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人军舰来势汹汹,咸丰皇帝却说显系恫吓!

朱言文史

致力于学术通俗化的半吊子学者08-13 13:40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大清帝国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明明是城下之盟,但是天朝却对这个不平等条约做了有利于天朝体面的解释。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大清帝国依然用传统的“剿”、“抚”观念应对,仿佛越洋而来的夷人如同中国历史上的蛮夷。

《南京条约》在清廷君臣看来是一个一劳永逸的万年和好条约,“该国远隔重洋,素知礼仪,中国体制,素所深知。但须恪守条约,照旧通商”,而英国人却有12年修约的另外一种理解。

1854年7月,两广总督叶名琛上奏朝廷:道光朝条约签订已满12年,英美两国于这一年同时更换使臣,准备进行修约谈判和更改条款。当年道光朝的各国条约中,原本就有12年之后重修条约的条款规定。但是,叶名琛在奏折中却说前朝政府“豫留地步,使之夷得以饶舌”。

咸丰皇帝接到叶名琛的奏折之后,指示对于英美等国修约要求要“不动声色,加之防范,届时惟有随机应变,以绝其诡诈之谋”。原本修约条款就是明载于道光朝条约中的,而此时在咸丰皇帝看来却是“诡诈之谋”。

咸丰皇帝的态度直接影响到粤督叶名琛在广州办理交涉事务的姿态,至1856年,修约之期已至,叶名琛对各国修约之请皆予拒绝。紧接着,广州发生“亚罗号”事件,广东水师叶氏逮捕港籍货船“亚罗号”上盗匪李明太等人,以武力击退要求放人之英船,并下令停止中英贸易。对于李明太的身份,中英双方各执一词。但该船挂英国国旗,英领事巴夏礼便以此为借口要求放人。

当时以中国水师装备水平和战斗力,绝非英军对手,叶名琛在广州主动动武实属不智行为。但是,远在北京的咸丰皇帝确认为叶名琛轻启衅端是扬大清国威:

该夷纵极狡横,经此挫败,谅不敢再肆狓猖。且米利坚、佛兰西及西洋各国均知此事起衅,曲在英夷,未肯相助,其势亦孤,当可悔祸罢兵。

在这种政策的鼓舞下,叶名琛在广州表现出更为傲慢的态度。1857年1月,英美使节再至广州要求谈判之际,叶名琛对各国使臣要求一律拒绝,完全中断了谈判渠道。英国人决心再次以武力打开中国大门,遂有后来英军攻陷广州,并导致了英军攻入广州,掳走督臣叶名琛的悲剧。

1857年1月英军占据广州后,实际在广州主事者为广州将军穆克德纳、广东巡抚柏贵。消息传至北京,咸丰皇帝并未意识到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央政府对外交涉的僵化立场,而是将责任甩给叶名琛,苛责他“刚腹自用,办理乖谬”。

咸丰帝下旨将已成为英军战俘的叶名琛革职,命黄宗汉补授两广总督,未到任前由柏贵代理。但是,朝廷对于涉外交涉的态度依然僵化,依旧是不谈判不接触。

1857年4月,英国政府训令英国使臣额尔金:如果中国拒绝修约,则“采取强制手段”。很显然,为了达到进一步扩大商业利益的目的,英国人不惜动武,他们的诉求是“开放中国口岸及改善对华通商方面得到满意和条件”,这一要求从马嘎尔尼时代至此依旧未变。

广州冲突的规模并不大,依旧存在和谈转圜的可能。1858年3月,英国使臣额尔金会同美使列威廉和法国使臣葛罗,从华南北上上海,向清方大学士裕诚投递照会,要求朝廷派钦差大臣赴上海协商赔款及修约等事宜。

但是,在北京的咸丰皇帝对洋人集体要求修约之事仍然没有认真对待,在他给裕诚下的谕旨中依然表现出颟顸与无知:

此次夷人称兵犯顺,占据广东省城,现又来沪投递照会,并言欲赴天津,显系虚声恫吓。

咸丰坚持将涉外交涉事务限制在广东范围之内,在他的政策要求下,裕诚拒绝回复照会。两江总督答复英法美使节:“上海本非筹办夷务之地”,要求他们返回广东,听候新任粤督黄宗汉“秉公办理”。

这一次交涉努力失败之后,洋人决定再次诉诸武力。是年4月,英法两国调集兵船“四五十号,装载夷兵四五千人”到沪,要求直赴天津与清廷交涉。两江总督何桂清、苏淞太道薛焕、候补道吴健彰等东南官僚对于事态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他们上奏朝廷,建议派出“熟悉夷务之大臣”,在天津“与之就近议定大局,令其缴城息兵”。

东南官僚的理性态度在咸丰看来就是畏葸懦弱,他还是坚持不谈判不交涉的立场。英美法使节要求在上海议修条约被拒,便兵指天津。三国使节到天津之后,直接面对的交涉对象是直隶总督谭廷襄。在亲眼见到洋人强大武力,并且理性分析对方修约要求之后,谭廷襄也主张直面洋人诉求,进行谈判,他上奏咸丰:

臣等再四思维,皇上柔远为怀,可否将所求之事先行斟酌?早与区分,伸有所图,或能渐就驯服。

谭廷襄的谏言对咸丰还是没起作用,对于洋人希望更改通商条款,增加口岸的要求,咸丰的答复是:“光年间,立定万年和约,原只五口,今欲于五口之外,另添交易地方,即是不遵旧约”,“此事断毋庸议”。

中央政府的顽固立场直接恶化了天津的交涉局面,英美法即照会谭廷襄提出最后通谍,限六日内派全权大巨赴津谈判修约事宜。面对压力,咸丰略有通融,给谭廷襄下了谕旨,同意“于闽省、粤省附近通商海口之地,酌加小口各一处”,即是增加两处通商口岸。但是,对于其他事务,尤其是外国使臣要求驻京一事,则是“此外概毋庸议”的态度。

咸丰的这种些许让步并未带来多少积极变化,谭廷襄理解洋人诉求,他也深知以往交涉事务仅仅交给两广总督办理是一种僵化的体制,在他给咸丰的奏折中委婉表达了变革交涉体制,允许洋人进京的建议:

臣等复思自办夷务以来,五口通商,遇有所求,往往推往广东。而广东又直之不容,迁延粉饰,不将实情上达,遂至激而至此,将来唇舌,正恐不一而足。从前西洋人南怀仁等,有终身在钦天监当差者,今伊等只求每年一次,或有事方敢进京一次。如只随从数人,或约定行走陆路,不准取便天津海道。但能妥为驾驭,藉弥边患,未始非抚夷之一策。

谭廷襄的这一建议激怒了咸丰,皇帝怒斥这位总督是“知其一,未知其二”。皇帝说以前大清钦天监用南怀仁那些洋人是“因学算法,权操由我,无虑为患”,而现在挟利器而来的洋人则是“贪得无厌”,“终有隐忧”。

咸丰也明白英法等国并非传统朝贡体系所能范围,但是如何处理通商关系国家,咸丰并没有任何系统办法,他希望将涉外事务局限为地方性政务,“外国人进京,皆系朝贡陪臣,若通商各国,原因获利起见。近年海口事宜,均在广东定议,······从无在京商办之例”。

谈判毫无进展,1858年5月20日,英法联军强行闯入天津内河,炮轰大沽口炮台,很快旋即占领大沽炮台。战事失利,咸丰这才派出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赶赴天津交涉,但未授予全权。

修约纠纷从交涉争端到兵祸灾难,事态激化的重要原因在于咸丰朝廷始终被动,没有真正面对洋人诉求,没有积极展开谈判,始终纠结于天朝体制,正如直隶督臣谭廷襄所言:

夷祸酝已四五年,至此一并发泄,事事储备,然后举动,而我皆不觉。今败坏至此,不抚则其患更大,故臣万不得已而勉强为之。

亲赴津门,身历交涉之后,原本与京城颟顸官员没有二致的桂良很快意识到事态严重,在他给朝廷的奏折中说:

现闻该夷陆续调集兵船不少,火轮船只围逼城下,南北东三面,枪炮迅利,兵勇难当。密迩京畿地方,土匪均思蠢动,一旦决裂,大局讵堪设想。奴才等事处两难,焦急万状,盖允则变迟而患轻,不允则祸速而患重,只好于万不得已之中,思避重就轻之法。

桂良的态度是主张妥协,答应英法等国的要求。但是,清廷内部那些没有经历过涉外事务的官员则视桂良的理性为懦弱卖国,纷纷要求“即予罢斥”桂良,“敕令回京,不准再与夷人辩议,从前所给准行照会,概置不论”。

咸丰这回倒是没有听信这些嘴炮爱国党的鬼话,1858年6月1日,反而授权桂良从权办理交涉事务,“其有应行便宜行事之处,即着从权办理”。

有意思的是,咸丰皇帝对于外国公使驻京一事,做出一定让步。但是提出,如果一定要驻京,那就必须仿照历史上朝贡国留学生体制,穿中国衣冠,遵守中国礼仪。桂良、花沙纳很快与英法使臣签订《天津条约》,其中最为核心的条款就是外国使节常驻北京和增开10处通商口岸,而这个条约签订并未得到咸丰皇帝的谕旨。

咸丰皇帝授予桂良的外交权力是“从权办理”,而并非是全权大臣,这里有一定细微的差别,也埋下了皇帝甩锅和悔约的隐患。桂良签约之后,遭到朝臣舆论清议的挞伐,有人讽刺他“无所不允,是尽人所能为,复何功之可叙”,还有人说“畏夷如虎”,“除宫禁重地不准往来,其余任行无阻等语此干古未有之奇闻”。

英法等国对于这个交涉结果非常兴奋,他们觉得“中国的整个海岸线都对贸易敞开了”。但是,在咸丰皇帝看来这是一个城下之盟,中国儒家传统中有“要盟无质”、“要盟可犯”,即城下之盟无需遵守之类的思想。《天津条约》的签订并非是这次交涉纠纷的终点,更为严重的危机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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