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锋 || 一次做贼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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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做贼的经历》
作者|李文锋(陕西洛南)
每个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会做过一些错事或憾事,而对这些错事或憾事的记忆,也许将会伴随我们一生,并时刻让我们保持清醒,绝不会再触碰道德的底线。
在70年代中期,社会经济还比较贫困,物资供应也相当的缺乏。我们上学用的作业本是黄草纸做的,写字用的是铅笔、毛笔,要是谁能拥有一支钢笔,用现在的流行语来说,那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记得当时我曾经就是大家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之一,那种虚荣心得到满足的感觉真是爽翻了天!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我得意了还不到一星期的时候,有一天下午到学校后发现钢笔丢了。当时我真是急得五内倶焚啊,马上哭着满世界的找。然而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我的钢笔依然不见踪影。那一天上课我头脑浑浑噩噩,老师讲的课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一心就盼望着我的钢笔能奇迹般的出现在面前。
放学铃声响了,我依然没有找到我的钢笔,看来今天回家被父亲打一顿是在所难免了。就在我沮丧的低着头走出校门的一刹那,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偷一支钢笔(说实话,这要是在平时,这种想法我想都不敢想,因为父亲经常教育我们,偷盗是最丢人最无耻的行为,但此时我一心只想着能拥有钢笔,避免挨父亲的打,所以早把父亲的教诲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个想法一出现,我已身不由己的往我班教室走去,因为我知道我班有个同学也有一支钢笔,而且他平时不把钢笔带在身上。不知不觉已到了那个同学的座位前,并且发现了那支夹在课本中的钢笔。当我把手伸向那支钢笔时,我感觉我的脸烧得像要着火,我的心都快要跳出胸膛,然而我还是用颤抖的手把那只钢笔从书中拿了出来装入自己的衣兜,飞快的跑出了教室。
回到家里,我忐忑的拿出偷来的钢笔做作业,父亲发现后问:“怎么拿的不是你的钢笔呢?”我吓得头也不敢抬,低声回答父亲:“我是和同学换着笔用呢。”还好父亲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只问了这一句就走开了。
夜里我躺在炕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会儿想着老师和同学们知道了我偷笔的事,都用鄙视的目光看着我,并高声喊我“贼娃子”;一会儿又想着父亲知道了这件事,把我打得比把笔丢了还狠;一会儿又像是看到被我偷了笔的同学哭着在满世界的找笔......
经过大半夜的前思后想,我终于想清楚了:钢笔丢了就丢了,大不了被父亲打一顿,但要是被人当做了贼,那我这辈子就永远都抬不起头了。于是我决定把笔还回去!
人一旦有了决定,心里就好像一块石头落了地,很快的就睡着了。第二天天刚麻麻亮我就起床了,也没叫平时上学的伙伴,就在朦胧的晨曦中飞快的奔向学校。当然,我是第一个到校的人。我悄悄的走到我偷钢笔同学的座位前,把钢笔又放回了原处。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同学当然不会知道他的钢笔失而复得的事,我的父亲在后来知道我把钢笔丢了也并没有打我,整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自己曾经做了什么!
虽然看似什么也没发生过,然而四十多年过去了,这件事我依然记忆犹新。它时刻警醒着我在人生的道路上管控好自己,不要因一时的私欲和贪婪,铸成让自己终生遗憾甚至蒙羞的大错。
毛主席说过,有错就改还是好同志。我想,我也应该还算是好同志吧!
李文锋,男,1970年生于洛南县,1992年毕业于陕西省粮食学校,原从业于洛南县粮食系统,现就职于丰阳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爱好胡写乱划,但都不成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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