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张至顺真人|炁體源流|老子説五厨經註
全文
老子説五厨經
一氣和泰和,得一道皆泰。和乃無一和,
玄理同玄際。不以意思意,亦不求無思。
意而无有思,是法如是持。莫將心緣心,
還莫住絕緣。心在莫存心,真則守真淵。
修理志離志,積修不符離。志而不修志,
己業無己知。諸食氣結氣,非諸久定結。
氣歸諸本氣,隨取當隨洩。
序
老子説五厨經
臣聞《易》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富哉言乎!富哉言乎!是知義必精然後可以入神致用,用必利然後可以安身崇德。義不精而云致用,用不利而云安身,身不安而云知道者,未之有也。
然則,沖用者,生化之主也。精氣爲物,謂之委和,漠然無間,有與立矣。則天地大德不曰生乎?全其形生者,在乎少思寡欲,抱樸尋和,游心於淡,合氣於漠,且清明在躬,志氣如神,嗜欲將至,有開必先。
故聖人垂教以檢之,廣業以持之,專氣致柔以道其和,嚮晦宴息以窒其欲。洗心藏密,窮神知化?然後安身而國家可保,德用而百姓不知,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矣。
伏讀此經五章,盡修身衛生之要,全和含一,精義可以入神,坐忘遺照,安身可以崇德,研味滋久,輒爲訓註。臣草茅微賤,恩霈特深,天光不違,自忘鄙陋,伏上慚懼,徊徨如失臣愔,頓首,頓首,謹言。
註
老子説五厨經
夫存一炁和泰和,則五藏充滿,五神静正。五藏充則滋味足,五神静則嗜欲除。此經是五藏之所取給,如求食於厨,故云五廚爾。
一氣和泰和,
一氣者,妙本冲用,所謂元氣,冲用在天爲陽和,在地爲陰和,交合爲泰和也。則人之受生,皆資一氣之和,以爲泰和,然後形質具而五常用矣。故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冲氣以爲和也。則守本者當外絕二受,以仝生分,内存一炁,以和泰和,和一而性命全矣。
故老子曰:專炁致柔,能嬰兒乎。
得一道皆泰。
得一者,言内存一炁以養精神,外全形生以爲居泰,則一炁冲用,與身中泰和和也,故云得一。如此則修生養神之道,皆合於泰和矣。故老子曰:萬物得一以生。
和乃無一和,
言人初稟一炁,以和泰和,若存和得一,則和理皆泰,至和既暢,非但無一,亦復無和,不可致詰,如土委地。故老子曰:吾不知其名。
玄理同玄際。
玄,妙也。理,性也。此言一炁存乎玄際和,理出其性,性修反德,而妙暢於和,妙性既和,則與玄同際。故老子曰:同謂之玄也。
不以意思意,
意者,想愛也。言存一炁以和泰和者,慎勿存想受,以緣境識,當凝神湛照,令杳然空然,使和暢於起念之前,慧發於忘知之後,瞻彼闋者,則吉祥止矣。若以意思意,意想受塵,坐令焚和,焉得生白?故老子曰:塞其兑,閉其門,終身不勤。
亦不求無思。
但不緣想受,則自發照慧,照慧之發,亦不自知,若知求無思,即涉想受,與彼思意等無差別。故老子曰:無名之朴,亦將不欲。
意而無有思,
内存一炁,但令其虚,虚即降和,和理自畅,雖則不缘想受納和,強假意名,既非境識所存,是以於思無有。老子曰:用其光,復歸其明。
是法如是持。
如是内存泰和,泰和之法和暢,則是法皆遣,遣法無住,復何所持,以不持爲持,故云是法如是持也。
莫將心緣心,
心者,發慧之質,想受之器也。正受則發慧,邪受則生想。言人若能氣和於中,心正於内,内照清净,則正慧湛然,鑒明而塵垢不上,淵渟而萬象俱見。見象無主,謂之常心,若以心得心,緣心受染,外存諸法,内無慧照,常心既喪,則和理亦虧矣。故莊子曰: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物何爲最之哉。
還莫住絕緣。
夫以心緣心,則受諸受,若正受生慧,自得常心,慧心既常,則於正無受,何等爲緣,既無緣心,亦無緣絕,湛然常寂,何所住乎?老子曰: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爲也。
心在莫存心,
慧照湛常,則云心存,於絕無往,故曰莫存心照,既不將而隨迎心緣,則無絕而無住矣。
真則守真淵。
真者,謂常心慧照,清净不雜也。若湛彼慧源,寂無所染,既無知法,亦無緣心,則泰和含真,本不相離,故云守爾。
修理志離志,
理者性也,志者心有所注也。若絕外境受此心也,則性受也。言修性者心有所注,但得遍照,若外塵已絕,境識無注,離形去智,同與大通,性修反初,圓照無滯,内外俱浄,玄之又玄,則離於注想矣。
積修不符離。
上令修性離志,則内外俱寂,無起住心,亦無空心,坐忘行忘,次來次滅,若積聚修習,不能忘泯,起修一念,髮引千鈞,内照既搖,外塵咸起,則與彼離志不相符合也。
志而不修志,
若心無所注,則何由漸悟,必因所注而得定心,故云志也。不修志者,明離志而不積修,忘修而後性定,則寂然圓照。
己業無己知。
因心注而慧業清净,故云己業。内忘諸己,外忘諸物,於慧照心無毫芒用,則於己業自忘知,故云無己知。
諸食氣結氣,
夫一炁凝結,以和泰和,和一皆泰,則慧照常湛。今口納滋味,以充五藏,身聚泡沫,載其形,生受體於地,凝濕於水,稟熱於火,恃息於風,四緣結漏,皆非妙質,故緇涅一氣,昏汩泰和,令生想受則動之弊穢矣。
非諸久定結。
言人當令泰和,含一無所想受,守真常湛,則與泰和合體。今以諸食結氣,故非久定結也。
氣歸諸本氣,
四緣受識,六染生弊,地水火風,散而歸本,根識既染,則從所受業矣。
隨取當隨洩。
取者,受納也。洩者,發用也。夫想有二受,業有二應,隨所受納,發用其徵。若泰和一,則一炁全和,致彼虚極,謂之復命,復命得常,謂名正受,正受浄業,能生慧照,慧照湛常,一無所有,則入無間矣。一者,則食炁歸諸四緣,業成則淪於六趣矣。
老子説五廚經註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