是正当的必要的公务接待也成了施展拳脚论英雄的舞台。也因此造就了千杯万盏若等闲的喝酒“英雄”,当然也有在喝酒这个战场屡败屡战的“斗士”。
       在小县城有什么轰动事情是很快被传开的。喝酒也是这样,谁能喝,谁有海量,也很容易在县城传开。比如谁能够在跟四围台上每个人敬一杯酒(是三钱的小杯),或者某人能一口喝下一大杯(三两杯)50多度的四特酒等等;或者某人中午喝了一斤半的白酒,晚上还照样奉陪喝酒,晚上照样能喝下一斤白酒。在某一段时期,人们总是容易概括出“三个强”或者“三个华”(即凑巧这三个人的名字后面都是强字或者华字)能喝,但是喝酒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概括出来的“三个强”或者三个其他什么,不久就成了历史,俨然象军阀割据时代的“城头变幻大王旗”。
       即使再能喝,在斗酒论英雄的场合都难免喝醉的。就象我在小县城工作的时候,我知道的那个号称千杯不倒的“大猪”。之所以称呼那个人为大猪,是因为他身宽体胖,加上姓朱。虽然是南方人,但他是南人北相。一米八多的个头体重80多公斤。在酒桌上一坐,没有喝之前,对于那些个头一般的人就是一种心理威慑。“大猪”喝两斤白酒没有问题。但他不愿意喝啤酒,因为啤酒胀肚子,即难于容纳。大家知道“大猪”喝醉的一次,是大猪中午喝过了一斤半白酒,晚上又喝了半斤。然后又参加同学的宴请,又喝酒。在同学家回来的时候他就喝得有点眼冒金星了。但他还是硬着头皮说没问题。但走到半路,就醉倒睡在路边了。当路过的熟人发现他的时候,他的脸被呕吐的东西糊得到处都是。一条狗正在舔他的脸,狗的舌头在他脸上来回刷动,引起他些许反应,于是他说:“小……小姑娘...别吻我,这么……多人,不好、不好意思的……啊!”这个熟人把这个大猪喝醉后的样子说出来,在小县城就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在县城工作的时候,因为一些人崇尚宁愿伤身体而不愿伤感情的说法,我自然难免受那个氛围的影响,也因此喝醉过好几回。每次醉了以后,躺在床上很难受的时候,我就下决心:一定戒酒,一定不喝酒了。但等身体完全恢复,在酒楼的桌边一坐,杯子一摆、好菜一上、酒瓶一开、敬酒之声不断的时候,我就难免又要喝上几杯。
       我有一次喝醉是自己的小孩满月宴请的时候。中午请了自己的亲戚,喝了不到半斤白酒。晚上是自己单位的一桌,单位的同事之所以独立出来宴请,这也有喝酒要尽兴的因素,一是晚上喝酒不用象中午喝那样要顾及下午上班,另外就是单独出来宴请就是方便喝酒。尽管我单位上的有四分之三的人比我酒量好,但我还是想“逞英雄”。因为是夏天,先喝的是啤酒,喝啤酒用大塑料杯,一瓶750毫升的啤酒也就三杯。我为了感谢他们前来祝贺我小孩弥月,我跟同事每个人喝了一杯,那就是八九杯,然后是同事们各回敬我一杯,那又是个八九杯。最后,还跟那些愿意喝白酒的同事喝了三四两白酒,这样就醉了。
       我还有一次喝醉,喝得最严重。这是在离开县城到了现在的城市工作的时候。喝酒也有这样的规律,即经常喝的时候,还不容易醉,平时喝酒不频繁,还更容易醉。详细说来这是十年前的事情,有一个同学,他来到我现在工作的城市办事。我的另外一个同学做东宴请。在这次宴请上,我还是受以前在县城工作时候的观念影响,因为还有其他四五个同学在场,有的说不太会喝,我虽然是不会喝,但我对别人的敬酒是一口闷。跟那个从老家来的同学喝的时候,是喝了一大杯,这个杯虽然是高脚玻璃杯,但倒满后的量也不少。席散的时候,我已经颇有醉意了。如果这时候我就动身回家是没事的。但做东的同学说去唱歌,于是又去了唱歌的地方。在唱歌的地方,又有同学劝我喝酒,再加上还跟后来赶来捧场的同学喝。因为吃饭的时候喝的是洋酒,在唱歌的地方又是喝的另外一种酒。再加上量不少,这样我就醉了。我醉得怎么离开那个唱歌的地方都不知道,第二天八九点时候醒来,才知道是同学送我到旅店住下了。这次是醉酒最厉害的一次,因为从离开那个唱歌的地方到第二天醒来的这段记忆完全没有了,是一片空白。
       自这次喝醉后,我很注意把握好喝酒表示盛情与自己承受力的度了,不再在宴请或者其它公众场合“显本事”了。偶尔,与亲戚朋友有喝,也是喝自己老家靠得住的自己酿的白酒。有一个同学,他是喝广东平远带过来的白酒。听亲戚讲,老家项山有人把自己酿的白酒进行窖藏,准备窖藏七八年或者十多年后拿出来喝,这样的酒,势必让酒友们喜欢。
       今年疫情期间,大家宅在家,我也因此没有与亲戚朋友同学聚会,于是未喝酒。想当年个别场合的大吃大喝,既伤害身体,也影响形象,还是自觉抵制诱惑、自觉守住底线为好。
                                             插图/网络
作者
简介
彭机明,男,(1966——),江西寻乌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管理学和思政理论研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早年在县委宣传部工作,在后续工作单位一直以写材料为主业。现在不写材料了,却有写点文学类东西的爱好。每当所写材料在刊物或者微信平台亮相,就有一种劳作后有所收获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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