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7篇  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红山文化玉人骑兔件》一文之我见

笔者在《收藏界》2011年第12期107页看到了《红山文化玉人骑兔件》一文,文章还配发了三幅图片。当笔者仔细看了图文以后,真是哭笑不得。因为这是一件粗俗的假托红山文化的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当代臆造品。
诚然,红山文化确系文中所说“是一种距今5000多年的新石器文化”,“在我国北方辽河流域红山文化的玉器最具特色,其形制规整,纹饰精美达到了史前文化北方玉器的最高峰。”这些观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可是具体到文中所论述的这个“玉人骑兔件”,恰恰证明了作者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背离。
稍有红山文化玉器常识的人看了文中的论述及配发的图片,都会认定此物件是当代的制品。这类制品在北方(锦州、赤峰、沈阳、岫岩等地)各古玩市场比比皆是,不是什么稀罕物。可该文作者却用专业术语从器物的造型、材质、工艺、沁色、包浆等多角度进行了详细论证,并作出了“该件应系沙坑出土物”、“属于红山文化晚期的玉雕精品”的结论。
笔者探索红山文化玉器多年,判定此物不是红山文化玉器真品的理由如下:
一、造型不对。红山文化玉器中确有复合造型器(如双面人面像、双首兽形器等),但人与动物同体造型的器物,全是当代的臆造物,这是千真万确的。
二、工艺不对。这件器物仅从面部的工艺上看,与红山文化玉器人物面部的磨工工艺相差甚远,根本不相符。
三、包浆不对。这件器物的包浆浅而不匀,有的地方无包浆(如面部),而此物从光泽上看,其包浆是经过化学处理后再由人工抛光、打磨所致,不是自然形成的,根本无历史沧桑感。
四、沁色不对。整件器物看不到真正的自然沁斑,而文中所述的“土沁”、“桔红色沁色”、“烂”等,都是当代化学加工法处理后形成的。
在此笔者强调,如果读者和红山文化玉器爱好者对笔者的持异议,笔者真诚欢迎各位到辽宁锦州来,笔者看帮助大家看到很多同类器物,并可到作坊中参观制伪工艺的全过程。简而言之,事实胜于雄辩。
最后笔者要说的是,在高古文物面前,目前尚无“专家”可言,因为大家都是在探索、研究和学习阶段。因此必遵循实事求是、排除臆想、深入实际、力戒空谈的原则。(来源:《收藏界》2012年第3期 作者:辽宁 赵继康)

附录:蔡国声的《红山文化玉人骑兔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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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玉器随着华夏文明进入新石器时代,就开始了一个长达两千年的所谓“神玉”的阶段,这个阶段一直到商代。
在我国广大地区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中都产生了各自地域特征的神玉器及玉的饰件,其中在我国北方辽河流域红山文化的玉器最具特色,其形制规整,纹饰精美达到了史前文化北方玉器的最高峰。
下面我简要介绍红山文化玉人骑兔件。
玉由于它的色彩温润,光泽柔和,被我们祖先赋予了一种特殊的功能,即与天地神灵沟通的功能,正是基于此,它才成为人类的神玉或者说是巫玉。
所谓神玉,不仅在于玉的器型神奇,在于玉器的神秘内涵,而且在于玉器的制作者和拥有者的神圣身份。这类玉器或抽象或写实,它们往往都是和当时的原始宗教、原始巫术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称之为神玉、巫玉。图中的玉人骑兔件就属于这一类玉器。
红山文化自发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红山后而得名。这是一种距今5000多年的新石器文化,它主要分布在辽宁省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红山文化玉器的纹饰并不以繁密取胜,相反的是用恰到好处的简约线条来体现红山先民们要表达的思想含义。
该玉人骑兔件高16.8厘米,底长9.7厘米,底宽9.8厘米,背6.3厘米,重1076克。该件开窗见地糙米黄,鸡骨白,背部钙化已出现橘皮纹。开窗露出温润的青白色透闪石宽甸玉。硬度6.5左右(露玉处小钢刀不能刻动)为典型的红山文化玉。
《中国文化鉴赏·玉器卷》载:“几千年来我国人民使用岫岩玉,从没间断过,最具代表的辽西出土的新石器时期红山文化玉器用料全部为岫岩玉。”
岫玉以产于辽宁省鞍山市岩满族自治县而得名,广义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老玉(亦称黄白老玉),老玉中的仔料称作河磨玉,属于透闪石玉,其质地朴实、凝重、色泽淡黄偏白,是一种珍贵的璞玉。另一类是岫岩碧玉,属蛇纹石类矿石,其质地坚实而温润,细腻而圆融,多呈绿色至湖水绿,显然此玉人骑兔件属于仔料河磨玉。
该件造型粗犷古朴,虚实相间,主要用于祭祀和作为部落图腾,它似乎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该件作品主要着眼于器物造型本身,而不在于过多的装饰,寥寥数刀就将器物的形状、神韵表现得淋漓尽致,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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