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妈妈在场, 不看文件就签字, 女大学生莫名其妙欠了钱
近日,建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随意签字而惹上官司的案件。
案情回顾
平某与红某系夫妻,两人育有一女小慧,在南京某高校就读。2014年,两人开办的工厂因经营不善,急需15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周转。两人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董某,其表示愿意出借资金,但需要按照年利率36%支付利息。
平某与红某虽然觉得需要支付的利息过高,但迫于资金压力,仍然与董某签订了借款合同。随后,董某依照约定在短期之内向红某账户转账15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之后,董某多次催要,但平某与红某因工厂濒临破产,已无还款能力。
就在平某与红某为还款一事一筹莫展时,董某为两人出了一条主意,利用其女儿小慧的身份证办理工商登记,申领营业执照,待其毕业后就可以在银行办理贷款,工作后可以慢慢还款,被逼无奈的红某只能同意这一做法。
2014年底,红某和董某来到小慧就读的学校。碰面后董某将一摞文件交给小慧,没有让她看文件的内容,只让她在指定的地方签字。由于母亲红某也在场,不谙世事的小慧也没有考虑太多就按照董某的要求签了很多材料,还将身份证交给了董某。此后,平某和红某一直在偿还借款。
直到2017年,董某将两人及其女儿小慧共同告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这时小慧才知道自己的签名莫名其妙的也出现在了父母和董某的借款合同上,而自己并未和董某签订过任何借款合同。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慧在借款合同中的签字系后来补签,但小慧并没有与董某签订借款合同的意思,小慧也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而且董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小慧使用了出借款。因此,判决驳回董某要求小慧还款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大家在各种文书或合同上签字时,应该仔细审核合同内容,尽量确保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整、详细,条款文字无歧义。签字前要充分了解所签文件或材料的内容和法律性质、法律后果,不懂的话应向专业人士请教。不在空白的法律文书上随便签名,不在空白的纸张上随便签名。在签署文件或合同时注意留白和签字的位置,委托别人签字或者代理别人签字时注意办理相应的授权文书。万万不可疏忽大意,避免日后履行合同时产生争议。
潇湘晨报综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