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对句相救”中的“出句六拗,下句五救”?

有朋友私信来问:诗圈中人如何看待“对句相救”式中的“出句6拗,下句5救”?

具体的拗句形式为“中平中仄平仄仄,中仄中平平仄平”,如何看待这种拗救呢?


既然清楚这是拗救,那么自然针对的是格律诗范畴的讨论,这两句就都是律句——我们所有的质疑、回答都是基于这一点,那些视格律为镣铐的朋友趁早不要往下看,省得浪费时间。

因为无论我解析出一个什么结果,你都会嗤之以鼻,你根本就不信,何必来听——在无神论者面前,一切牛鬼蛇神都是纸老虎。

而现在这个问题,就好像是问观音菩萨是道教还是佛教的,是基于你相信观音菩萨的前提之上的问题。我们信共产主义,那么观音菩萨是佛是道对我们有什么意义?

所以,讲格律,只针对想学习格律的朋友,讲拗救,只针对对拗救有兴趣的朋友。

言归正传,我们来仔细分析这两句的平仄,看什么是“出句6拗,下句5救”?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点,当我们用“出句”称呼一联诗中的上句的时候,那么对应的下句就应该称呼为“对句”。“对句”对“出句”,“上句”对“下句”,虽然说的是一个东西,但是你不能说“对句”对“上句”,说“出句”对“下句”——原则上没有错,大家也都能理解,但并不适宜。

所以咱们要么说“出句6拗,对句5救”,要么说“上句6拗,下句5救”,否则很容易逼死处女座。

所谓“中”,就是可平可仄,因为平仄是二元化结构,要想归入正格,就用前后相同的音调取代“中”即可,因此这两句实际上是:“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又因为七言前两字都是打酱油的,只需要平仄相对,就可以不进入平仄分析,所以我们去掉上下句的前两字,得出五言平仄结构,更加清晰简单、利于分析——“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按照这位朋友定义的“出句6拗,下句5救”,这不就是五言中的“出句4拗,对句3救”嘛。实际上这正是拗救三种格式中的第二种——对句拗救。

如果不发生拗句和拗救,这两句的基础平仄应该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对句拗救是在出句无法进行自救的情况下,通过下一句中字的平仄调整来做出拗救。

而这种拗救有且仅出现在五言“仄仄平平仄”,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这两种格式中。

如果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的平音字变成了平仄声字,就出现律句中二、四、(六)关键位置上的失替,必须做出拗救。但是本句已经接近最后一个字,而最后一个字的音调受到是否押韵来控制,不能变化,因此只能在对句拗救。

这是大拗,这种情况在早期存在比较多。最典型的就是三四字全部变成仄音,比如李商隐的《登乐游原》:“向晚意不适”,“仄仄仄仄仄”;陆游的《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仄平仄仄仄仄仄”,像这种极端情况,该如何在对句做出拗救?

作为“仄仄平平仄”的对句,平仄原为“平平仄仄平”,五言中把第三字的仄音换成平音,既保证了对句本身不失替,又救了出句。七言也一样,换掉“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五字的仄音——这就是“上句6拗,下句5救”。

所以“向晚意不适”的对句是“驱车登古原”,平仄连起来就是:“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格式出律的拗救。而“一身报国有万死”的对句是“双鬓向人无再青”,平仄为“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这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格式的对句拗救。

综上所述,这个所谓的“出句6拗,对句5救”是早已成熟的拗律体中的对句拗救格式,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平仄搭配方式,虽然被视为“拗律体”,但总的来说,是合律的,使用这种平仄格式的作品,我们也视之为格律诗。

但不论是对句拗救,还是混合拗救,甚至句内自救,都不提倡朋友们在创作诗歌时使用。

在“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规则下,只要二四六关键位置平仄是交替的,没有出现诗病,就不需要拗救。而出现了关键位置失替的情况即便在古代也不多见,在今天我们创作近体诗的时候基本上完全可以杜绝。

我们学习拗救,主要还是为了欣赏唐宋古诗,特别是杜甫、黄庭坚等人的拗律体。

今人创作格律诗,规则完全成熟,知识足够丰富,完全没必要故意去拗救显示水平,除非诗意到了那个位置,用字实在不能更换(比如专有名词,典故之类的),用也无妨。但是即便喜欢,也不建议多用。

因为这种所谓拗律体,是常规之外的异数,就算才高如杜甫、黄庭坚,最终也没有把这条路走出来。

所以你要问怎么看待这种拗救,那就是存在是合理的,但是也没有必要去迁就。写诗写到这个位置,如果合律就好,不合律也随便,实在是出现了不合律,通过拗救回来了,也算你有本事——但是这种本事,还是不如一开始就清朗通顺、抑扬顿挫,对不对?

说到底,这只是一种出律补救方式。在格律已经不重要的今天,出律即古风,只要不影响诵读,救不救无所谓的。

对拗救知识的学习是为了赏析古诗词,而不是为了创作。

就好像学习格律,更多的作用也是为了赏析古诗词,掌握古人规则下的陈情之妙,而不是去死守古人规则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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