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云端工作室
医药行业领先的智库,连接政策与市场的桥梁
766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编辑:安诺影
湖南明确,对未纳入分级管理目录的抗菌药品,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全省二、三级医疗机构也可采购使用,但其分级应在限制级及以上,不得低于目录中同类药物。
据业内消息,近日湖南省卫健委法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2021年版)》的通知,超200个药品被纳入。《通知》明确,未纳入《目录》中的抗菌药物,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全省二、三级医疗机构也可采购使用,并应参照《目录》对其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其分级应在限制级及以上,不得低于目录中同类药物。
要求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对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整改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通知》要求规范用药行为,严格处方授权,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等临床应用。要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围绕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规范开展审方工作,确保所有处方经审核通过后再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要常态化开展处方点评,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持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通知》提出要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联动,充分发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以下简称'两网”) 等平台优势,推进'两网”联动,构建覆盖抗菌药物选择、应用与管理全过程的监测网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接入”两网”, 鼓励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入。入网医疗机构要在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省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的指导下, 提高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时报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监测报告评估,指导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