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创作中的造字问题
早些年,徐正濂先生曾发表过《谈造字》和《再谈造字》等文,提出了篆刻中造字的四条理由:一是文字发展史就是造字的历程。二是标准篆字不敷应用,篆刻创作有造的必需。三是我们现在的正字标准本身不严谨,前人造的就算对,今人造的就算错,那是古州官可以放火,今百姓不能点灯。四是秦汉印和流派印包括历史上的篆刻大家,都有不规范的用字,都有明显造的时候。当年徐先生作文的目的是针对当时首先以字的正误来评判篆刻的不合理倾向。而篆刻创作过程中,能不能造字的问题,今天看来仍然是困扰许多印人的一个问题。篆刻中的造字可以分为新造和改造。新造,就是原本没有的篆字,依据篆书的结字规律生造出来。改造,就是对固有的篆字,进行省减、繁饰或是变形。不论新造还是改造,都是篆刻创作的基本需要。
我们知道,篆体字的数量是很有限的。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迄今发现的单字共有4000多个,其中被释读出的才1000多个,而且当中不乏近乎死亡的冷僻字。可以识读的甲骨文太少,成为了甲骨文印发展的最大障碍。金文入印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容庚先生皇皇巨制《金文编》及《金文续编》共收录殷周秦汉金文约2800个单字。汉字在不断丰富。到如今,已有汉字在65万个以上。而《说文解字》共收汉字9400余个。众多新生汉字是没有篆体字形的。篆刻创作过程中,遇到没有篆体的汉字,要么用假借的方式,要么造字。假借,也并非适用于所有的情况。像姓名印就不宜使用假借字,此所谓“不擅改他人名讳”。这基本达成一致看法。至于词语印,使用假借字本也无可厚非,但同样存在一个理解容易混乱的问题。因此,新造篆字成了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对已有篆字的改造是篆刻艺术的造型需要。如同书法,篆刻也是汉字造型的艺术。篆刻虽然与古文字有着紧密的关系,但是,艺术创作之于古文字,根本无需亦步亦趋。
汉字在其形成的初始阶段,最主要的功能是实用记事。创造甲骨文字的殷商先民们多是“外取诸物,近取诸身”,汉字的构形方式方法比较原始,主要依客观物象为参照,通过形义关系构成记录语言的符号。汉字初创期之后,形声字越来越多,自主的创立和改造汉字符号成为了发展的趋势。在汉字演变的过程中,人的审美因素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于是以汉字为造型对象的书法和篆刻发展成为艺术。
艺术最主要功能是审美。邱振中的“非汉字系列”、徐冰的“天书”,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他们的作品的阅读。就像先秦时期的一些印章,文字虽不可识读,但我们还是可以感受到它包含的篆刻美。“印章当以神采、气象为主,而以文字为之役。”(徐正濂语)汉印用字即为缪篆而非依据《说文》,汉印文字重文也很多。罗福颐《汉印文字征》收录的汉魏印文共计2646个汉字,重文达7432字,平均1个汉字有近3种写法,说明汉代印人对入印文字的驾驭是比较自由的。为了印面审美需要,对篆字基本形状作适当的省减、繁饰或是变形,成为汉代印人制作印章的常见手段。时至今日,篆刻作为一门艺术,应当首先从艺术表达方面思考问题,用字的严谨性似可适当放宽。篆刻用字,如果字形都依“篆书字典”或《说文解字》,无疑会自缚手脚。“今人摹古,古人摹谁?”(齐白石印文)既要“与古为徒”,同时,还需要有那么一点敢于“自我作古”的精神。只有如此,才能为篆刻艺术打开更加广阔的创作空间。
可见,篆刻创作中,造字是合情合理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造,如何造得合情合理。新造也好,改造变通也罢,都必须合乎字理。造字,不一定要“有据”,但必须“有理”。不误读,不 产生歧义,这是造字的底线。要做到做好这一点,还得依赖于对古文字学的研究,否则,难免荒谬和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