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的古代典籍
幸存的古代典籍
王幅明
一、简册,书籍的诞生
二、楚简
三、秦简
四、汉简
五、吴简
六、帛书
七、始皇焚书与项羽烧书
八、壁中书与汲冢书
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恳;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
(如果只喜欢仁德不喜欢学习的话,那就会被人愚弄;如果爱耍聪明不爱学习的话,他的行为便会放荡;如果只知道信实不喜欢学习的话,那就会被人利用,坏了大事,反倒害了自己;如果只喜爱正直不喜欢学习的话,那么就会说话尖刻,容易得罪人;如果只是勇敢而不喜欢学习的话,那就容,易捣乱闯祸;如果只是爱刚强而不爱学习的话,那就容易行为轻狂,胆大妄为。)
——(周代)孔子(前551—前479)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书就像药一样,阅读得法,可以医冶愚蠢的毛病。)
——(汉代)刘向(前77—前6)
一、简册,书籍的诞生
20世纪,中国文化因考古发现诞生了三门显学:甲骨学、敦煌学与简牍学。敦煌学的一部分内容,也与简牍有关。
经历了甲骨书、金文书和石书之后,真正的书籍——简册书诞生了。前者可称为原始书,应用和传播的范围有限,这些“书”在当时也不能买卖流通。在纸张尚未发明之前,古人发现竹木可以用来作为文字的书写材料,于是,简册书应运而生。根据考古发掘和历史记载,春秋时代“书”的形态已不再是甲骨而是简册,但写有文字的玉版仍有出土,如著名的晋国“侯马盟书”。这些盟书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书,它仍然是一种档案。甲骨文虽有“典”、“册”两字,但商代只有龟册和玉册,并不存在简册,简册的出现在西周中期以后。
档案与书籍虽然都是文献资料,甚至有些书籍取材于档案资料,但在性质上有明显的区别,书籍是以传播知识为目的,而档案则是为了备日后查考而保存。中国的第一本书是周宣王时代(公元前827—公元前782)史官编的蒙童识字课本《史籀篇》,在此之前,所有的文献都是档案典籍。直到春秋时代,孔子利用档案资料编成“六经”。
一根竹片称“简”,将许多根简编连在一起称“策”(册),合称“简策”。加工后没有写字的木片称“版”,写了字的称“牍”,木质的合称“版牍”,竹木的合称为“简牍”。牍以木牍为多。把字写在狭长的竹片或木条上叫做竹简或木简;写在较宽的竹片或木板上叫竹牍或木牍。东汉王充在《论衡》中记载:“竹生于山,木长于林,截竹为简,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断木为椠,柝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所记即为此物。王国维说:“书契之用,自刻画始。金石也,甲骨也,竹木也,三者不知孰为后先,而以竹木之用为最广。”(《简牍检署考》)从时间上看,竹木作为书写材料相当久远,并不比甲骨、青铜器、玉石晚,甚至还要更早些。
由于时代久远,沉埋地下的殷周简策早已腐烂,至今没有发现实物,现在所能见的竹木简牍有实物可证的,最早为战国时代。但据史书记载,生于春秋后期的孔子已经在用竹简编书了。与孔子同时,有一个郑国人邓析曾编过一部刑律,写在竹简上,称为《竹刑》,想对子产的刑鼎内容作些改革,于公元前501年被郑国执政者所杀。这也是春秋时期用竹简作为书写材料的有力旁证。《史籀篇》是用大篆书写,甲骨文中没有“篆”字,只有“瑑”字,即在玉上刻字刻花之意,“篆”字的创造是仿照“球”的造字法,意思是在竹片上刻写文字花纹。显然,大篆的创造与文字移写于竹简有直接关系,而大篆的创造者史籀,理应是写字于竹简的创始人之一。《史籀篇》既是蒙童课本,当然不可能用龟册、玉册来刻写,只可能以简册流传,因此推断:简册的普遍使用当在周宣王时代。传播知识的读本,只能采用竹简这类便于书写、又价格低廉的材料。
简册是东周书籍的一般形式。据《说文解字》介绍,“简”即“牒”,“牒”也就是“札”。联简成册的绳子称为“编”,编绳一般是用丝绳和麻绳,据说还有用皮绳的。皮的编绳,称为“韦编”。“韦编”一词出于《史记·孔子世家》:“读易,韦编三绝”。说孔丘晚年很爱读《周易》,翻来覆去地读,竟使编联竹简的皮条断了多次。
从已出土的大量简牍看,古书的形制已越来越清楚了。牍是正反两面书写的,每面可写多行,没有编联的痕迹。简的编绳一般为二至三道,多至四五道。为了避免编绳滑脱,在简的编联处右側往往有刀削的三角形小缺口,便于固定绳索。有的卷首多编两根空白的赘简,起着保护书籍的作用,类似今天的扉页。我们把书籍的结集和加工整理工作称为“编辑”,正是与“编简成册”的简册制度有关。
由于有了以竹木作为文字载体的出现,才有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古代一些重要的著作,包括先秦的许多经典及西汉司马迁的《史记》等,都是写在竹简上才得以传之后世。
从古人的记述可以得知,竹简的制作是先将竹截成一定的长度,再劈成一根根一定宽度的竹简,还要在火上烘烤,以去掉竹中所含的水分,这就叫做“杀青”或“汗青”,这样既便于书写(易上墨),又可以防止变形和虫蛀。“杀青”“汗青”两词在古时又被用来作为著作已写成脱稿的名称,“汗青”两字又引申为“史册”。南宋右丞相文天祥《过零丁洋》一诗的名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中的“汗青”一词,即是比喻为“史册”。
简册书的分量很重。司马迁用了17550枚竹简写成的一部《史记》,大概需要由12名武士来抬才能移走。秦始皇日批奏牍重达60公斤。惠施是战国时期一位著名的学者,宋国人,曾做过魏相。在《庄子·天下》中记述有惠施的这样一句话:“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多方的“方”指方术,说惠施在治道艺术方法上甚多。“其书五车”说的是惠施好学而又博学多才,每次外出都要用5辆车装载简牍,以便随时取阅。这便是成语“学富五车”的来历。
20世纪中期以来,在日本、朝鲜、中亚地区、埃及、英国和欧洲其他地区,都有古代的简牍出土。可见以竹木为书写材料的书,不仅我国古代曾长期存在,也曾在世界其他一些地方使用。
二、楚简
20世纪初,最早在西北地区新疆多地发现晋代木简、在古楼兰遗址出土汉代木简。1907年,英国考古学家斯坦因在敦煌附近发掘千枚汉简,后集为《流沙坠简》(王国维、罗振玉合编)出版。1930年,贝格曼在居延地区发掘出汉简一万余枚。后编为《居延汉简甲编》和《居延汉简释文》出版。1950年代以后,由于国家政府对文物考古工作的重视,全国各地先后出土了大批古代简牍,数量和内容都远远超出了过去,主要在西北甘肃、青海、内蒙一带。另外,山东、湖南、湖北、四川、河南等地也有新的发现,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发掘和研究工作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我国的古丝绸之路上的甘肃,是古代简牍最为丰富的地方。此处已发现的和地下埋藏的汉代木简,数量占全国首位。
新出土的简牍将年代提前到战国时期,包括少量的秦简和大量的楚简。这些文献有属于档案资料的,有些则是不折不扣的书籍,有的堪称失传的经典。
信阳楚简,1957年从信阳长台关1号楚墓出土,战国早期文物,竹简共119支。简文数见对话用语,有周公、君子等语。其内容与传世的先秦典籍非常相似。史树青分析了更多的用语,推断说:“它可能是春秋战国有关儒家政治思想的一篇著述,其中心内容为阐发周公的法治思想。”在郭店简和上博简出现之前,信阳楚简是唯一可读的战国竹简,被称为“最早的战国竹书”而轰动一时。因为这批简中讲到了“先王”、“三代”、“周公”、“ 君子”,并引用了《诗》,所以在1960年代,学者们多指其为儒家典籍。1970年代,中山大学学者最早发现简文与《太平御览》卷802引《墨子》语相像。1990年代,李学勤对简文进一步探讨后得出结论,简文应是《墨子》的佚篇,并认为,长台关这座墓属战国中期偏早,所以书的著作年代应与墨子相距不远。廖名春认为,信阳长台关竹简有《墨子》佚篇,也有与儒家著作子思、孟子思想相仿佛。李零认为,简文虽与传世本《墨子》的佚篇或佚文有关,但原来却并不一定属于墨子,而很可能只是周公、申徒狄问对中的一种,因此将篇名直接定为《申徒狄》。
包山楚简,1987年出土于湖北省荆门市包山二号战国楚墓,计有278枚竹简和1枚竹牍,包括司法文书简、卜筮祭祷简和遣策三种。这些竹简内容丰富,纪年明确,对研究战国时期楚国乃至其它列国以及秦、汉时期的政治、经济、法律和历史地理,提供了十分珍贵的资料。包山司法文书简填补了司法文献的空白。战国史料本就有限,其中楚史甚至楚国的司法史料更是寥寥无几。在包山简出土之前,我们只知道楚国法律有春秋时候楚文王制订的搜捕逃亡臣仆的“仆区之法”和楚庄王制订的礼制方面的“茆门法”。除此之外,就是战国时候楚悼王任用吴起进行变法的事件。包山司法文书简不是经过史家加工提炼的史书,而是直接记录战国中晚期楚国司法活动的档案。与读史书相比,我们离历史的真实又近了一步。文书里记载的形形色色的案件,把我们带入到活生生的楚国司法生活当中。这批司法文书还涉及很多地名和官名,对研究战国中晚期楚国的疆域、职官制度提供了新的资料。
郭店楚简,是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纪山镇郭店一号楚墓内的竹简,1993年10月出土,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发现最早的原装书。郭店楚简共804枚,其中有字的竹简有726枚,字数有13000余个,全部为先秦时期的儒家和道家典籍,共18篇。还些竹简的公布于世,在海内外学术界掀起了一股研究简牍热潮,许多专家学者为之著书立说。郭店楚简经过专家们长达五年的艰辛整理,确定为16篇先秦时期的文献,其中道家典籍两篇,分别为《老子》》3篇、《太一生水》1篇;儒家著作11种14篇,分别为《缁衣》、《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六德》各1篇,《语丛》4篇。这批典籍除《老子》、《缁衣》见诸于传世本,《五行》见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外,其余皆为两千多年前的先秦佚籍。学者们认为,郭店出土的资料,可以认为是先秦时期的一个精致的图书馆里的材料。郭店一号楚墓的墓主,应为“东宫之师”,也就是楚国太子的老师,他应该是当时水平很高的知识分子。因此,郭店出土的竹书,与包山的、马王堆的出土材料不同,而是一个知识水平极高的老师对儒家早期最精的图书的选择。它们可能比王马堆的简帛更有价值,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可能为早期儒家的认识提供新的资料。著名学者杜维明认为:“初步阅读了郭店楚简后可以认定,其中14篇儒家经典,正是由孔子向孟子过渡时期的学术史料,是向内探寻人心人性的开始,儒家早期心性说的轮廓,便隐约显现其中,实在是一份天赐的珍宝。”“我认为郭店楚墓竹简出土后,整个中国哲学史、中国学术史都需要重写。”大量先秦书籍遭到焚毁,而郭店楚简则幸免于难,提供了很珍贵的历史资料。德国汉学家瓦格纳教授评价说:“世界上只有1947年埃及出土的大批基督教的佚书可与郭店楚简的出土相提并论”。
1994年5月,上海博物馆从香港古玩市场购进了一批简册书籍,经科学测定与文字识读,断代定域为战国时代的楚国竹简,共约1200余支,简上文字总数高达35000余字,内容涵括哲学、文学、历史、宗教、军事、教育、政论、音乐、文字学等。以儒家类为主,兼及道家、兵家、阴阳家;总80余种,包括原存书题20余篇,全部是公元前213年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焚书坑儒”前原始的、第一手的战国古籍,多为传世本所无。有些虽有传世本,如《周易》等,文本也多有不同。这对先秦文化思想的研究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2001年至2012年,《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1—9)出版,马承源主编,共收入战国佚书《孔子诗论》、《缁衣》、《性情论》等67篇。重要的发现有:一、《孔子诗论》。这是我国文学史上一篇重要的儒家经典,二千数百年来,它的再现为研究者认识《诗》的编次、诗的本义提供了最直接、最真实的史料,为研究者了解孔子思想、孔子对《诗》意的评价、孔子授《诗》的方法提供了可靠的证据。首次发现了的《颂》《大雅》《小雅》《国风》的类次。二、发现了一部最早《周易》。为了解、研究先秦时期的易学提供了可靠的文物数据,在中国易学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三、发现了一部最早字书。四、发现了战国道家佚书。《恒先》是一篇完整的有篇题的战国道家佚书。《彭祖》是所发现年代最早的彭祖书。五、发现了战国的曲目竹书。六、发现了战国记载的中国远古时期的帝王,孔子所述的远古帝王系统。七、发现了同时代不同传本的竹书。八、发现了战国逸诗和赋。九、发现了战国有篇题的佚兵书。十、发现了除《周易》、《缁衣》以外,不同于传世本的《民之父母》、《竞公疟》等,对认识历史传本及其流变情况,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实例。
战国楚竹书的文化震撼,首先来自于它的文化经典价值。经典当指最重要的、有指导作用的权威著作。战国楚竹书的文化经典价值在于它是先秦文献的主要文化依托、千古历史之谜的重要文化载体。新的文献发现,松动了约定俗成的文化板块。文献编次和本意的坦露,引来了对传本文献的变革性的认识。早本文献的提供,在比较学的意义上使后人杜撰之处显而易见。不少文献的面世,在填补文献空白、完善精辟论述和便于今本篇目对照的结合上显示了这批战国楚竹书的文化经典价值。
清华大学于2008年入藏了一批战国时期的竹简,约2500枚。经过专家鉴定,这批竹简全为书籍,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物,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前所罕见的重大发现。其中有与《尚书》相关的篇目,与《竹书纪年》相近的编年史书,与《礼记》相关的礼书,与《周易》相关的占书等。讲述周初至战国初期史事的编年体史书《系年》,完整书写于138枚竹简上,简背并有编号,全篇共约4000字,是目前已知战国竹简文献中最长的一篇。
三、秦简
1975年12月,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了战国后期一批秦国竹简,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问答》《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日书》。
其中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条。记载了秦律的多种形式。如调查、勘验、审讯法律文书的具体程序;还包括一些诸如现代的执法人员行政管理制度(《为吏之道》)等。统治者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云梦秦简中也有明确的记载。其中有一篇秦国南郡颁发给本郡各县、道的文告。文告发布于秦王赢政二十年(前272年),主要是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要求所属各县、道严格守法、执法。在其文告中明确指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即运用法律的手段,强行限制和规范人们的言行,严厉惩治危及统治和危害社会秩序稳定的行为。但要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单凭法律的严苛,靠高压式的统治还是不够的,还必须使法律具有公正性,以便于人们接受和遵行。对于违法后能自首,或自己认识错误者,秦律有减轻处罚的规定。管理财物的官吏如出现帐目错误,有专门的处罚规定。若系自己查出错误,可罪减一等。这说明秦律对于能自己认罪和自查问题,与拒不认罪是区别对待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秦律》首现保护罪犯人权的条款。《封诊式》规定:审讯罪犯,必须保证罪犯说话权利。先让嫌疑人述说情况,要将嫌疑人说的话都记录下来,要让其把话说完。审讯嫌疑犯,应尽量不用鞭打刑讯来获取口供。
至今人们尚未见到完整的秦代法典,所见最多的法律条文即睡虎地的秦简所载。这些法律体现出虽严且公,虽苛且正的特点。其体现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技术之先进,让后人叹为观止。
里耶秦简,2002年6—7月发现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里耶镇里耶古城1号井,共36000多枚。主要内容是秦洞庭郡迁陵县的档案,包括祠先农简、地名里程简、户籍简等。对于里耶秦代简牍发现的意义,学界认为它是继秦始皇兵马俑之后秦代考古的又一重大发现,其研究成果将大大填补史料的缺佚。它的重要性在于将极大地改变和充实人们原有的知识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里耶秦简对于秦史的重要性不亚于甲骨文对于商史研究的意义,它将从根本上改变秦史研究的面貌。里耶秦简的整理结果已经证明,它不但是一本秦代的百科全书,更为我们了解秦代历史,提供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实录,提供了一个全息式的思维空间。在里耶秦简中发现了我国最早、最完整的乘法口诀表。乘法口诀,是启蒙儿童必须背诵的数字运算基本工具。而2200年以前的乘法口诀表,竟与现今生活中使用的乘法口诀表有着惊人的一致,它给世界算术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珍贵的实物资料。其中,古人的乘法口诀表里还涵盖了二半而一这样的分数运算,这是不同于现代教科书的地方。里耶秦简改写了世界的数学发展史,西方最早的乘法口诀表是在1600年前发现的,这就说明我们中华民族发明乘法口诀表比西方早了600多年,灿烂的中华文明再一次得到了有力的证明。
此前,史书中有关秦朝行政制度的记载仅寥寥数语,里耶秦简的出土,很有可能将要改写秦王朝的那段历史。有这样一封信,在今天读来还饶有趣味。秦始皇三十二年的某一天,迁陵县县长是一位名叫色的人,谦卑地向上级报告说,您的来信已经收到了,信中出现的“敢言之”一语是一种礼貌用语,相当于今天的“此致、敬礼”。“ 快行”,就是让送信的邮差以最快的速度送到,相当于特快专递。“欣手”,就是抄写公文的秘书的名字叫欣。这些都是与现代汉语迥异的地方,反映了那时的语言风貌。在湘西,随处可见一种叫芦茅的植物,用它的茎可以做蜡烛的芯。2200年以前,在芦茅杆做的蜡烛光下,一条条公文被这样抄录下来,再由专门的信使沿着酉水河送往其他的地方。“邮人”,就是邮差,在秦朝时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赋税的待遇,因此,这个职位虽然辛苦,却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位。有一枚竹简上所记述的内容,就是启陵乡乡长向上级请求,任命一位叫成的人当邮差的请示报告。也许是上级领导看出了这位乡长保荐自己亲戚的企图,也可能邮差在上级领导心目中已有人选,请示报告被驳了回来。秦简中有一张迁陵县衙的罚款的单据,其中的“一盾”、“一甲”是指数额,意思是让犯错的人缴纳一副盾牌或是一副铠甲。“数耐”就是刮去胡子和鬓角,这可不是美容,在2200年以前,这是一种近似毁容的刑罚。把错误写在脸上,让别人都知道他是个受刑罚的人。许多出土的青铜剃刀至今仍然锋利,不知他们在当年刮去过多少人的胡子和鬓角。官员犯错则是不可容忍的,根据秦简的记载,在一年的时间里,迁陵县的县长就由色变成了都。
秦王朝在中国的历史中仅仅存在了15年,里耶秦简出土之前,能够触摸那段历史,对于史学家来说是一种奢望。36000枚秦简,几十万字的文献资料,尘封了2000多年的那段历史已经触手可及。这批埋藏了2200多年的秦代简牍,纪年从秦王政二十五年至秦二世元年,记事详细到月、日,十几年连续不断。而在此之前,中国古代正史中关于秦朝的记录不足千字。专家认为,里耶秦简是极为重要的百科全书般的日志式实录,它是继兵马俑以后秦代考古的又一惊世发现,蕴涵着巨大的学术价值。2002年11月,里耶古城遗址被国务院增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6月,里耶镇被授予全国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2009年6月10日,世界上最古老的乘法口诀表、秦代迁陵县衙的文书档案、寄往洞庭郡的特快邮书……用这些出土的秦代简牍所修筑的文化墙,在里耶古城正式建成。里耶秦简文化墙沿着里耶古秦城遗址的边缘而建,形状如同展开的秦简卷轴,全长558米,由4280块仿制里耶秦简构成,将城垣、护城河等遗迹全部圈进来,成为里耶秦城遗址本体保护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汉简
汉简为中国两汉时代遗留下来的简牍。早在北周时代就有人在居延地区发现过汉竹简书,北宋人也曾在今甘肃等地获得过东汉简。1906年,匈牙利人斯坦因在新疆民丰县北部的尼雅遗址发现了少量汉简。次年,他在甘肃敦煌一带的一些汉代边塞遗址里发现了700多枚汉简。这是近代初次发现的汉简。此后陆续有新的汉简出土,至今共发现4万余枚。除了尼雅汉简等少量比较特殊的例子,已发现的汉简可以根据出土情况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汉代西北边塞地区遗址里发现的,可简称为边塞汉简。一类是在汉墓里发现的,可简称为墓葬汉简。
边塞汉简包括敦煌汉简、居延汉简、罗布泊汉简(楼兰汉简)。边塞汉简通常发现于边塞地区的官署(如都尉、候官治所等)和烽燧的遗址里,为屯戍吏卒所遗留。从内容上看﹐主要部分是公家的各种文书和簿籍﹐还有与吏卒生活有关的私人书信﹑衣囊封检﹑历谱﹑医方﹑占书﹑九九表﹑字书以及其他书籍等等。边塞汉简所反映的并不仅仅是边塞地区的情况。在很多方面,西北边塞和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况是一致的。而且边塞汉简的有些内容,如某些诏书和中央机关发的公文,本来就是面向全国的。因此无论是研究汉代的西北边塞地区,还是全面地研究汉代史,汉简都是十分重要的史料。通过六七十年来对汉简的研究,在汉代的边防设施(包括烽燧制度)、屯田制度、兵制、官制、行政制度(包括文书制度)以及汉代社会的经济、文化和阶级关系等方面,都获得了很多新的知识。
武威汉简,1959年在甘肃凉州武威郊区一西汉墓中出土。凉州汉简统称武威汉简。包括《仪礼》简、凉州王杖诏令简和凉州医药简牍等。凉州汉简数量多、保存好、内容丰富、史料可贵,其中仪礼简、王杖简、医药简都被定为国宝级文物。
银雀山汉简,1973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中出土。竹简4900多件,以兵书和阴阳书为多,其中最著名的有《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晏子》等,解决了1800年来究竟有没有《孙膑兵法》这一历史悬案。该地二号墓中出土的竹简32枚,是汉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历谱,较古罗马儒略历还早80多年。
阜阳汉简,1977年安徽省阜阳双古堆西汉前期汝阴侯墓中出土。经整理编纂分为10多种古籍,因原有书名标题无一残存,今名或用传本原名,或据内容另拟。其中有《苍颉篇》《诗经》《周易》《万物》《吕氏春秋》等。《苍颉篇》120余片,存540余字,约有40个较完整的小节或句子。残简包括李斯所作《苍颉》、赵高所作《爰历》、胡毋敬所作《博学》,可能是比较接近秦人原作,尚未经过汉初“闾里书师”删改修订的本子。这是此书亡佚千年后最重要的一次发现。《万物》130余片,可能是早期的本草、方术性质的书籍,主要为医药卫生及物理、物性方面的内容,为研究中国医药学发展史提供了重要资料。阜阳汉简的内容十分丰富,但是不少简残损甚重,无法辨认,给人带来无尽的遗憾。
张家山汉简,1983年底至1984年初从湖北江陵张家山三座西汉前期墓葬中出土。竹简一千多支,内容为汉代典籍,涉及汉代法律、军事、历法、医药、科技诸多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其中的《算数书》,是早于《九章算术》的古代数学佚籍。
汉墓所出古书,有很多是久已失传的佚书,即使是尚有传本的书,由于年代早,往往可以纠正今本的讹脱,有时还能确定书的著作时代,所以价值很高。同时,也是研究汉代史的珍贵资料。
五、吴简
吴简,即三国吴简,1996年10月在长沙走马楼一处工地的古井内发现,现收藏于湖南长沙简牍博物馆,数量有14万枚,它们记录了中国古代三国时期吴国的档案资料,被誉为中国二十世纪一百项最重大的考古发现之一。国家投入巨资兴建了全球首座简牍博物馆。
三国时代,由于兵戎相见,战乱不已,文献史料传世极少,吴国尤甚。本世纪以来出土了大量两汉简牍,也发现了一些魏晋简,独缺吴简。因此,长沙走马楼吴国简牍在长沙的出现,顿时丰满了三国孙吴那一页短缺的历史,令行家们激动不已。据估计,长沙吴简约有300万字内容,不但超过《吴书》数倍,而且大大超过《三国志》的总字数。这批简牍为三国吴嘉禾元年至六年长沙郡的部分档案。按形制可分为大小木简、木牍、竹简、封检、标识签牌等。按内容可分为券书、司法文书、长沙郡所属人名民簿、名刺和官刺、帐簿等。由于出土地点集中,又为同一政区、同一时间内多种性质的文书,可据此进行一个政区内社会基本情况的复原研究。这种研究对于了解三世纪时的长沙郡和吴国历史乃至我国中古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难怪国家文物局局长张文彬兴奋地说长沙简牍“宛如天赐”。
吴简出土给人们留下的最大悬念是,14万枚简牍为何会如此集中地掩埋在一口距地表约九米深的枯井中?一种意见认为,从简牍埋放的形式看,可能与三国末年的战争有关。西晋初年,司马炎举兵伐吴,兵临吴国都城建业,吴主孙皓投降。此时的吴国上下,人心惶惶,地处偏远的长沙郡官员有意将这些竹简埋藏起来,以图东山再起。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按照古代档案的管理制度,对于早期的、过时的一般性档案,若干年后便要进行处理,居延及敦煌汉简中也曾发现过类似现象,不少残简被当作柴薪,残留在灰烬中。因此,将简牍埋入井中极有可能是吴国长沙郡官员对早期文书的一种处理方式。而一个最具故事性也最为众多专家所认同的说法,是认为这批埋藏的竹简与东吴政权发生在公元238年的诛杀吕壹事件有关。吕壹是东吴的中书校事。犹如众所周知的“克格勃”头子。孙权的政治是暴政,吕壹为孙权的心腹。他凭借手中的权力,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众大臣相继向孙权参劾。结果终成刀下之鬼。长沙郡的那位没有留下姓名的文献主司,面对最高主管吕壹被杀这突如其来的政治地震,“稳妥”的将这些文书档案集中掩埋于郡府废弃的井窖中。汉代发明了造纸术,为何吴国还用数量如此之大的简牍呢?说明纸张当时还没有完全普及。
从已经整理的简牍看,这批吴简是黄龙元年至嘉禾六年,即公元229年至238年吴国长沙郡的档案文书,这一时期正是孙吴政权最为兴盛的时期。传世的东吴史料极少,这些简书对长沙郡社会、经济、法律、行政等方面的档案记录反映了三国东吴的社会基本面貌,补史籍之不足,向我们展示了东吴的社会人生。
六、帛书
把文字记载在帛上(包括帛图、帛画),称为帛书。各种丝织物如“绅”、“缯”、“缣”、“素”、“绢”等,统称为帛。从帛书的出土情况和史料记载来看,它至迟在春秋时已产生,盛行于公元前4世纪到公元3世纪,即战国到三国这一段历史时期里。缣帛面积大于简牍,便于书写;帛书在书写、装帧和收藏方式上均优于简牍;帛书之所以不能代替简册成为主要的书写材料,最根本的原因是价格过于昂贵。缣帛写书局限于帝王、官宦、富贵人家。
我国迄今出土过两次帛书:第一次是20世纪40年代长沙子弹库出土的帛书,唯一一件完整的帛书被卖到了美国,国内只剩一些残片;第二次就是马王堆出土的帛书,不仅量大,而且保存相对完整,具有研究价值。
1942年9月,在湖南长沙子弹库纸源冲的一座楚墓中,盗墓者盗出一件楚帛书。后被古董商蔡季襄得到。他将研究成果结集为《晚周缯书考证》,成为研究楚帛书的第一本专著。还部书为学界提供了楚帛书的第一个临写本——是蔡氏命长子蔡修涣依照原本所做。抗战结束后,1946年蔡季襄到了上海。一个曾任长沙耶鲁中学教师的美国人考克斯找到蔡季襄,洽谈将帛书卖至美国事宜,随后以拍照片做宣传为由将帛书原件携至华盛顿。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帛书重新现世,所有者已变成赛克勒博物馆。楚帛书写在一块长47厘米、宽38.7厘米接近正方形的缯上,上有文字三篇、图像多幅.且结构特殊:帛书中部两篇文字,一篇正写一篇倒书。四周每边有三幅彩图,共十二幅,各图均配有文字是为第三篇。李学勤在《再论帛书十二神》一文中说:“这些神的形象,有的可与《山海经》等文献记载相比,有些可同某些出土遗物相比,但共同的只是一些特征,如鸟身、三首之类,作为一组系统的神,只见于这件帛书。”饶宗颐认为:““缯书十二月神像乃战国时楚俗图绘,尚保存较古之形态,及代表南方思想之一类型,更足宝贵。”(《楚缯书之摹本和图像》)三篇文字属于阴阳数术古籍,透露了楚人的信仰之谜,对学术思想史的研究有重要价值。
1973年,在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了新的帛书,已属于汉文帝时代的遗物了。马王堆出土的帛书,大都是写在48厘米高的整幅缣帛上,书面画有极细的朱丝栏。这批帛书,有两种《老子》的抄本,内容不尽相同,称为《老子》甲本和《老子》乙本。此外,还有《相马经》、《医经》、《左传》、《周易》等20多种,计12万字以上。帛书中抄漏、抄错的地方,错乱字数往往是一支整简的字数,这表明帛书原是抄自简册的,缣帛可能是较简册后起的一种书写材料。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帛书的应用逐渐广起来,但由于价格太贵,毕竟不能代替简册成为主要的书写材料。帛书可以用卷轴的形式存放,也可折叠储存;马王堆出土的西汉早期帛书,大都是折叠起来放在漆盒里的,一些并不太看重的帛书才被卷在竹轴上存放起来。帛书往往将几本不相关的书抄集在一起,并不裁开。
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是继汉代发现孔府壁中书、晋代发现汲冢竹书、清末发现敦煌卷子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古文献发现。帛书的内容相当丰富,涵括众多学科,是一批久佚的珍贵历史文献。按照《汉书·艺文志》的分类,,帛书大致可分为如下五大类“六艺类”“诸子类”“术数类”“方技类”“帛图”共50余种。
中华书局2014年出版了《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该书共分七册,前两册为整理图版,中间四册是释文注释,第七册是原始图版。在出土的帛书中,大部分书早已失传,有些书如《周易》、《老子》,虽然有今本传世,但马王堆出土的是古本,内容与人们现在看到的版本有不少差异。通过对马王堆简帛的释读,可以校正今本的错误,使人们更准确了解我国古代的哲学家们的思想。帛书不仅展示了2000多年前的科学技术与思想文化,还提供了《史记》、《汉书》等史书记载以外的资料与观点。
据史料记载,西汉著名经学家刘向曾负责为皇室典校宫廷藏书20多年,每典校一部书,就撰写一篇叙录,先书写在竹简上,定稿后再抄写在缣帛上。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所著《典论》,以素、纸分别抄写赠人。东汉以后,皇室所藏帛书又有大量增加。到了东汉董卓专政时期,强行迁都,洛阳变成一片废墟。大量帛书图籍惨遭毁灭。
七、始皇焚书与项羽烧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华夏民族结束了松散的分封式的贵族政体,成为一个高度统一的实行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大一统和中央集权的政体是统一文明后的结晶体。作为主要文明形态之一的文字,实行了“书同文”改革,并且及时颁布了新文字的范本《仓颉篇》。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文化的发展。遗憾的是,在统一全国八年之后,发生了大规模焚书事件,使大量的远古典籍惨遭劫难。焚书的起因是博士淳于越的“以古非今”,建议出自丞相李斯,但在奏章上批下“可”字的是秦始皇。焚书坑儒历来受到后人的非难,但仍有少数思想家为它辩护。最有代表性的要算朱彝尊在《始皇论》中说的一番话了。他认为孟子所讲“邪说诬民,甚于禽兽”是很有见地的。“夫,李斯者,荀卿之徒,亦尝习闻仁义之说,岂必以禁《诗》、《书》为快哉?彼之所以深恶者,百家之邪说,而非圣人之言;彼之所坑者,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曝书亭文集》卷五十九)
秦代的焚书有没有将藏书全部烧毁?这是萦绕在文化人心头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李斯的建议中有这么几句至关紧要的话:“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苟有藏《诗》、《书》及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这段话的大意是:博士官可以例外。他们由于职务关系,还是允许收藏《诗》、《书》及百家语的。另外,这些禁令是对大臣和老百姓的,皇家书库的藏书当然也不在烧毁之例。据《史记·乐书》中载:秦二世好靡靡之音,“丞相李斯进谏曰:'放弃《诗》、《书》,极意声色,祖伊所以惧也;轻积细过,恣心长夜,纣所以亡也。”这就是说,《诗》、《书》是皇帝必须学习的,否则政权将发生危险。由此可见,内府必然藏有《诗》、《书》之类的典籍。不但内府藏有《诗》、《书》,博土官自己也可以保留一份。汉初伏生所传的《尚书》,便是他在秦朝任博士一职时,所保留下来的今文抄本。当初,他手头保留的那部《尚书》原是完好的,在楚汉战争期间,济南一带争夺很激烈,屡遭兵燹,他只得将《尚书》藏在壁缝里,外出避难。等到战争结束回家,于断墙残垣之中只找到了半部《尚书》。可见秦代博士收藏《诗》、《书》是被允许的。
综上所述,秦代焚书的规模和范围虽然很大,焚毀的典籍也很多,可是并没有把书籍全部烧毁,特别是皇家书库所保存的那套最完整的文史典籍并没有受到损失。既然秦始皇没有愚蠢到烧掉自己的库藏图书,那么中央内府所藏的那套完整的典籍又是怎样被毁掉的呢?
清代学者刘大槲对这段历史作出了合乎情理的分析:“六经之亡,非秦亡之,汉亡之也。何则?李斯恐天下学者道古以非今,于是禁天下私藏《诗》、《书》、百家之语。其法至于偶语《诗》、《书》者弃市,而吏见知不举,则与之同罪。噫,亦烈矣。然则所以若是者,将以愚民,而固不欲以之自愚也,故曰:非博士官所职,诣守、尉杂烧之。然则,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尝烧也。迨项羽入关,杀秦降王子婴,收其宝货妇女,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而后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圣人之微言,乃始荡为灰烬。昔萧何至咸阳,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于秦博士所藏之书,独未见其收而宝之。设使萧何能与律令图书并收而藏之,则项羽不能烧,则圣人之全经犹在也。”(《焚书辨》)
这一推断应是可信的。秦始皇焚书使中国古代典籍遭到了第一次浩劫,散落在民间的古籍破坏殆尽;而项羽入关,火烧秦宫,又将中国惟一的一套最完整最丰富的内府典籍化为灰烬,遭到彻底毁灭,造成中国文化史上一次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
秦代制度很严,典籍的保管各有专职。史官保管列国史籍,博士保管《诗》、《书》及百家语,丞相府收藏的是律令,御史府收藏的是天下郡县图籍,所以,当“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陁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俱得秦图书也”。显而易见,萧何在戎马倥偬之间,只能去收拾一些各处的舆地图和重要的官文书,因为这些资料对他来讲是颇有实用价值的,至于用成百上千辆大车去搬运内府书籍,这在鸿门宴前夕那种剑拔弩张的形势下,是不可想像的。从汉朝初年并不重视文化建设来看,萧相国也不是很关心文史典籍的人。自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下达焚书令,到汉元年(公元前206年)破咸阳,项羽纵火阿房宫,前后不过七年,内外典籍荡然无存,实在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场奇祸。
西汉初年,因开献书之路,大收篇籍,古文经(秦以前用六国文字写成的儒家经典)陆续发现。景帝时河间献王刘德修学好古,优惠购求图书,所得与汉廷相等,都是先秦坟典。他并且在自己的属国设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古文经学由此开始传习。到汉武帝时,经济发展,国力鼎盛,但书缺简脱仍然严重。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武帝末年,鲁恭王为扩充宫室,拆除孔子故宅,得“壁中书”凡数十篇,都是古文经书。天汉年间,孔安国献给汉廷。由此可见,汉初百年间大量古文经籍为官方所搜罗,藏在秘府,隐而未发,只有史官可以参阅。当时汉廷内外、朝野上下今文经学盛行。孔安国家有古文《尚书》,他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但因巫蛊案,其学寝废,所以古文经学只在民间私相传授,惨淡经营。
八、壁中书与汲冢书
其实,战国时代的简册典籍,早在汉代和晋代,就有过两次极为重要的发现,遗憾的是,由于后世战乱,原件全都失传了。1925年7月,王国维在清华大学作过一次著名的讲演《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他说:“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最大发现有三:一为孔子壁中书;二为汲冢书;三则今之殷墟甲骨文字,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处之汉晋木简;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及唐人写本书卷,内阁大库之元明以来书籍档册。”(载《静安文集续编》)王国维所说的中国学问上最大发现的前两项,即汉代和晋代发现的战国时代的简册典籍。
孔子壁中书,亦称“壁经”,相传于汉代出自孔子宅壁中的竹简古文经传。事见《史记》、《汉书》等书。《汉书?艺文志》载:“《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委得其书(指《尚书》),以孝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中华书局标点本)这些书籍应该是在秦代焚书时藏匿壁中的,其内容以《尚书》为主,其中有十六篇是汉初伏生所传今文《尚书》没有的,由于系以战国古文书写,称为《古文尚书》。《古文尚书》和当时出现的其他古文典籍一样,长期未能列于学官,没有取得官方认可的地位。西汉晚年,刘歆为此移书责让太常博士,开启了经学的今古文之争,成为学术史上的大事。有关今古文,特别是今古文《尚书》的讨论争辩,一直延续下来,到今天仍然没有结束,孔子壁中书发现的深远影响由此可见。东汉许慎作《说文解字》时所收的“古文”,大多来自壁中书。
汲冢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一次大批出土的战国时代简牍资料。西晋咸宁五年 (279),在汲县(现名卫辉市)一个名叫不准的人盗掘了一座战国晚期的魏王墓,获得写在竹简上的各种书籍数十车。这些简书被后人称为“汲冢书”或“汲冢竹书”。由于盗墓人曾燃烧竹简用以照明取宝,不少竹书被烧毁,还有许多被拆散折断,使所书古籍遭到严重破坏。太康初,汲冢竹书为官府收得,晋武帝令秘书监负责整理,“校缀次第,寻考指归”,并用当时通行的隶书把竹简上的“科斗文”(即“古文”──战国时三晋使用的文字)过录转写下来。经过苟勗、束皙、卫恒、王庭坚、和峤、王接等学者的整理和考证研究,得到古书凡75篇。据《晋书·束皙传》记载,计有:《纪年》13篇。大约为魏国的史书,上记三皇五帝及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等三代史事,下记晋史,用晋纪年;三家分晋后用魏纪年,直至魏“今王二十年”。大略与《春秋》相应,但也有不少史事与《春秋》所记不同。汲冢竹书在南北朝时即逐渐散失。流传下来的只有一部《穆天子传》。
汲冢书发现的意义重大。王国维前述讲演说:“惟晋时汲冢竹简,出土后即继以永嘉之乱,故其结果不甚著,然同时杜元凯(即杜预)注《左传》,稍后郭璞注《山海经》,已用其说,而《纪年》所记禹、益、伊尹事,至今成为历史上之问题,然则中国纸上之学问赖于地下之学问者,固不自今日始矣。”实际上《竹书纪年》的影响远不止此,当代学者钱穆、杨宽等人都是利用《竹书纪年》来校正《史记?六国年表》的,这是王国维所未能看到的。
包山楚简
郭店楚简
里耶秦简
睡虎地秦简
居延汉简
子弹库楚帛书
马王堆帛书《老子》
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