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皇父七人佞臣说”翻案

先秦史暨毛氏文化

观中外时事写吉光片羽窥见

研古今历史发一鳞半爪见解

为“皇父七人佞臣说”翻案——兼考皇父
即幽王时毛尚书
文/毛天哲
经《十月之交》四章,[汉]郑玄笺称卿士皇父、司徒番、宰夫家伯、膳夫仲允、内史聚子、趣马蹶、师氏楀等七人为“七子妻党”。云“六人之中,虽官有尊卑,权宠相连,朋党于朝,是以疾焉。”且认为“皇父则为之端首,兼擅群职,故但目以卿士。”
[唐]孔颖达《毛诗正义》予以发挥,云:“时皇父为卿士之官,谓卿之有事,兼擅群职也。其番氏维为司徒之卿,家伯维为冢宰之卿。仲允为膳夫。棸氏之子为内史。蹶氏维为趣马。楀氏维为师氏之官。此七人于艳妻有宠炽盛方甚之时,并处于位,由褒姒有宠,私请于王,使此七人朋党于朝。言王政所以乱也。褒姒有亲党者,以褒国所养,以为本亲,故有此族党。又此文不言是其婚戚,或可谄佞于事,为之朋党,不必尽是甥舅之亲。”
又《汉书·谷永传》:“后宫亲属,饶之以财;勿与政事,以远皇父之类。”可见,至少在汉时,视皇父为佞臣已成共识。自郑玄妄语始肇,孔颖达承其说,以至于“皇父七人佞臣说”绵延不绝,至于今日。
郑玄 画像
然“七子妻党”实为郑玄的附会之辞。《毛诗正义》虽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但其弊于“疏不破注”,烦言赘语而少有灼见。故见郑说有疑而不敢驳,或以为真解而妄加附议,以至于三人成虎,虚说成真。
由于《毛诗正义》是奉诏而着,官府颁行,故影响巨大。《四库全书总目》说它是“终唐之世,人无异词。”故有唐以来,学者们大多视“皇父”为周幽王佞臣之首,少有异议的。
哲以为,此乃千古一大冤案。《十月之交》非重在刺幽王宠褒姒,而是刺卿士皇父在王室方骚、人心危惧之时,不顾君臣之义,带领族人隐退自逸,违民所望。故诗人曰:“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此才是诗旨所在。
哲以为,要正确地理解诗,必须了解诗歌的创造背景和相关的历史真实。后世研究《诗经》者如果不能谙悉史实,离开了诗创作的当时历史背景来谈诗,那就会陷入无稽之谈的境地。

孔颖达 画像

司马迁《史记》说周幽王是位昏暴无能却玩世不恭的天子,为博得褒姒一笑竟屡演烽火戏诸侯的闹剧,最终招来杀身之祸失掉了西周江山,恐怕只是个传说。其实幽王最根本的昏乱是废长立幼,导致西周末年幽王灭国亡身前后竟出现了三次“二王并立”的荒唐局面。
从现有的文献资料和出土金文看,除了幽王亡国后出现过携惠王余臣与天王宜臼二王并立外。周幽王在世的时候,褒姒子伯盘、太子宜臼俱称过王。
据整理过《汲冢书》的束皙以其所见汲冢材料曾指出:“伯盘立为王,积年,诸侯始废之立平王。”这段话透露的信息就是,伯盘在幽王生前就曾经称王(幽王之乱中伯盘与幽王一并在戏地被杀)。
据《今本竹书纪年》载:“先是申侯、鲁(似乎是鄫)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这段话表明,太子宜臼在幽王生前亦称王。否则幽王逐太子即可,大可不必于“十年舆诸侯盟于太室”,起兵伐申、鄫,必欲置太子宜臼于死地了。
太子宜臼在西申称天王大概在幽王八年。这一年,正是“王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以为太子。”(见《今本竹书纪年》)太子奔申在周幽王五年。《史记·周本纪》记为:「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咎。太子出奔申。」而皇父“作都于向”亦在此年。
周平王,卫武公,申侯
估计是皇父在“废后、立幼”这些事上与周幽王意见相左,且与其他卿士(虢石父、太师尹氏等)产生了矛盾,于是在太子出奔西申的当年也索性撂桃子不干了,带着族人、部分王官等在向地作邑,营造归隐之地。
以上应该是《十月之交》反映的真实历史背景。在周幽王昏乱胡搞,不听劝谏的情形下,当时的上层贵族已颇有逃难的想法。皇父“作都于向”,是预先安排归隐避难之所;周幽王九年司徒郑桓公“寄孥虢郐”之间,亦是早作东迁之计。两事相类,委实不可因皇父委政隐退而究之为佞臣。
“皇父孔圣”处在于他不像郑桓公那样做了周幽王骊山之难的殉葬品,而是提前“以居徂向”,表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力和对未来社会未雨绸缪的预见性,亦表明了他对幽王昏庸无道统治的不满。
历史的真实可能是,皇父不想参与嫡庶党争的任何一方,“作都于向”是皇父的自行决定。如诗中“抑此皇父,岂曰不时?胡为我作,不即我谋?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曰予不戕,礼则然矣。”说的是皇父率部族、王官“以居徂向”是挖幽王墙角,拆烂污的行为。因此,在诗人看来,皇父的做法是不顾君臣之义,自我逃逸的行为,故作诗以讽。
《十月之交》作者应该就是周幽王二年替代皇父成为太师的尹吉甫。他在诗中并没有指责皇父为佞臣的过多文字,之所以郑玄笺注妄下定论,是因为他对此诗并不了解的缘故。
郑玄在笺注中就没把此诗当作是幽王时期的作品,错认为是厉王时期的讽王之作。这个也难怪他,因为在他那个时代,“汲冢书”未出,文献不足征,有误注也难免。不过至唐时,孔颖达等诸儒占据史料甚多,而不加辨析,妄加附议,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诗经抄写 〔小雅·十月之交〕

郑玄、孔颖达等先儒们之所以被绕进了阴沟,在哲看来,一是史料的缺乏,使得他们对诗中皇父七人的资料背景并不明了的缘故。二是“醘妻煽方处”这句话使他们钻进了王朝一般皆由女色而亡国的史学认识中而不能自拔,故得出了皇父七人为艳妻褒姒朋党,为周幽王佞臣的猜想。
其实“醘妻煽方处”在鲁诗传中也作“阎妻扇方处”。阎,里巷的门,亦指里巷。扇,《说文》释为“扉也。从户从翅省声。”《礼月令》乃修阖扇。如果不带成见,此句也可释读为“跟随王官居住于新居地向邑里巷的妻族”,但显然,他们的思维定势使得他们往“美妻惑王势正炽”上解注。
哲还有一个大胆的推想,就是此句亦可能是毛亨、毛苌传经有误,真实句子应该是“焰气煽方处”。秦始皇统一文字,燔《诗》、《书》,字遂改易,诗、书又是口相传授,未尝传诗经文就无误。
哲叹曰考据之难矣,三代文字尤甚。陈独秀在其着《小学识字教本》中《自叙》云:
“中国文字训诘之难通,乃误于汉儒未见古文,不知形义,妄为六书之谬说;许慎又易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之说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中国文字训诂之学益入歧途;而又依经为义,经文几经传写,往往乖讹,儒者乃从而穿凿附会之,又或故为艰深,以欺浅学,使学者如入五里雾中。”
此诚所谓字经三写,乌焉成马者,汉人写经之误,恐亦良多,不可不察也。向使《班簋》不出,则吾毛氏为文王、王姒圣孙之实几近湮矣。若夫近年《清华简祭公之顾命》未现,则吾辈诚不知今本尚书作“乃召毕桓于黎民般”句实为“乃诏毕貆、井利、毛班”三公也。可见,“诗经”在口耳相授传承过程中,被隶写错误也是难免的。
祭公之顾命_毛天哲释读
毛公鼎是最为著名的出土西周铜器,当然亦是毛氏族之器是无疑的。哲对勘比读出土之《毛公鼎》,诗烝民篇可谓是鼎铭之诗传。初本疑器主“歆父”与仲山父或为一人,细细思量终觉不然。后见师询簋铭文,豁然方知原是误从郭沫若所断《毛公鼎》乃宣王时器而误也。
诚如郭公所云:“师询簋与毛公鼎如出一人手笔,时代背景亦大略相同。”然其断二器同为宣王时则误也。师询簋有铭文历日“唯元年二月既望庚寅”,哲结合铭文史实推知其作于周夷王元年(公元前876年2月22日),则毛公鼎盖亦为该年器应不爽也。又诗烝民云“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缵戎祖考,王躬是保。”是知尹吉甫所赞者皆指仲山父能尊行祖考之懿德也。
正因郭沫若定毛公鼎为周宣王时器,后学者乃对周宣王时器的仲山父、皇父的族属研究陷入迷茫。通过十数年的研究,哲认为“父歆”或为仲山甫祖考也。尹吉甫或见过毛家鼎铭,摭引入诗以美仲山甫能缵续祖考徽猷。而《十月之交》涉及到的卿士皇父亦是毛公歆之孙,和仲山父或是兄弟行。
诗中的“司徒番、宰家伯、膳夫仲允、内史聚子、趣马蹶、师氏楀”六人不是皇父子孙、就是皇父姻亲,皆在周幽王时任卿士、王官等要职,所以诗人尹氏的指称很是明确,是在历数毛公歆之裔孙仲山父、皇父一族人及其姻亲们在王室担任的显赫职位后,而感叹他们原是得周王宠爱,气势正炽,而今却委政而自逸,而绝非是指其为拥褒一党。
毛公鼎器主名为屖或歆
哲是在寻找本支族谱牒资料里发现了《诗经》里的毛氏族线索的。在岐山故地遗存的毛氏族人口耳相传中,有说毛氏先祖中有毛尚书因为耳濡目染,对幽王的人品、作为非常失望又无可奈何,在自身病重之时就向子孙下属早早立下遗言,他死后一定不在镐京之地,必须要安葬他于西岐周祖之地。
这个传说和《诗.十月之交》的皇父有相当大的契合,加之哲认为毛公歆即《诗经》及其他典籍中的“司徒仲山甫”、“太师皇父”之祖,故对诗中皇父七人进行了重点研究。
研究表明,文王子叔郑毛公一族,由于世居畿内,其大宗大多世袭王室卿士,而子嗣中又多受到历代周王眷顾命为王官,分封派氏情形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
东汉班固着《汉书》杜周传就有“仲山父异姓之臣,无亲于宣,就封于齐,犹叹息永怀…不忍远去”云云。呜呼,周之世家世官制度俨然于宣王时即瓦解乎?非也,终西周一朝,世执王室卿士者无过周召毕毛之族也。
西周卿士世家演衍,观取尚书《顾命》一篇足已。
成王顾命六臣中,毛叔郑(聃季)长子芮伯领衔司徒,次子毛公贵为司空,而幼子南宫、长孙毛俾与毕公子毕桓、太公望子吕汲四人共迎立康王钊于南门之外,则毛氏世家地位粲然可知。而武王克商受命大典上,“毛叔郑”首奉明水,位列康叔封之前,则知叔郑即文王嫡幼子聃季,惟司马迁不识尔,因而失记毛氏世家,致后世对西周史迹更为茫然。
王国维 尚书顾命 评价
在西周时期,以氏代姓的记史风格并未形成,大多以职官加名的形式来指称,故人们在采掇西周史料时,以职官名看成氏称的观点还是有欠缺的。
如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馆的《师汤父鼎》,有铭曰:“隹十又二月初吉,丙午,王在周新宫,在射庐。王呼宰应,锡盛弓、象弭、矢台、彤欮,师汤父拜稽首,作朕文考毛吊(叔)鼎彝,其万年孙孙子子永宝用。”
其中的宰名不知是否是歆的误读,哲未见拓本,也不敢妄加判断。但通读全铭,有一点是无异议的,那就是师汤父的父亲是“毛叔”无疑,那么“师”应该是指职官“师氏(士)”,而非有的学者理解的氏称。
同样的,还有传说是陕西岐山出土的师遽簋盖,其铭曰:隹(唯)王三祀四月既生霸辛酉,王才(在)周,客(格)新宫,王(诞)正师氏,王乎(呼)师(朕)易(赐)师遽贝十朋,遽(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不(丕)休,用乍(作)文考旄吊(叔尊簋),世孙子永宝。
师遽簋盖是西周中期(恭王世)的青铜器物,人们对该铭的释读,大部分已是正确的,但也有少数关键的几点上存在问题。如“王(诞)正师氏”,哲以为“诞”字原金文从彳从步,应释读为“征”,征者,古同征,召也。又如器主遽的父亲旄叔为谁?历来的研究者并没有给出答案。哲以为“旄叔”者即毛叔也。铭文中“旄”者是金文“旗”字中加金文“毛”,释读为“旄”并没错,但应理解为“毛族”。
师遽方彝,上海博物馆
师氏,是西周官名。《周礼》谓为地官司徒的属官,设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教“国子”(贵族子弟),率“四夷之隶”防守王之宫门,并随从护卫。
铭文中可知,师氏有正副职之分。王召“正师氏”,并叫他亲自赏赐给师遽贝十朋,可见师遽是副职以下的师氏。器主师遽作器不称父考名,而称“毛叔”,表明其父应该是毛氏小宗,也即类似毛族大叔、小叔等称谓,表明其父并没有从毛氏分宗派氏别出。
师遽作器以“毛叔”代父称,与“师望鼎”铭中“太师小子师望作鼎彝”一样,旨在炫耀其显赫的家世。
“师望鼎”相传为左宗棠征新疆时所得,《考古图》、《博古图》、薛氏《款识》、《啸堂集古录》皆有着录。学界大多认为是西周中期宣王世的器物。铭文中有“王用弗(忘)圣人之后,多蔑易(赐)休”句,这表明师望应该是文王嫡子嗣孙,而非异性。哲推断,师望盖太师毛公皇父幼子,亦即或是所谓“皇父七人佞臣”中的师氏楀之父。
存世铜器中,以“师氏”命名的彝器甚多。其中有属于姬姓的,也有属于他姓的。检别众多相关师氏铭文,哲认为毛公家族子嗣中从事师氏的甚多。可以确信,虽然西周前期中或亦有异性从事师氏一职,但周宣王、幽王时期的师氏一职皆为王亲毛氏族裔担当。
此簋 铭文
从毛公鼎铭文中周王命歆“兼司公族,雩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雩朕亵事,以乃族干吾王身”看,存世以“师氏”命名铜器中反映的一些蛛丝马迹都指向了器主“师氏”为毛氏族人是符合历史的真实的。
结合以上来看,《十月之交》中的师氏(士)楀亦是毛氏一族应该是无异议的,但可能不是毛氏大宗。之所以在诗中排列为后,大概是以职官大小顺序而排。
从现有材料看,陕西岐山县董家村一号窖藏出土的西周晚期(宣王世)的“此簋甲”至“此簋辛”八个青铜簋中均有“司土毛叔右此入门”字样。那么可以推定,铭文中的司徒“毛叔”不是毛公皇父就是其子。
毛公歆在夷厉时期任冢宰,其子毛公皇父厉宣时任司徒兼太师。如宣王二年,锡太师皇父、司马休父命。(《今本竹书纪年》)宣王晚期,毛公歆逝世后,毛公皇父接任冢宰兼太师,而司徒一职为其子番担任。
从“师望鼎”铭看,师望自称“太师小子”,那么其祖父或其族祖父大致应该是毛公皇父也是合乎推理的。
周平王东迁洛邑
西周封建政体,是以其世族世官制及世卿制这一官制为组织保证来实现的。其特征是:先有世族,后有世官,某类官职一般固定地由某一世族或地位相当的某几个世族世袭;而执政卿士,即所谓三公六卿,则往往是由周王室的几个强宗大族世袭。
以出土的《毛公鼎》这一实证材料看,毛公家族作为文武周王懿亲,世袭司徒、司空之职也是情理之中的,《此簋铭》也证明了这点。结合古文献材料和毛氏族传说,我们有理由相信,《十月之交》的皇父就是毛公鼎中的毛公歆之孙,而司徒番即皇父之子。
存世《膳夫旅伯鼎》与《毛公鼎》的出土地方位非常近似,都是在陕西省岐山县京当乡董家村,其铭曰:“膳夫旅伯作毛仲姬尊鼎,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享。”
以往学者释读此铭大都以为膳夫旅伯是给媳妇毛仲姬作尊鼎,其实,以哲看来,膳夫旅伯也是毛氏一族也,他是给自己的二女儿毛仲姬做的鼎。则膳夫一职为毛氏人担当也是有依据的,所以说膳夫仲允,可以称为膳夫毛仲允
当然,目前并没有过多的资料可以表明,“内史聚子、趣马蹶”也是毛氏族人或者毛氏族姻亲。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膳夫、内史、趣马、师氏之类的属官根本不可能左右周王政局,将他们与皇父一起目为褒姒一党毫无道理可言。且前已分析,他们应该就是毛公皇父族人或是姻亲,不可能是郑玄所妄定的“七子妻党”。
陕西省终南山
《诗经》中有另一篇也是反映周幽王之乱历史背景的诗作《节南山》,末章署名作者为家父,那么家父为谁?他生活在哪个时代,前人众说不一。
哲以为,家父就是《十月之交》提到过的“宰家伯”。周人名后称伯者凡二:或以官爵、国爵称伯,前为氏称,或以行次称伯,前系人名。从诗人称皇父七人皆以职官前系名看,此处“伯”应以行次看,而非爵称。
“家伯维宰”,郑笺释“宰”为“冢宰”。《公羊传》东汉何休《注》以家父为中大夫,爵同小宰。清陈奂《毛诗传疏》释“宰”为“宰夫”。陈氏认为,“冢宰是执政之官,皇父为卿士,不当复有家伯为大宰”。
哲以为,陈奂认为不是大宰是对的,但并不是宰夫,何休所注为是。冢宰既已明了,则“家伯维宰”略指小宰明矣。否则诗人必会指明职官全称,如同“膳夫、内史、趣马、师氏”一样。
结合“此簋”铭文中“司土毛叔右此入门”来看,司徒职应是毛公皇父次子番担任,则“家伯维宰”是指毛公皇父长子。周代世官,不一定父死子继,但某一官职一般则固定地由某一世族或地位相当的某几个世族世袭。毛公皇父以长子为“小宰”作为未来“冢宰”的承继人,以次子实际承继了“司徒”,应该是符合历史情形的。
毛公皇父 作都于向
在《郑语》史伯为桓公论兴衰一文中,史伯论周幽王弊政时称:“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又说到:“夫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与同也;弃聘后而立内妾,好穷固也;侏儒戚施,实御在侧,近顽童也;周法不昭,而妇言是行,用谗慝也。”
从中也可以看出,周幽王自毛公皇父委政后任命了虢石父为王室卿士。史伯对太师尹氏、卿士虢石父的评介甚差,相关文献也证明了史伯的评论是公允的。
结合“幽王八年,王锡司徒郑伯多父命”来看,毛公皇父家族挂冠而去,才有了周幽王任命郑恒公为王室司徒的做法。因此说,毛公皇父确实是在周幽王宠信任用佞幸之人,任用亲近愚顽昏之徒,且在废长立幼这件事上不听劝告,万般无奈的情形下才带领族人姻亲等隐退自逸,虽然有违民所望,但也算是自保之举。实在扯不上算是周幽王的佞臣,反之还应该算是一个忠心王室,耿直不阿的良臣。
考稽古文献,除《春秋》记周桓王十六年有聘鲁之家父,周桓王二十三年求车之家父外,在《左传.隐公六年》有晋顷父子大夫嘉父,《襄公.二十一年》有晋栾盈之党大夫嘉父。有学者认为古代家、嘉通音假借,盖家父亦曰嘉父,但两者非一人显然。
于是唐孔颖达就调和说“古人以父为字,或累世同之”,然哲以为孔说有误,其实在周代,大宗派氏除了周王胙土赐氏、命氏外,还有以职官为氏,也有“孙以祖名为氏”,但不会是以父字为氏。
毛氏族在济源整理周王室典籍
且哲以为,既然嘉父为顷父之子,则春秋时称呼人名显然不以氏称,而以(名+父)称,这是后世学者常会混淆之处。春秋时称谓是人名后冠以美称“父”,诸如“仲山父”、“伯阳父”、“皇父”等。东汉蔡邕《朱公叔谥议》曰:“周有仲山甫、伯阳父、嘉甫,优老之称也。”称“优老”者,当为德高望重、历事数朝之元老重臣。
宋郑樵《通志·氏族略三》曰:“宋朝家静,登进士弟,蜀人也。又有家彬、家仲,并眉州人。望出南安,京兆。”故可推知“家姓”或出自“家父”之孙族,而“嘉姓”或出自“嘉父”之孙族。二氏必同出一源,皆源自吾毛姓。
《左传·隐公六年》有“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则顷父担任的是周王室诸正之职,类似于毛公班父亲爽担任周王室“大正”职,推论其或是《十月之交》中的“家伯”之后。而晋大夫嘉父是顷父之子,在晋为栾盈之党大夫。宰家伯原本为西周幽王时大夫,当在丰镐地区另封有食邑,故宋代家氏有以京兆为其郡望者。
《毛诗序》曰:“《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唐孔颖达《毛诗正义》曰:“韦昭以为平王时作,此言不废,作在平恒之世而上刺幽王也。”两说似互相抵牾,却说明《诗序》作者看到的史料家父为幽王时人,韦昭所看到的史料是平王时人,正好可证家父历仕周幽王、平王两朝。
毛氏传诗书易
二王并立结束,平王东迁后,毛公皇父子嗣回归周王室任职也是情理中事,这个也从《左传》中得到反映。从毛伯卫与王孙苏争权,毛伯舆与王叔、周公楚争政,毛伯得佐助王子朝争位的相关史料中可以看出,进入东周时期的毛氏一直在试图恢复自己往昔的执政卿士地位。
有学者坚持认为“家伯”之宰为宰夫,哲认为在周王室卿士中能与当权执政者争位的至少是中大夫小宰。桓公十五年传:“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文公九年传:“毛伯卫来求金,非礼也。不书王命,未葬也。”两者都是以小宰身份出使诸侯国,为王室效命办事。从这个方面说,毛氏一族自东迁东土后,虽失执政卿士之权柄,但应该一直有任王室小宰之职。
诗《节南山》中描述的“国既卒斩”、“丧乱弘多”是一种亡国之象,它是骊山之难西周覆灭的真实写照。诗人所写的“瞻四方”而“无所聘”的茫然心态,正是周亡王九年的政治格局中,贵族士大夫们身历丧乱之祸,驾车避难在外,政治态度彷徨观望、无所适从的真实反映。
篇末言“以究王讻”表明诗人赋诗的真正动机是刺古而鉴今,希望周平王能从幽王亡国的悲剧中吸取教训,安邦定国,永奉周祀。《节南山》应该是骊山之难后,周二王并立期间的作品。
《节南山》诗旨乃刺幽王重用大师尹氏而乱政亡国。“节彼南山”指终南山也,宰家伯(毛氏族)畿内故土封邑盩厔之南即终南山。
因晋文公平王子带之乱有功,周襄王把河内阳樊赐给了晋国。
左传记曰:“晋于是始起南阳,阳樊不服,围之。”《国语·晋语四》亦记载了这事:“赐公南阳阳樊、温、原、州、陉、絺、组、攒茅之田。阳人不服,公围之,将残其民,仓葛呼曰:“君补王阙,以顺礼也。阳人未狎君德,而未敢承命。君将残之,无乃非礼乎!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樊仲之官守焉,其非官守,则皆王之父兄甥舅也。君定王室而残其姻族,民将焉放?敢私布于吏,唯君图之!”公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阳人。
仓葛的话隐藏了诸多史实。阳樊是毛公仲山父后人樊仲封地,其邑内接纳了大量因幽王之乱后逃难于此的王室亲族。联系毛公皇父“作都于向”,可知当时的济源一带多有毛公家族之胤。
《孔子圣迹图》十四、问礼老聃
西周灭国之际,因毛公皇父的未雨绸缪,有大量的“夏、商之嗣典”,当然亦包括周王室之典籍被预先迁徙到了济地。王子朝、毛伯得奔楚携带的周典籍盖多出自于此。
苌弘说“毛得(毛氏族)在济源这个地方,城邑的建造和生活的奢华程度胜过了王都洛阳。”而仓葛说阳樊“有周室之师旅”,这支军队可能并不为当时的周王掌控,而是由毛公家族掌控,其旨在于保卫逃难于济地的王室懿亲。仓葛不是说了嘛,阳樊这个地方的住民,排起世系来不是王的父兄就是外甥亲舅。
可见,诗经所说「仲山甫徂齐」,是指仲山甫帮助儿子樊侯是在济地筑城,而非先儒所称的在齐国筑城。哲以为,阳樊在济源城西的曲阳故城。济源城东南裴城一带是周大夫樊仲皮后裔派氏后的采邑。
《左传》中记载的周朝大夫樊皮,就是仲山甫的儿子樊侯的后代,樊仲皮排行是老二,其子孙以王父字为氏。皮氏系出樊氏,可上溯到济源的阳樊,所以,后世皮、樊两个姓氏自认是一家。从理论上来说,樊氏、皮氏皆是由毛姓别出。
可见毛氏家族营造济地,历史源远流长的很,在周宣王时就未雨绸缪经略济源了。毛公皇父择居向地作都,也算是渊源有自。
《诗经》中存有大量两周之际始创作的作品,这些作品有强烈的时代痕迹,能轻易的鉴别出来。大体上可以认为,诗经的整理和创作早于孔子时代,是毛公家族的人在周二王并立时期完成的。
诗经中的大量诗篇是出自毛公家族的人之手。如《节南山》出自毛伯家父、《桑柔》出自芮良父(毛公家族芮伯支系),如《常武》虽不知作者,但其所颂扬“南仲大祖、大师皇父”征讨淮夷的史实,显然是毛家子孙对先祖煌煌事迹的追记,哲确信《诗经》就是毛氏的家学。
西周灭亡后,毛氏族人一直在济源整理“夏、商(周)之嗣典”,整理先祖文王传下的周易,也顺带写写诗骂骂周幽王灭国之罪,反思西周灭亡的教训,所以诗经里很多篇章出自毛氏族人之手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夏商周以来的王室典籍就在毛氏家族手中,所以从内史聚到内史角、内史过、毛伯舆(内史叔舆父)、内史叔服乃至内史老子(毛伯得),毛氏一直有担任春秋时期周王室的内史职。是故老子(毛伯得)能出神入化地解释周易,留下了老子道德经五千言。而老子(老聃、毛伯得)能留下一部惊天地泣鬼神的哲学圣著,绝非能凭空而成,它必源自毛公家族历代先人以德治国理念的经验总结。
上所述,可以确证,周幽王六年(公元前776年),太师毛公皇父因与虢石父、尹吉甫等卿士政见不合,率子司徒番、孙宰家伯、膳父仲允、曾孙内史聚、趣马蹶、师氏楀等举族委政而去,作都于向(济源)。诗《节南山》作者家父正是毛公皇父长孙宰家伯(毛伯家),随毛公皇父委政避难于向地(济源)。郦山之难后,家伯父又复为天王宜臼之卿士(小宰),直到周恒王世史料还有所见。宰家伯(毛伯家)其所赋《节南山》诗可以反证,周幽王时期的佞臣绝对不是郑玄等所妄论的以卿士皇父为首的“七子妻党”,真正的奸佞谗臣正是太师尹氏(尹吉甫之子)、卿士虢石父之流。可以说宰家伯(毛伯家)是用赋诗的形式,给我们留下了历史真实,洗刷了“皇父七人佞臣之党”的不实污蔑。同时也给予了因赋诗《十月之交》被后人误读而造成千年冤案的始作俑者太师尹氏家族一记强有力的反击。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草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再修订

来源:騰訊空間 作者:毛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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