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信息!特大通知!2021年1月1日施行!即将改变你生活的房产法律:居住权

2021年之前,我们作为购房人去买房,一般会查清楚以下三件重要事情:

(1)卖房人有没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他是不是不动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卖房人配偶是否同意卖房。

(2)出售的房产有没有办理抵押。

(3)房屋是否出租,租期什么时候结束。因为“买卖不破租赁”,你不能将承租人赶走。

2、他人用房屋担保债务时,该房屋不得设有居住权,否则债权可能无法实现。居住权的诞生,也可能会为逃债提供方便法门。债务人如果将设置居住权的房屋抵押给债权人,将来还不了债,法院去强制执行这套房屋,你想想谁会去竞拍这套住房,因为拍下来也无法住,结果导致抵押优先权落空。

所以当你借钱给他人,他人用房屋做抵押时,必须查清楚是否设置居住权,如果设置了居住权,则不接受该套房屋抵押,或者要求解除居住权后才能抵押。

法律到底怎么规定居住权的?

1、居住权享有的是对他人住宅占有和使用权利,不涉及买卖、抵押等权利,也就是居住权人唯一的权利就是在这套房产里居住,不能卖,也不能出租,更不能抵押。

2、居住权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权利,不是对自己住宅享有的权利,所以不存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子还需要给自己设立居住权的事。

3、居住权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方式设立,也可以通过所有权人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但是必须要去房管部门登记,才能生效。不能通过长期居住获得的,你无论住多久,只要没有去房管部门登记,居住权都不生效。

4、居住权设置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确定,可以是5年、10年、15年,也可以是永久居住。

5、设置居住权的房产出售,居住权不消失,居住权人可以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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