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宛男:机构不能任意而为 文兴:警惕抱团散伙

时间:2021年01月09日 08:36:00 中财网

  曹中铭:注册制别只注重融资规模与数量
  统计显示,2020年共有396家公司登陆A股,IPO累计募资约4700亿元,较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95.07%及85.57%。从396家公司挂牌板块看,沪市主板90家、科创板145家;深市中小板54家、创业板107家。A股市场诞生30年来,IPO首发募资超过4000亿元的只有2007年的4768亿元,2010年的4856亿元,以及2020年的4700亿元。这也意味着,2020年IPO募资额不仅位居历史第三位,也创出10年新高。

  2020年新股发行取得不俗的成绩,试点注册制功不可没。比如去年上市的107家创业板公司中,注册制下共64家公司上市,IPO募资金额约660亿元。综合来看,科创板及创业板去年注册制下共209家公司上市,累计IPO募资金额约2886亿元,分别占去年IPO数量与募集金额的52.78%、61.42%。显然,这一比例并不低。

  融资和优化资源配置是资本市场的两大功能,IPO市场保持活跃,无形中有利于这两大功能的发挥,而且,也非常有助于资本市场发挥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特别是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更需要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

  2010年IPO融资额创10年新高,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包括流动性相对宽松,政策面上加强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等。其中,注册制在科创板与创业板的试点同样可圈可点。

  从注册制试点以来的情形看,由于注册制重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上市制度更具包容性,客观上无异于放宽了企业上市的条件。像亏损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红筹企业等,均已实现在科创板上市,这既是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结果,也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结果。而且,由于试点注册制背景下的新股实行市场化发行,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由市场决定,以强化市场的约束作用,这也导致了科创板新股频现高发行价格、高发行市盈率,以及高超募的“三高”发行现象;而且,此前广受诟病的新股“三高”发行,目前在科创板与创业板已经成为了常态,但很显然,这种常态并不正常。

  资本市场发挥融资功能,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固然无可厚非,但是,新股发行也不能只追求融资规模与融资金额,注册制背景下的新股发行更是如此。事实上,由于注册制下新股发行上市更加容易,沪深交易所的审议通过率以及证监会注册率均较高,已经导致IPO再现“堰塞湖”现象。比如目前在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排队企业有近800家,其中超过八成企业欲在科创板与创业板上市,其实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个人以为,注册制下的新股发行,一方面需要顾及市场的承受能力与投资者的感受。虽然注册制下的新股实行市场化发行,但新股什么时候发行,什么时候挂牌上市,其实还是证监会说了算。这就要求证监会根据市场的状况,综合考虑沪市主板、深市中小板以及科创板、创业板新股上市数量,进行统筹安排,真正实现新股发行与上市的常态化。另一方面,注册制下的新股发行,也需要顾及融资效率的问题。融资效率既事关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发挥,也事关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像“三高”发行现象,特别是某些企业的高超募现象,或将导致市场宝贵资源的浪费。现实案例中,超募资金银行“睡大觉”,或用于投资理财的并不少见,这无疑又是值得商榷的。

  提高融资效率,可从多处着手。比如对于不差钱的企业,或者是质地平平的企业,有必要将其挡在资本市场的大门之外。不差钱企业上市融资,也是对市场宝贵资源的一种浪费;质地平平企业上市,亦同样如此。

  再如对于“三高”发行现象,既要强化对保荐机构的监管,规范保荐机构发布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行为;也要对询价机构进行约束,倡导询价机构认真研究发行人基本面、成长性等要素,理性报价。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注册制下的融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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