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斤橙子卖28.8元 “果农”关店下跪竟无法挽回?
近日,两名果农在淘宝上开了一家网点卖水果,因操作失误,不小心将28.8元10斤的橙子给设置成了28.8元4500斤。
这一操作失误被拥有将近60万粉丝知名up主路人A-发现后,号召粉丝疯狂下单,于是几乎在一夜之内被拍几万单。等到淘宝店铺回过神来,才发现下单货物的金额涉及700多万了。淘宝店铺一时间承受不住,向客户下跪,希望他们申请退款。
然而这位知名up主的回应却让人愤怒,他声称“没什么好说的,各凭本事,先到先得”,鼓动粉丝投诉店家虚假宣传。
之后该UP主又引导粉丝集体举报店家虚假宣传、卖家无法发货为由,依据平台规则拿取赔付保证金,致使果农10万元保证金被扣完,一度被迫关店。
这一事件并非偶然,据报道,该UP主有十几个3000人的“羊毛群”,其引导粉丝利用规则漏洞获得赔偿金或保证金,已整垮了多家店铺。这种利用bug价恶意薅羊毛或者干脆就是榨取投诉赔偿金的操作,绝对不是第一次,也绝对不是只此一家。
嘉宾: 赵勇智律师
云南省首届十佳青年律师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方弘:因操作失误,不小心将10斤设置成了4500斤。致使果农10万元保证金被扣完,一度被迫关店。最终果农是否可以挽回损失呢?
赵勇智律师:本案中,果农不小心把10斤的橙子设置成了4500斤28.8元,这个交易肯定是显失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果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合同,即不履行合同、不发货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相关规定,在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当然,撤销合同是有条件的。如果店主发现了自己将斤数设置错误,履行合同对其是明显不利的。那么,店主想不履行合同或者是解除合同,可以向法院主动申请撤销合同来减少自己的损失。
方弘:类似的薅羊毛事件不仅仅是这一起。我们来看两个截然不同的判决:
一家“Gap礼品卡专卖店”的网店错将1000元面值的礼品卡标注的售价为490元,因无法发货,消费者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未成立,只判被告补偿原告100元并承担案件相关受理费。
在另一起同类民事纠纷中,网店错将10000余元的商品价格标作1000余元,无法发货后被告,法院最终判决网店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购买的家具。
那么,类似的案件为什么最终的判决却是大相径庭?
赵勇智律师:第二个案例中,法院最终支持买家的主张,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在庭审的过程当中,法院已经明示商家有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本案如果这个交易本身是显失公平的,合同继续履行会给商家造成较大的损失,那么商家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
但是,当法院明示商家有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以后,商家却放弃了这项权利。或许商家是对判决结果特别自信或者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商家没有主动申请撤销合同。
如果商家没有主动申请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会判决商家继续履行合同。
而第一个案例,法院认为合同并没有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商家及时发现了错误,并且在网页上公布做了调整,即商家及时在网页上告知了广大消费者,说明之前的价格是因为设置错误,现在已经调整。
从法律角度分析,商家将价格调整后的告知行为相当于其发出的邀约,消费者如果按照商家原来发的价格下订单的话,就相当于是一个新的邀约。这个时候,双方对价格就没有最终达成一致,因此合同是不成立的。
所以,法院没有判决其履行合同。
方弘:我们也遇到有网友咨询在网上买苹果手机,当时是几百块钱就可以买一部苹果手机。但是当网友拍下以后,商家告诉他标志错误。他认为商家是误导欺骗他消费,使他错过了当时其他商家促销活动。作为消费者,我们怎么来分辨商家是失误导致的价格错误还是欺骗诱导消费的行为?
赵勇智律师:上述提到商家因为设置错误,有申请撤销不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家一点责任都没有。如果是因为设置错误导致消费者丧失了购买其他优惠价格手机的机会,商家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即要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补偿或者是赔偿。
当然,如何认定是商家到底是操作失误还是存在欺诈误导的情况,要根据当时具体的情况和环境来认定和分析。例如,是否是发生在促销的活动期间;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下,是否做出合理的解释,如活动促销,前100台价格半价,先到先得等等。
如果商家已经有了这种清晰或者明确的解释,能够让消费者合理得相信或者是认为产品虽然价格明显偏低,但是符合我们基本的判断,是为了促销做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就应当承担发货的责任,即双方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价格明显偏低,但是交易也是成立的并且是合法有效的,应该继续履行。
4500斤跟10斤之间差距明显特别大,这个差距商家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也没有对优惠本身进行描述。虽然价格明显偏低,但是并没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价格偏低是合理的、真实的、可信的。那么,法院会倾向于判断,这个设置是操作失误导致的,商家就享有可以撤销合同的权利。
方弘:所以,消费者在遇到低价促销的时候,也应该对一些详细的页面做一个截屏保存,这样也可以作为证据在以后的维权当中使用。本案中,该UP主有十几个3000人的“羊毛群”,其引导粉丝利用规则漏洞获得赔偿金或保证金,已整垮了多家店铺。这种恶意的行为有惩罚措施吗?
赵勇智律师:首先,从道德层面来说,我们坚决不支持这样的行为的。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地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诚实、友善等等的这样的价值观的要求。
但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要追究薅羊毛等人的责任,法律还要有明确的规定。薅羊毛的行为其实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违法甚至还构成犯罪。
如果相关的up主用一些威胁的方式或者是手段要求店主赔偿,即如果不支付给我高额的赔偿金或者是补偿金,我就动员我的粉丝来集体投诉你。这就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犯罪。
如果行为人发现规则的漏洞,告知大量的粉丝或者是其他的人利用漏洞虚构交易骗取保证金或者是赔偿金。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或者是诈骗罪等等。
但是,就本案而言,如果这名UP主只是把这个信息告诉了粉丝,大家出于占便宜或者其他心理下单购买。那么,UP主的行为并没有违法。
方弘:这样的恶意的薅羊毛行为已经整垮了多家店铺,我也很奇怪,这些被整垮的店铺为什么没有通过法律上规定的主张撤销合同来维权。
赵勇智律师:这个问题其实也很有意思,这些店铺之所以被整垮,主要是因为其在淘宝店铺内10万甚至更多的保证金按照平台的规则分分钟就赔出去了。
对这两个果农来说,10万肯定是不小的一笔钱了,打击比较大,可能就没有办法再继续营业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淘宝这种大型的交易平台在针对比较弱势的,特别像农民开的小店铺,我认为应该做出一些机制上的调整。因为,它本身平台特别大,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如果淘宝能够对理赔或者赔偿的规则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能够识别这种恶意索赔或者是对异常索赔情况,及时跟商户进行沟通,例如有些商户不懂法律,不知道怎么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根据这种情况,平台是否可以做出一定的指导,告诉商户有可能面临恶意索赔并提一些建议,如拿起法律武器通来维权。
在法律给出明确的判决之前,平台不轻易地按照平台规则进行赔偿,可能会对商户形成一定的保护。
方弘:据澎湃新闻报道,果农被“羊毛党”薅垮事件发生后,店家承认抄袭其他店铺信息,并抄错了价格,此后店主又被质疑虚构果农身份,制造悲情故事,“欺骗”消费者。
近日,澎湃新闻查询企业信息发现,该店铺在天猫认证公司的股东覃艺名下拥有10家公司,其中2家主营“无货源店群”(即自家没有货源,通过店铺或产地代发来赚取中间价的模式)。
11月16日,覃艺的合伙人、自称“果小云旗舰店”目前负责人的张锋承认自己和覃艺名下有多家“无货源店铺”,其中包含水果店铺。
至此,被同情的果农变成了抄袭偷窃者,甚至果农身份被质疑。看来,网络时代的来临,诚实信用正在面临巨大的考验!
嘉宾: 赵勇智律师
云南省首届十佳青年律师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