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批督察进驻工作已过去1/3时间。
各地各部门积极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对牵头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移送的问题、要求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逐条核实问题解决台账,仔细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查漏补缺,抓紧补齐短板,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按序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好存量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确保问题全部高标准整改到位。
特别提醒的是,要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
经过第一轮和第二轮前几批的中央环保督察,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企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明显改变,大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已经到位,督察整改的态度也比较端正。
但是还有一些地方和企业,整改销号心切,存在急于求成的情况,甚至个别地方简单粗暴的按区域和行业实施停工停业停产,“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给企业和百姓造成不少困扰。
“一刀切”制造出的只是雷霆治污的假象,不仅难以产生长远效果,而且让企业和群众对中央大政方针造成误解。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坚决不允许“一刀切”。
每次在即将开展督察工作之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会专门致函被督察的地方,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走过场,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在整改工作上,既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倒逼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要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是一时形成的,也不可能一天完成整改,只要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按照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推进整改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有效整改,严控环境风险。如果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反而要严肃问责。还要提醒的是,切忌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批示代替检查,发现问题不去抓、不去处理,或者抓了一下追责也不到位,不敢较真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弄虚作假,用造假的文件来包庇纵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例如,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党委向督察组提供10份编造的区委常委会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会议纪要;辽宁省绥中县文件造假致使同一个文号匹配两个完全不同的文件;湖南省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在伪造文件上用的公章是用扫描的假章;吉林省吉林市2018年9月30日印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却要求各县区7月底前完成相应工作,等等。这些例子不仅是典型的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更是违反政治纪律,也将会被严肃问责。总之,对督察整改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再聚焦,在责任明确基础上,将重点、难点工作再明确、细分析、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逐项攻克,加强指导帮扶。对督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再严格,健全属地负责机制、销号验收机制、跟踪问效机制、巩固长效机制,做到正在推进的保进度、已经完成的不反弹、销号验收的保质量。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生态环境法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