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暴严惩不贷的古人,究竟是如何应对家暴的?

家庭是温暖的港湾,不是暴力的摇篮,为了抵抗家暴,古代又做了哪些事情呢?今天就为大家解谜,古人是如何应对家暴的。
我国自古就有了判定家暴的法律条文,为的是保护在家暴中受到伤害的家庭成员。在公元前3世纪的秦律里详细规定了,若男子家暴妻子,以致妻子受伤,则会受到一种连头发都要剃光的刑罚——髨(kūn)刑。
从上古到秦汉,女性地位相对较高,风气也较为开放。到了唐代,家暴不再偏向女性,若女性遭遇了家暴,施暴者只需承受八十大板。
若是男性遭受了家庭暴力,不论该男子有没有受到伤害,妻子都得在服刑一年。如果男性身负重伤,妻子都要接受三倍的惩罚。除非夫妻之间出现伤亡事件,否则男性施暴者很难受到真正的惩罚。
如果你不堪家暴,离家出走,那就完蛋了。按那个时候的律法,妻子妾室擅自离家,是要负法律责任,还要服两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宋朝兴起的理学,使得汉唐自由的风气有所改观,男女地位彻底变为不对等的状态。如果遭遇了家暴,女人只能咬碎牙齿往肚里吞。想要告官?首先得接受两年的牢狱之灾,才能向官府状告自己遭遇了家暴。
宋代才女李清照改嫁给自己第二任丈夫后,平白无故受到了家暴,因此前去报官,宁坐两年牢,也要和自己的丈夫分开。
宋代女性尚且还有人权,等到了明清时期,女性地位更加低微,即使受到了家暴也鲜少报官。
家庭是我们避风的港湾,不适孕育暴力的摇篮,如今社会男女已不在是不对等的状态,面对家暴我们应当如李清照一般,坚决离开施暴者,勇敢对家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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