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涂:与书结缘
我是地道的山里娃,儿时总是背着凡布书包在乡村小学读书。那时,父母经常对我说:“娃仔,你要好好读书,长大后才有出息。”其实,我根本就听不懂父母所讲的大道理,成天贪玩,好在我的天赋还不是很差,每学期期末考试,我也总能考过七八十分。就这样,我顺利地跨入了中学。
中学时期,我开始变得懂事一些了,理解了父母经常对我说的读书有用的道理。几年来,我通过努力学习,终于考上了师范,跳出了农门,父母自然是十分欣慰的。
师范毕业后,我在家乡一所小学做了教师,从此,开启了我的教学之旅。
刚参加工作时,我努力工作,但很少再读书,或者说是难得读书,大多数时间被教学占用了,稍有空闲便以娱乐为主。不知不觉几年过去了,再回首,总感觉虚度了太多光阴,常常一个人慨叹。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我感觉闲来无事,信手翻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看过几个章节便坠入其中。那些时日,我每天挤时间看这本书,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才发现中国的文化如此博大、如此厚重。从那时起,我决定我要重新开始读书,与书结缘。
爱上一本书,便会爱上这本书的作者。我就这样爱上了余秋雨。我到书店查找他的书,最终把他的所有著作买回家,一本一本啃读。啃读的过程中,既是对作者写作思路的再梳理,也是对文学艺术的再欣赏。由于读了余先生很多本书,所以,对他的写作风格及文学建构理念把握得很准。后来,我参加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进修(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时,我写了《论余秋雨散文艺术特色》参加答辩,并以高分通过了答辩。我想,这就是读书带给我的益处吧。
我在读书的过程中,颇有些近似痴迷的程度。每晚必看书才能安睡,特别是假期,我会拟定读书计划,把平日因繁忙而占用的时间找回来,疯狂地阅读买回家还没打开的书。每读一篇或一本书后,我都会掩卷沉思,时而拍案叫绝,时而兀自欢欣,总之,跟随作者笔下的文字和灵魂一起淌过无数个夜晚。
读书之人,大抵都有买书的经历,我也不例外。每到一处,我会寻找有书的地方,书店也好,书摊也罢,总会站在那里观望一下,或者拿起书翻一翻,感受一下书香。如果遇到好看又想看的书,毫不犹豫地把它买回家。买书时,既是享受,又是煎熬。当你看到书架上那些包装精美的大部头,再想想自己可怜的工资还得养家糊口,心中默念:算了吧,别逞强。于是忍痛割爱,灰溜溜地走出书店。
偶尔买得一本好书,便立马拿回家,坐在书房安静地捧读。一切都是美好的,仿佛和心爱的人儿在一起,坐拥整个世界,静谧而甜美。
这些年,我数次搬家(单位调整住宿),每一次搬家就是我最痛苦的时候,不为别的,只为我心爱的书。每搬到一处,首先,我要为我的书找一个像样的地方,既可开门就能见到它,又要方便我取下来阅读,这是颇费精力的。每次搬家时,其他杂物可以随意搬动,唯独书是不可以乱动的。每当搬家前,我会把书取下来,一本一本地装进纸箱,固定好后才能搬动。经历了无数次搬家,杂物扔了一件又一件,我的书却一本不能扔掉,尽管有些书随着阅读的次数增多,四角有褶皱,但它依旧是我心中的真爱。
去年,我调回了家所在的地方工作。离开原单位时,我几乎扔掉了所有的杂物,拉回家的只有两件重要什物:一是小袋衣物,二是几大箱书籍。我和我的书终于回家了,我有了安栖之所,书呢?妻子知道我特别喜欢看书,也特别疼爱手中的书,于是,我们商量去买一个像样的书柜。第二天,便买回了一个大书柜,我将所有的书端正地摆放在书架上。当一切就绪后,我站在书柜前久久凝望,回忆满柜子的书陪伴我走过的每一天……
我时常端坐书柜前,忆起父母当年对我说过的话:读书才有出息。这么多年,我不算有出息,但是,我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且惜书生命,这才是我真正的质变吧。以后的日子里,我将与书结伴而行,沉浸在书香之中。
人到中年,一切似乎变得更淡然了,桌上一杯茶,手捧一本书,把生命中最为浪漫的情怀交给读书的时光。我想,一旦拥有一本书在手,人生途中积淀智慧,生命之花更加艳丽,灵魂灵气愈发厚重。
(转自《银河文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