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至朱祁镇时期的锦衣卫:明代自创刑法之锦衣卫及镇抚司大狱

作者:史遇春

五代后汉时期(公元947年~公元950年),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史弘肇专擅军政大权,侍卫司的权力空前膨胀。当时,侍卫司下,还特设了侍卫司狱,不仅掌管军法,而且染指民政,侵夺国家的司法权。这时的侍卫司狱,已经触目惊心,臭名昭著了。

大明王朝的锦衣卫大狱,其实和后汉的侍卫司狱是有些接近的。

无论是后汉的侍卫司狱,还是明朝的锦衣卫狱,它们在阴暗之中拘系、在牢狱之中施虐,其为害之毒、作恶之烈、遗害之深,都是无可比拟的。

明太祖(朱元璋,公元1368年~公元1398年在位)时期,天下凡犯有重罪、被逮押解送至京师(时在南京)者,全都收押看管于锦衣卫大狱之中。

当时,数次更换增置更大的监房、多次命令安排增加审判的人员;

当时,审理结案,大多以诛杀为主要成果。

后来,不知道出于何种缘由,朱元璋突然大发善心,命令将锦衣卫大狱中的刑具全部焚烧;命令将锦衣卫大狱中的在押人员全部移交刑部审理。

到了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大明朝廷还特别申明,禁止锦衣卫受理案件,并在诏书中声称:

内外刑狱,不得上递锦衣卫处;

案件无论大小,都必须经过朝廷制度架构下的正式法司(负责刑法机构之泛称)。

明成祖(朱棣,公元1402年~公元1424年在位)即位之后,宠幸纪纲,任命纪纲统领训练锦衣卫亲兵,并管理处置诏狱。

于是,纪纲便任用其党羽庄敬、袁江、王谦、李春等人,借机做了数百千桩奸邪恶劣的勾当。

明成祖永乐十四年(公元1416年),纪纲被以“谋大逆”的罪名即日凌迟处死。纪纲家属,无论少长,全被流放戍边。开列纪纲的罪状,颁示天下。纪纲的党羽庄敬、袁江、王谦、李春、庞瑛等人,或诛或谴,均被处以罪罚。

纪纲虽然被朱棣诛杀,但是,锦衣卫执掌诏狱的情况,依然如故。

这个时候,朱棣已经废弃不用他老子朱元璋所申明的、内外刑狱不得上锦衣卫的禁令了。

明英宗(朱祁镇)首次在位的正统(公元1436年~公元1449年)初期,管理锦衣卫的刘勉、徐恭,都谨慎节制,所以,其时没有生出多少事端。

之后,等到宦官王振任用马顺为锦衣卫都指挥使,锦衣卫的流毒,又一次遍布天下。

王振前往视察国子监建设,时任国子祭酒李时勉没有大张旗鼓地加礼接待,王振便怀恨在心。

随后,李时勉被施以荷校(以肩负荷刑枷、对众示罪。)之刑,进行羞辱。

这件事情,就是马顺负责执行的。

著名谏臣刘球于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上疏,反对麓川之役。

所谓麓川之役,是指大明朝廷征伐云南麓川宣慰司思任发、思机发父子叛乱的四次战争。四次征讨,先后发生于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正统七年(公元1442年)和正统十三年(公元1448年)。虽然经过连年征战,但是,大明朝廷并未彻底平息叛乱,最终,以盟约形式收场。期间,连续发动数十万人进攻,致使大军疲惫、国库亏空、对北面瓦剌(明代对西部蒙古诸部的总称)的防御空虚。

正统八年(公元1443年),应诏陈言之时,刘球又言及麓川之失,触忤王振。

结果,刘球被逮系诏狱,遂被马顺肢解而死。

(本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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