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民更多权力才能让土地更有活力
给农民更多权力才能让土地更有活力
土地的活力在于农民的权力,
农民的权力越大,土地的活力越强。
反之,土地的活力越强,
意味着农民的权力越大,
富裕的渠道也就越多。
为进一步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31日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根据草案,此次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关于“三权分置”。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同时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权能。为加强对土地承包权的保护,草案还规定,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
很显然,这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因为,中国已经迎来了全面小康,很快就将步入实现现代化的阶段,而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就必须打破土地联产承包这个瓶颈,让土地动起来、活起来、转起来,从而让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投入产出水平提高、活力增强、效益提升。同时,定力不变、稳定性不变、权属关系不变。
众所周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的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央为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产出增加而出台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正是在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作用下,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得到了迅速增加,农业生产水平得到较快提升,困扰农民的吃饭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特别是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工作,农村土地的使用也产生了一定问题,使用效率出现了下降现象。同时,随着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粮食进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业生产过于分散、投入产出效率低下的问题也在逐步暴露。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已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所以,对土地承包法律进行大修,将土地的相关权力进行调整和优化,就成了目前十分重要的一个课题。
应当说,将“三权分置”作为解决土地活力不够、效率不高的抓手,是非常恰当的,也是符合当前的实际的。要知道,把土地固定在集体手里,农民没有自主权的年代,曾经让广大农民饱受过贫困的伤害,饱受过守着土地没粮吃的困局。土地联产承包,显然是解开这把锁的钥匙。然而,对广大农民来说,劳动也好,生产也罢,显然不只是为了解决一个温饱问题,还要解决发展问题、解决精神生活问题、解决社会地位问题。所以,土地承包也就面临调整,面临如何更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利用效率问题。
毫无疑问,让土地动起来、转起来,是最为有限的手段之一。因为,土地死守在农民手中,就不可能改变分散经营带来的效率不高、投入产出效益低下的问题,而必须实现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的前提是,必须把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让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而让有能力的人去承担土地经营权。
事实上,让土地动起来、转起来,作用不只是土地的利用效率提升,也是广大农民收入增加的手段。要知道,现在农村的多数青壮年都进入城市工作了,留守的大多是妇女、老人和孩子,种地的能力和水平大大下降,土地的利用率也大幅降低。这也意味着,土地的收益是降低的。如果能够通过将土地经营权转让出去,并获得收益,再进城做点什么,岂不两全其美。所以,土地承包法修订,把“三权分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可谓抓住了问题关键。
不仅如此,实行土地“三权分置”,对于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让农民不再表现得那么“农”,而是象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很多农村居民过去难以享受到的一切,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多数农民来说,让土地闲置是一件很不开心的事。甚至有农民不无玩笑地说,让土地抛荒,是要被雷打的。可见,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有多深。如果不让土地动起来、转起来,农民就会死守着土地,继而影响城镇化建设。而一旦动起来、转起来了,农民也有来自土地的收益,自然对城镇化建设的认识就会大大提升。
同时,土地动起来、转起来,还能够解决农村老龄化问题,让土地的流动成为广大农民“以土地养老”的一种方式。如宁夏平罗县灵沙乡农民马占福三年前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卖”掉村里的房屋、耕地、宅基地,搬到村里的养老院来养老。马占福不仅“卖了房”又“卖了地”,还卖出了不菲的价格:一亩地九千块钱,十亩地,五间房子,共十八万块钱。毫无疑问,这对提高老人的养老水平、养老质量是有重要作用的。
更为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对土地的承包期限作了进一步明确,就是再延长承包期30年,解决了农民土地承包期到期的担忧,从而更加有利于广大农民把土地使用权转出去、让出去,让土地动起来、转起来,让来自土地的效益高起来、多起来,让广大农民富起来、强起来。
谭浩俊【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