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奇案:美妇与人私奔,卖进青楼,一气之下,指认情郎奸骗四人

明代万历六年(1578年),浙江黄岩县有个世代种田的农民,名叫林增财,长得五短身材,眼歪鸡胸驼背,举止猥琐,丑陋不堪,走起路来还一瘸一拐,浑身上下没有一点阳刚之气。林增财过了三十岁时,想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又仗着家中有几亩薄田,生活虽然谈不上富有,却也还过得去,便央求媒人帮他物色一个妻子,以求生下一男半女来承继香火。这时,刚好本县富户韩旭家中有一个使女陈氏,只有十八岁,凭借有几分姿色,跟韩旭眉来眼去,期望可以纳她为妾,谁知却被韩旭的正妻刘氏发现,大发雷霆,便也托媒人要将她嫁出去。于是,媒人便将林增财的情况告诉了刘氏,又带他来到了刘氏面前。刘氏一见林增财长得如此貌丑不堪,正合心意,便随便收了几两现银,就把陈氏如同白送一般地嫁给了他。林增财大喜,也不介意陈氏已经跟韩旭有染,早已不是处女,反而觉得能娶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已是心满意足,整晚痴缠着她,希望可以早日传宗接代。然而,陈氏却觉得自己是大户人家的使女出身,本来是衣食不愁,又深受主人的宠爱,如今却嫁给了林增财,他长相丑陋不说,家中也是蓬门荜户,粗茶淡饭,而且丈夫还是个粗人,根本不解风情,心中不免有些失落不平之感。

可是,林增财却并不知道这些,为了养家糊口,除了辛苦耕种几亩薄田以外,闲暇之余还要早出晚归,出门去城里做些小生意,白天就将陈氏一个人留在了家里。陈氏本来就是一个不甘寂寞之人,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公然抛头露面,在村中闲逛,引得不少登徒浪子趋之若鹜,最后竟然跟本县的一个土棍金大郎一拍即合,两人私奔而去。林增财见妻子跟奸夫跑了,心中虽然痛恨,却也无可奈何,只好一个人继续过日子。谁知,半年后,陈氏竟然又独自一个人回到了家中,她见林增财软弱可欺,便想就此跟他生活下去。林增财见此情形,也不管别人的嘲笑,就答应了陈氏。然而,族长却觉得陈氏太过丢人,要林增财把陈氏嫁卖给别人。林增财承受不了宗族的压力,又心疼陈氏梨花带雨般的哭泣哀求,便写了一份状子,递交到县衙,控告妻子与金大郎私奔,如今又被奸夫抛弃,回到了家中,请求县太爷来公断。黄岩知县袁应祺接到林增财的状子,不由得心生愤怒,认为林增财太过无耻。在当时,若是有人妻子与人私奔,丈夫就可以自己做主,或者休妻,或者将妻子嫁卖他人。于是,袁应祺便给他批下了官文,说他的妻子已经犯下“七出”之条,是去是留全由他自己做主,让他们家族族长自己决定。随后,便命人将林增财轰出了衙门。

几天后,林增财又来到了衙门,再次提交诉状,请求袁应祺予以处置,还说妻子陈氏虽然犯了“七出”之条,却因她娘家无人,也在“三不去”之列,一旦休妻,陈氏将无家可归。袁应祺听罢大怒,心中实在看不起这种乾纲不振的窝囊丈夫,明明自己有对妻子的完全处置权,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前来县衙告状。他本想将林增财痛打一顿,却又转念一想,想看看林增财的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于是便怀着好奇的心情,传令提审林增财。林增财上堂后,袁应祺鄙夷地问他道:“你妻子是什么时候开始与金大郎有奸?又一同逃走的?他们有没有拐带走家中的钱财?她又是什么时候再次回家的呢?”林增财听到袁应祺鄙夷的问话,心中非常郁闷,却又不得不将事情一五一十地全部说了出来。原来,有一天,金大郎路过林增财家门前,刚好遇到了陈氏体态妖娆地走过,一时便被她深深地迷住了。他本来就经常出入青楼,是个专门勾搭女人的老手,于是便谎称口渴,跟着陈氏进了家门,说要讨口水喝。陈氏也不避讳,先让金大郎落座,又端出茶水来请他喝,谁知金大郎的心思根本不在喝茶上,反而不动声色地从怀中摸出了两枚银簪,放在了茶盘上。

陈氏吃了一惊,疑惑地抬眼望了望金大郎。金大郎便趁机起身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陈氏整日跟相貌丑陋的林增财在一起,早已性趣全无,如今见到金大郎一表人才,又有情趣,不仅没有恼怒,反而满面含春。金大郎见状,更是得寸进尺,便一把上前抱住了陈氏,求她赐自己片刻之欢。陈氏也没有拒绝,两人便就此成就了好事。从此,他们如同夫妻一般,只要林增财外出,金大郎便来到他家,跟陈氏鬼混。有一日,金大郎和陈氏完事后,又山盟海誓起来,决定要永远在一起,于是金大郎便提议起私奔的事。此时,陈氏十分爱恋金大郎,一向对他言听计从,两人便约好了时间,又将家中值钱的细软财物收拾一空,一起逃到了杭州。谁知,金大郎却另有心思。他本来就是个浪荡无赖,仗着自己风流倜傥,专门勾搭奸骗妇女,先骗些钱财,再将人卖进青楼妓院,自己又得一笔钱财,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到了杭州后,金大郎先把陈氏手中的钱财骗到手,见她这里再也榨不出什么油水来,就联系到一家妓院,谈好价钱,准备将陈氏卖掉。谁知,这时杭州刚好发生了几起拐骗妇女案,杭州知府正在严令衙役们四处搜索缉拿案犯。金大郎一见情况不妙,赶紧丢下陈氏,一个人带着钱财逃之夭夭。

陈氏住在客店里,举目无亲,身上又无钱财,连店资都难以支付,只好做了当地的暗娼,靠卖身赚了些钱,还了店家的店资,又积攒了一些银两,跟随着杭州的商队,在半年后又辗转回到了黄岩县的家中。谁知,她却又不被族里所容,族长逼着丈夫林增财要将她休掉、嫁卖。袁应祺听了林增财的诉说,心中也不免对陈氏起了怜悯之心,便决定提审她,再酌情处理案情。陈氏上堂后,袁应祺见她年纪轻轻已被折磨得面黄肌瘦,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青春活力,一个二十余岁的少妇,竟然像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黄脸婆。袁应祺见此情形,也有些于心不忍,便问陈氏自己的想法。陈氏一听,先是嚎啕大哭,一边痛恨自己的行为,一边恳请袁应祺能够饶恕她,就算要她深受杖责,也不要让她再离开林增财,还发誓以后一定要做牛做马好好地服侍丈夫,绝不敢再有二心。接着,又将金大郎的罪行全部和盘托出。陈氏的供词称,金大郎其实私下里一直在干着拐卖妇女的罪恶勾当。在奸骗陈氏之前,他已经用类似的手段,将四个妇人全部卖到了杭州。还说这是有一次他喝醉了酒无意中告诉她的。袁应祺得知金大郎竟然是个惯犯,便命衙役们四处搜查,一边去查找金大郎的踪迹,一边查访当地失踪妇女的下落。

有一天,有两个衙役搜寻到了城南炮台山上的一处树林里,竟然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其下身鲜血淋漓,旁边还有一个血肉模糊的胎儿。衙役们大惊失色,赶紧将当地的保长请来询问详情。保长认出这是自己治下店头村的一个寡妇,娘家姓黄,却不知道为何会死在了山上。衙役们推断,很可能是黄氏与人有奸情以致怀孕,却又不敢声张,所以才冒险打胎,最终落了个母子双亡。于是,便赶紧赶回了县衙,去向袁应祺禀告。袁应祺听说出了人命案,不敢怠慢,急忙带着衙役和仵作到了现场,确定黄氏就是因堕胎而死,但此地却并不是其死亡现场,而是有人在她死后将尸体扔在了这里的。这时,当地的保长思忖再三,终于走上前来,向袁应祺供认道,说寡妇黄氏的奸夫就是金大郎,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他做的,还说金大郎就住在前面的店头村。袁应祺一听大喜,急忙派人去将金大郎缉拿归案,带上公堂,对他稍一用刑,他便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原来,金大郎看见黄氏年轻守寡,就起了拐卖之心,谁知,无论自己如何引诱,黄氏却誓死不从。金大郎无可奈何,便趁着夜黑风高,偷偷地潜入她家中,用迷香将她迷晕,以致于黄氏失身于他。

过了不久,金大郎贩卖陈氏不成,从杭州仓皇逃回了家,准备再找机会将黄氏卖掉,谁知此时黄氏告知她已经怀孕,还曾经使用了堕胎药却没有成功。金大郎见状,害怕自己和黄氏的奸情败露,又担心她怀孕卖不出好价钱,便亲自去买来堕胎药,逼着黄氏再次打胎,还在她的肚子上面狠压,最终让黄氏母子当场毙命,又把她们扔到了山林中去喂狼,谁知却让衙役们发现了尸体。袁应祺听了金大郎的供述,顿时气愤难平,命衙役先将这个恶贼重打了五十大板,又将他依律判为斩立决,上报有司衙门批准后,押往闹市口将他斩首示众。后来,袁应祺又根据金大郎的供词,派人查到了被拐出的妇女,将她们全部送回了原籍。至于陈氏,袁应祺在征求了林增财的意见后,先由陈氏具结了悔过书,保证不会再出这样类似的事情,以后将和丈夫一心一意地生活。随后,袁应祺便将他们放回家去了。这个案子告诫人们,恶人自有恶人磨。陈氏长相漂亮,却不甘寂寞,看不上丑陋却真心的丈夫,情愿跟着实为贩卖妇女的情郎私奔,差点被他卖掉。好在她最终幡然醒悟,回到了家中跟丈夫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还协助知县袁应祺破获了这桩贩卖妇女、杀死人命的大案,终于将金大郎这个披着人皮的狼绳之以法,除掉了黄岩县的一大祸害。她的遭遇,实在让人又恨又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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