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智慧】读书给人以情趣 ——闲话“以书为乐”之三
编辑:方略书院(flsy2017)
现代作家夏衍说:“学习为兴趣之本。不去学习,哪能知道其中的兴趣?把兴趣囿于极狭小的一隅,哪能知道丰绕更多彩更光辉的天地?”一个人一旦与书本结缘,很有可能成为与崇高追求和高尚情趣相联系的人,成为情趣高雅而超凡脱俗的人。
笛卡尔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是说读书使人向善。雨果说:“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烤在火上一样渐渐溶化。”这是说读书使人避恶。失意时读书,可以使人重振旗鼓;得意时读书,可以使人清醒头脑;迷惘时读书,可以使人明确方向。读书是一种情操,也是一种志趣。
一曰趣在痴迷里。读书先要爱书,爱书必生痴迷,而痴迷往往与成功结缘。闻一多读书如迷,连蜈蚣爬到脚上都不知道,被人称之为“书痴”。《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说:“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他向以痴迷自慰,正如他在《寂坐》诗里描述的:“生平喜摊书,垂老如昔狂;日中就南牖,日斜就西窗。”那种手不释卷的痴迷劲儿可想而知。当书读到痴迷之时,一切的烦恼、不快和杂念统统丢之脑后。更有的读到入迷处,或击节诵读,或一唱三叹,或拍案而起,或涕泪纵横,那种充当书中角色的快感,是不读书的人体会不到的。
二曰趣在有得时。诗人杜甫在谈到读书的体会时说:“熟能通其窍,精能尽其妙。”当读书读到熟和精时,读书人便进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即陶渊明所说的“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境界。大凡读书有得之时,或迷雾忽散,明日重见;或小有发现,茅塞顿开;或灵感突来,文思如潮;或积年谜底,一朝释然。此时此刻,那种大彻大悟的幸福感,的确是别种所得难以比拟的。
三曰趣在实用中。读书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而应用是更重要的学习。郭沫若说过:“活人读死书,可以把书读活;死书读活人,可以把人读死。”要把书读活,关键是善用。马克思说得好 :“书是我的奴隶,应该服从我的意志,供我使用。”而“使用”的乐趣是无穷的。读书人应该在读书中学会用书。一般说来,爱读书的人往往也爱好写作,因为“读”和“写”是密不可分的,“读”的成果可以很敏捷地运用在文章中。一位记者深有体会地说:“光看不写,眼高手拙;光写不看,提高太慢”。如果把“读”和“写”结合起来,不仅会尝到“写”的乐趣,还会因此使“读”的兴趣越来越浓。
诚然,读书有乐也有苦。寒来暑往,耗精费神,加上现代传媒和各种娱乐的吸引,关在屋子里读书并不全是舒服的滋味。但只要有“立志读尽人间书”的毅力,有“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精神,苦就变成了乐,虽然“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优。”依旧欣然而往,坦然以对,自然会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