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丨惩罚和奖励都不是成功的教育方法

鞭打的惩罚自然会使孩子对教师希望他们爱好的事物产生厌恶的心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孩子们对于某些事物本来是可以接受的,但当他们因为这些事物而受到鞭打和责骂后,就对这些事物产生了痛恨。对于在孩子身上出现的这种情形,这是很自然的,因为即便是成年人,也不能用这种方法来让他们爱好任何事物。无论是哪种正当的娱乐活动,假如他没有兴趣,没有心思去玩,却有人用棍棒去打他,用恶毒的言语去骂他,非要强迫他玩,或者是正在玩的时候,因为一点小事就经常被人这样对待,难道不会让他对那种娱乐感到厌恶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令人不快的情境通常会影响到与其相关的无辜事物,例如有人常用某个杯子喝让人反胃的药水,那么只要一看见那个杯子就会感到恶心,哪怕杯子洗得很干净,样子很漂亮,材质也很名贵,里面的东西也不能让他提起胃口。

奴隶式的管教所养成的也只能是一种奴隶式的性情。在棍棒的威逼之下,孩子是会屈服,会假装服从的,可是一旦不用棍棒,没人看见,知道不会受惩罚时,他就会放任自己的天性。这种天性不会由于体罚而有所收敛,有所改变,相反会在他身上不断增长。而且,经过这种约束之后,一旦爆发出来,往往会更加凶猛。

如果这种管教严厉到极点,虽然也能治好目前任性的毛病,但由于它会让人精神颓丧,随之而来的就将会是一种更糟糕更危险的毛病。那时,就等于将一个放荡不羁的青年换成了一个心神沮丧的家伙,他那违反天性的拘谨状态的确可以让那些傻瓜们高兴,因为他们就喜欢训练死板的孩子,因为这种孩子不吵不闹,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麻烦。然而最终,这种孩子可能也不会使朋友们感到舒服,正如他们终其一生也不会对自己和别人有什么用处。

要想让孩子变成聪明、正直、机灵的人,用棍棒以及其他种种奴隶性的体罚就不是合适的管教方法,这种方法在万不得已和极端的情形之下才能偶尔用用。另外,用孩子喜欢的事物去奖励他们,博取他们的欢心,也同样要小心避免。父母如果用苹果、小糖果或其他一些为孩子所喜欢的东西来督促他念书,那就是在认可孩子对快乐的爱恋,就是在纵容孩子身上危险的本性,而这种本性父母是本应该尽全力去消除的。对于孩子的嗜好,一方面加以管制,另一方面却给予满足,那么,想让他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是肯定没有希望的。为了让自己以后能成为一个贤良的、聪明的、有德行的人,孩子们应该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在遇到理智的反对和责任的要求时,他应该抑制自己对于物质财富、精美服饰以及美味佳肴等事物的欲望。

可是,当你要他去做该做的事时,用钱来做报酬,看到他读书,就用好吃的来犒劳他,要他做一些很小的事,就承诺给他镶有花边的颈巾和漂亮的新衣服,那么,你提出这种种报酬,不就等于你认为这些东西是好的,是他应该追求的目标,从而鼓励他去向往,使他习惯于把自己置身于快乐中吗?人们为了让孩子努力学习文法、舞蹈以及其他各种对于他们的幸福或利益并没有多大帮助的东西,便不恰当地使用奖励与惩罚的方法,结果牺牲了他们的德行,颠倒了他们的教育,等于是把奢侈、骄傲和贪婪教给了他们。因为不良的喜好本来是应该加以约束和压制的,现在却等于受到了鼓励,这样一来,就为未来的邪恶奠定了基础,而那些邪恶,我们要是不克制自己的欲望,并及早使它们受到理智的约束,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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