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怎么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武侯区审批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受理。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期限内制发审批结果;对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进行退件处理。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和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原件1份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房产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8.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