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十四五”养老规划蓝图

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未来5年,围绕人口老龄化,各地必将在老年教育、医疗、养老产业等多个领域,出台更多利好政策。一幅面向老年人的发展蓝图正在描绘。

截至1月5日,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陆续审议通过了当地“十四五”规划《建议》(下称《建议》)。通过梳理可以发现,多地《建议》均对养老方面给予关注,其中,“对公共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居家养老”“发展银发经济”成为多个省区市未来五年发展的着力点。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日常生活更便捷,上海、安徽等省份提出,对公共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其中,安徽将“提高新建城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写入《建议》。

“支持居家养老”也是各省区市《建议》中频繁出现的关键词之一。上海提出,着力解决好失能失智老人护理难题,让家门口的养老服务触手可及。

随着老年人群体日益受到关注,近年来,各种“为养老而生”的商业模式不断扩大,银发经济发展势头正旺。浙江等省份均在《建议》中提出发展银发经济。安徽也提出,要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上海提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更好满足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需求

此外,多个省份还在《建议》中推出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政策。上海提出,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大力推广养老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发展异地养老,深化长三角养老服务合作

以下为我们汇总整理的

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养老、老龄相关的政策。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上海市政府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全部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任务。

构筑更加公平可靠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持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等适度增长,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公益、优抚安置等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推动社会保险基金规范运营、保值增值、可持续发展,支持发展商业养老、商业健康保险。坚持能快则快、攻坚突破,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支持推动物业管理规范有序。

构建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构建智慧化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能力。

提供更加充分的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建立健全老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做强中心城区“嵌入式”和乡村地区“互助式”养老服务品牌,围绕增量、增能、增效,优化设施布局,推进适老化改造,加强资源配置,织密织好养老服务网,着力解决好失能失智老人护理难题,让家门口的养老服务触手可及。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大力推广养老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发展异地养老,深化长三角养老服务合作。做好养老服务立法,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完善联合监管、质量综合评价和社会信用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更好满足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需求。

安徽省政府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老年教育种类和品质。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支持建设服务业集聚区。

全面推进与沪苏浙协同合作。协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合作共享,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保一体化和养老托育合作,打造长三角文化旅游休闲康养示范基地,共建长三角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推动建设平安长三角、诚信长三角。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序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和职业年金运行制度。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稳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序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城乡困境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行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高新建城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实施智慧养老建设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江苏省政府

主要目标。——高品质生活取得新成果。卫生健康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更好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快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

全面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建设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老年医院。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握人口深度老龄化的基本省情,实施积极的人口政策,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改善、长期均衡发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吸引高素质人才、青壮年劳动力,提高人力资本投入。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逝有所安”工程,积极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

浙江省政府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努力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人民全生命周期需求普遍得到更高水平满足,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康浙江基本建成,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健康养老、现代商贸、教育和人力资源培训、体育休闲等服务业质量。

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新型城市功能单元,营造创新集聚街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商业补充保险。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弘扬扶弱助残文明风尚,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持续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大力吸引高素质人才、年轻人流入,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全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鼓励养老孝老敬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支持,发展智慧养老、康养联合体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整理摘编:时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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