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记

文/林歌

林歌,80后,文学爱好者,旅游规划师。行遍千山万水,写过四海八荒。新浪微博@林歌,公众号:握刀听雨堂

代表作:武侠系列《银月洗剑传奇》《刺世嫉邪赋》《凤凰东南飞》《光明皇帝》,青春系列《南塘》《一场游戏》《一个地方,两个姑娘》,两京系列《长安古意》《东京梦华》,诗集《江湖故句》等,计1000万字。

以前上学的时候,每年寒暑假是我体重飙升最快的时刻,那肥肉就跟不要钱似的,噌噌噌地往外冒。

我要是二师兄猪悟能的话,估计也能为国家的肉食类市场做点儿贡献压压价什么的。只可惜不是,所以只能没事压压床板嘎吱嘎吱乱响让人春心荡漾仅此而已。

——你说你们这些肥肉没事跑出来凑什么热闹呀,闹不闹心呀。

前段时间,跟韩森在县城碰头,我们两个黑胖子相互看了对方好一会儿,然后学着北京人的腔调指着对方相互鄙视道:丫真肥。

我套用韩寒的话说,自己是帅腻了,想换一种风格而已。

但内心却颇受打击,决定减肥。

从此以后,开始缩减食量。每天早上一碗稀饭,两个包子。中午一碗面,一直顶到第二天早上,实在扛不住了就喝水。

这样坚持了大概一个礼拜,体重果然有所下降,微微凸起的肚子开始缩回去,觉得前途一片光明,自己的偶像气质又回来了。

可是,光明是暂时的,脑袋晕却是难忍的。哦,脑袋晕是低血糖的征兆。

出去转了一圈儿,实在扛不住了,买了只烧鸡回来,跟电影上的伪军似的直接用手撕了来吃。

结果,一个礼拜的辛苦全部崩溃,再次破罐子破摔开始暴饮暴食。

既想吃又想不长肉,最好的方法是运动。

打球?一个人也没法打呀。

跳绳?同事曾经言传身教,说他前段时间肚子突起,跳了半个月的绳肚子平得能在上面跑马。

可是我在七楼呀,每天晚上要是跳绳的话,估计下面的人得跳楼了。

所以,跑步是最合适的方法。

每天沿着马路来回跑上个七八里路,回来一身汗,冲一冲,一觉睡到大天亮,一个礼拜之后,体重果然恢复了不少。

再后来天热了,仍然在跑,有一天出去跑了一圈,感觉不是一般的爽,结果当天晚上就中暑了。只好暂时中断,等天凉的时候继续。

再后来,盛行晒步数。我用下了一个微信运动记录步数。每天记录超过一万步,经常占领别人的封面,差点儿被人投诉。

其实,上学期间我体重蛮标准的,只是放假的时候家里的伙食实在太好了,零食又不断,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又缺乏锻炼,所以显得有些胖,但不是那种臃肿的胖。

吃得多动的少,胖是无可厚非的,但让我不解的是,我一直宅在家里不出门,怎么就给晒黑了呢。

怀着这个疑问跟网上碰到的高中同学聊天。

对方问我最近怎么样啊,我说哎呀,惨呀,比高中的时候黑多了。结果那边撩过来一句,你高中的时候也不白呀。我晕倒。

每年夏天的时候,除了体重、肤色变化明显之外,更重要的是衣服的颜色也跟着变化。

以前的时候,喜欢白色,因为骚包装逼要追赶那个时代的潮流嘛——不是都说什么白衣飘飘的年代什么的嘛。

想想一身的白色,那可真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虽然个子矮了点儿,但也算得上眉清目秀的大好青年。

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喜欢较深的颜色,黑和蓝最爱。

网上说,黑色和蓝色代表成熟和稳健,他们说你颜色的喜好变了,说明你成熟了,但我不这么认为。

我想我之所以喜欢黑色和蓝色,是因为不用经常洗耐脏啊。此语一出,晕倒一片。

不过,古天乐和我好像有异曲同工之妙。记得什么时候曾经看过古天乐的一个访谈。访谈中古天乐说,他之所以把皮肤晒成黑色,是因为不用经常化妆。果然英雄所见略同,缘分啊缘分,握个手吧。

正所谓天下乌鸦一般黑,我和古天乐好像比乌鸦还黑。

其实古天乐并不是我的偶像,这么些年,我的偶像一直在变化着。

小学的时候,我的偶像是《闪闪的红星》里面的潘冬子,因为潘冬子有一身特帅的军装,八角帽,红领巾,红领章,还参加了儿童团,拿着红缨枪不用上学整天站岗放哨抓地主老财,比斗地主纸牌好玩多了。

初中的时候,我梦想着变成一个武林高手,因为武林高手不仅爬树蹿墙不用梯子,而且扬手一甩斗篷的姿势特别帅,能电死方圆百里的女人和狗。

到了高中,我的偶像变成了同龄的韩寒,因为韩寒不用参加高考就有复旦大学对他伸出友谊之手,而他却把复旦伸出来的友谊之手用来擦屁股,而我们脱皮掉肉往复旦里挤,结果人家让我们滚蛋,多么不平衡呀。

大学的时候,我的偶像是我们学院的院长,整天没事在学校的各个角落里溜达,看见个漂亮的姑娘就凑过去跟人家瞎聊,根本不用编什么理由。虽然他表面上做出一副关心人家学习上的事,可实际上却是在跟人调情。

现在,我的偶像就是金钱了。因为没有钱就没饭吃,没衣服穿,没地方住,房租晚缴一天房东就会黑着脸说住不住不住赶紧滚蛋。

小学的时候,之所以把潘冬子当成偶像,说明我奋发向上,还是个好孩子。

初中的时候我梦想着当个武林高手,说明我满脑子幻想,有当作家的潜质。

高中的时候把韩寒当成偶像,说明我的年少轻狂,大学的时候把我们院长当成偶像,说明我确实需要找个妞儿了。

而现在之所以把金钱当成偶像,不是我俗了,而是变得务实了。人生最大的悲哀不是变得流俗,而是不敢面对现实。

哦,我现实,哦,我的理想,哦,我的妞儿。

费翔曾经在《故乡的云》里唱道: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

以前的时候总觉得费翔这人挺能装的,可是,现在再听这首歌的时候,却觉得费翔这哥们儿真有生活。

本来说减肥的,结果东拉西扯了一通,又跑题了,抱歉,抱歉。

备注:初稿于2009年,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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