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从2020年3月开始施行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按照原定时间是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
那么,2021年该项优惠规定会不会延续执行呢?这些天以来,很多人都在询问和关注这个问题。
刚过完元旦假期,相信很多财务人员打开开票软件都会收到这样的一个提示,2020年2月底出台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暂继续执行,也就是我们大家还可以享受到1%的税负,湖北地区继续享受免税政策,但是税务局还没有给出准确的文件通知,所以我们还不清楚具体是到哪一天终止。不过我相信也就在这一两天税务局就会在网上发布正式文件,到时候大家就能够知道准确的时间了
1.总局通知小规模(包含转登记纳税人)自2021年1月1日起,3%减按1%征收率减免政策继续延期。
小规模纳税人使用3%税率商品开具发票时暂时需要在开票界面手动将税率改选为1%;
2.软件升级调整后,开票界面默认税率为1%,选择3%税率商品到开票界面自动替换为1%。
3.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已升至V1.0.9_LS_20210102版本。
升级说明
相信这个消息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都是新年的一份大礼,在这样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下所有的企业一定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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