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作家朋友走火入魔了吗

李承志是一个“没有作品的作家”。

我和他是多年的同学。高中时李承志就表现出对文学的极度热爱,我们都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在看书,并且是《百年孤独》这种阅读难度极大的名著。我们聊天的时候他根本不会插嘴,除非是聊到历史或者文学故事。

那个时候他偷偷摸摸写文章,害怕被人知道,但还是被我发现了。他告诉我不能告诉别人,我就问他:“你喜欢写作?”当时剪着寸头的李承志憨厚地点着头。

“以后想当一个作家吗?”他又点了一次头。我伸手过去,要拿他的稿纸。他一把把那些写着密密麻麻的稿纸藏在身后。

“等有一天,我的小说发表了,我一定第一时间给你看。”

从那以后,我就喊他作家,有时候还会叫他“没有作品的作家”。

但自从我知道二十三岁的他写了四年多的文章和小说却没有一个出版社或者公众号接受,我就只叫他本名了。我害怕自己的戏谑给他造成伤害。

那晚我们一起吃宵夜。提着酒瓶的李承志在街上东歪西倒地走着,把头仰向灰蒙的天空,喝了一口。我说:“李承志,今天你是李白吗?”

李承志没有回答我,他也不知道我说的“李白”是游戏里面的英雄,只是因为他和那个“李白”走路的姿势有几分相像。又走了几步,李承志停下来,两瓶酒让他双脸通红。带着几分醉意的他转过身对我喊:“没错,我就是李白。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还要靠写作完成自己生存和生活的使命呢。”

说完,他又跌跌撞撞地向着黑夜走去。背影落寞,真的有种怀才不遇的感觉。我感到心酸,赶紧跟了上去。

吃宵夜的时候,他向我诉苦,说这个世界对作家不友好,才华总是不能得到施展,又说人们只喜欢鸡汤文和耽美小说,没人对他写的真正的文学作品感兴趣。

第二天我找李承志的时候,他正一个人待在教学楼七楼的一间空教室。他告诉我,自己差不多在电脑前待了三个小时了,一直在仔细回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然后推敲着写成小说的桥段。他咬着牙想象某次受伤是怎样的鲜血淋漓,又该如何生动有趣地描写出来。

我坐在李承志的旁边,看着他自顾自敲键盘,佯装生气地对说:“不是叫你中午一点到我宿舍吗?你看现在都几点了。”

李承志伸出手看着自己的手表,然后赶紧向我道歉。“对不起,今天是我对不起你了,下次请你吃饭总行吧!说说那相机怎么样?”

我要李承志陪我一起看二手相机,尽管他并不懂相机,但我还是用“多一个人,多一份专业”这种谎话来劝他,他当时承诺一定会到。

“不怎样?没谈拢。机身都刮花了,我要价低一点不过分吧!他还不肯,他都不知道自己的相机是什么定位,我就告诉他你还是到淘宝去卖吧!”

他笑了,说:“这你就有点损了吧,买卖不在仁义在。没事,我给你留意一下,下次给你找个好相机。”

除了叫李承志和我一起看相机,我还常常把拍的照片给他看,叫他给照片起名字。他说不懂,但我鼓励他说作为一个作家,你起名字的能力应该要比写作更擅长。虽然他并不同意我的说法,但还是很愿意给我的照片起名。和他聊相机、镜头的一些故事,总能引起他的兴趣。

课桌上只放着一本红色封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那是张爱玲的作品,我记得那是李承志高中时候买的书了。我把书翻开,看着目录找到那篇名文的金句,念了出来: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我记得你买过很多小说,你看得过来吗?”

“不只小说,还有散文、随笔。其实书是一看就没了,我到现在买的书也不多,应该一百来本,这些书跟你一台相机差不多的钱,甚至还要便宜。写文章写小说最不挣钱的。”

我想反驳他,但他顿了顿,接着说:“也分人吧,别人是挣得蛮多的,我呀,是一丁点收入都没有。”

“哎呀,我都说了,你别悲观啦,总有一天你会出版小说的,到时候我第一个买。”

“可是,即便你愿意相信我,我还是感到不安。如果写作算得上是梦想的话,我只是站在起跑线上,却从来都没有出发过。我文笔稚嫩,勾勒不出一个丰满的人物,我思想单薄,很难写出值得考究的文字。我是为了梦想而孜孜不倦地写,但是没有人能够保证我现在敲下的每个字都有回报,当我写下一万字,十万字的时候,我是感觉到了心满意足,但我的口腹之忧仍没有解决。”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为什么坚持写作,多次投稿都没有回复之后我审视自己,依然浑浑噩噩找不到结果。在每一次动笔之前,我都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了,但写到了现在,我不知道坚持的意义何在,到底是为了梦想还是变成了为写作而写作。现在我真的很坚决了,如果我投了这篇稿子,再没有编辑部回信的话,我就真的不写了。”

我不愿意朋友放弃他的梦想,可是当他说忘记到底是为了梦想还是为了写作的时候,我无话可说,无可奈何。但我还是想要他写,毕竟曾经那个腼腆但胸怀抱负的朋友,使我羡慕。梦想在我看来是可有可无的,但拥有梦想的人总要比我这种毫无想法的人要优秀。

我又呆呆地看着他敲键盘。他的双手放在键盘上,不像玩游戏的人右手捉着鼠标,左手放在WASD键上,有时候纤长的手指会敲下很长的段落,有时候停顿着双手,放在键盘上,要想好久之后才会疾速敲几下,好像害怕刚刚出现的灵感消失。

然而Detele键还是他最常用的键,有时候长按下去,一直到段落开头,这意味着耗费十几分钟敲下的文字毫无意义。李承志告诉我,文章并不是文字的堆积,也并不是凭字数取胜,往往很多时候他的文字都会报废。他对文字的要求很高,“如果我写出来的小说没有逻辑、没有意义,我是不会罢休的。”

又敲了一段时间键盘,李承志挠头捉手,说自己写不下来了,要履行承诺请我吃饭。我说你是疯了,看看现在的时间,才四点多钟。他说,哎呀,我又忘记了,不过这个点吃完饭我们就能吃夜宵。

我对李承志简直是没有办法。他忘记时间的事情我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总是会沉浸在自己的文学世界。更离谱的一次是在寝室,半夜十二点钟他跟我说,叫我到食堂吃饭,我着实被吓得不轻。后来他解释说是写小说,小说里面的时间是午饭时间,我说他是“不疯魔不成活”。

李承志关上电脑后,我们来到一家潮汕牛肉火锅店。入座后我问他:“来过这里吗?”

“没有。”

我一边脱下外套一边跟他说这里的干炒河粉很好吃。这家店以前就因为不景气想关店,但是主人坚持下来了。“你看,这个时间不是饭点,都有这么多顾客,再坚持一下结果就不一样了。”

但李承志没有什么反应,他接下服务员的干炒河粉,夹了一筷子。“你说这里的河粉好吃,看来我需要尝一尝了。”然后他不可置否地挥了挥筷子:“如果换个工作,坚持就没有意义。很多工作并不讲坚持,更多讲的是天分。跟你说件事,就在刚才,我把小说删掉了,包括以前的所有小说,以后我是一个字都不敲了,我已经决定不写小说了。”

他又夹起一筷子河粉往嘴里放,顺着吸管吸着冰凉的可乐。他讲得云淡风轻,但我听得瞠目结舌。看着他平静的样子,我不敢相信李承志说的话。从我知道的时候算起,他写到今天至少四年了,四年的坚持在删除之后都烟消云散了,但他很镇静,没有一点难过的样子。

李承志和我说过,他的灵魂是在黑夜生长的,想通过写作排解,但有一天他发现肉体和灵魂都无处安放,或者说他这个人就不该出现。我常常害怕李承志会在某个夜晚就消失在这个世上。虽然有几分诅咒韵味,但他的一些反常行为总让我心有余悸,换句话说,他对文学创作太执着太认真了。

有一次阴天,我拉开了宿舍的窗帘,睡梦中的李承志忽然醒过来,非常严厉地叫我关上窗帘,说自己“眼睛怕光”。他是个温和的人,很少发脾气,所以我立即把窗帘拉上,还陷入了深深的自责。

事后我又很困惑。李承志既不近视,也没发现过眼睛有什么问题。那天到了晚上,他神经兮兮地约我一起去吃麻辣烫。我纳闷他不是不喜欢吃麻辣烫吗。吃饭的时候,他又忽然很严肃地说:“不要说出去。”

“说啥?”

他说,他的眼睛有时候会很怕光,特别是在睡觉的时候,他在暑假检查过了,但并没有检查出什么异常。医生告诉他也许是心理作用,但他睡觉的时候还是会拉上窗帘。

“我有时候睡不好,就是因为只要有一点光进入我的视野,我就不能睡着,所以总是会把寝室的空调灯关掉。”我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他笑着说是因为写文章写得“太真实了”,总以为小说里面的人物是自己。他小说的主角就是一个“怕光的作家”,这个是以他为原型的作品。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会对光会敏感,“可能真的是心理作用吧。”

吃完麻辣烫回去的路上,李承志再三叮嘱我要保密,这让我开始注意他的一些反常行为。

有一次李承志在安静的寝室忽然放声歌唱,吓到了我。他解释说是因为听歌太专注了,所以情不自禁地唱出来,然后又很兴奋地说,这可以是一个故事情节,表现主人公对音乐的兴趣。我笑骂他神经病。

还有一次,他正专注地敲着电脑键盘,忽然冷冷地说“分手!”我以为他在打电话,但转念一想他并没有女朋友。他说他在模拟故事中男主角对女主角冷酷,连分手都是冷冷的两个字。

后来,我总说他是电影《霸王别姬》中的程蝶衣,戏里戏外已经成一体了,他却说自己很喜欢这种状态。

我很害怕,如果李承志走出戏外,他的结果会和程蝶衣一样吗?后来我想干什么事总是会叫上他一起,想要他开朗一点。

那天吃完炒河粉,我问李承志:“你是不是有什么在瞒着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说没有啊。我说那你怎么就忽然不写文章了,他说挣不到钱,就不想写了。

也许正如李承志所说,他是因为挣不到钱才不想写了,而不是我多虑。

“你把写的小说都删掉了,那你以后想做什么?”

“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总能找到爱好的,对了,我觉得拍照挺好的,要不要教教我。”

第二天,我们去扫街。我首先教了他调参数、构图之类的,然后让他学拍照。我们从文冲站坐到五号线猎德站,然后出站在冼村路拍了一些街景。

李承志拍的照片都歪歪斜斜的,他有点泄气,我说自己当初也是这样,多练练就可以了。在花城广场逛了一圈我们来到广州图书馆,结果他说脚痛不想拍了,我说脚痛是摄影师必须要受的苦,毕竟一路上都要走。

他说第一天“入师”,非要请我吃饭。我点菜时,李承志兴冲冲地跟我说:“我忽然想到可以把今天扫街的经历写成有趣的故事情节,比如说……”他忽然不说了,想接我的筷子,显得十分落寞,低着头试图躲过我的目光,又哈哈几声说:“以后我还来扫街,拍照比写文有趣多了。”

我郑重地把筷子拿给他,对他说:“你不要勉强了,想写文章就继续写,这几天就当散散步,删掉的文章就当没写过,这反而能让你从新开始写。”

李承志低头扒饭,非常失落,像一个孩子,显得孤立无援。中间他去上了个厕所,他走了之后我也去洗手间,竟然听到他在厕所里哭泣,自言自语了一声“没事的,会好的”。我赶紧跑回座位,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吃完饭,李承志急匆匆跑去前台付款,我掏出钱包准备把钱给他。

“都说了要请你,还有,跟你拍一天照确实很无聊,但很有意义,至少我可以当成锻炼不是吗?”说完,李承志露出他那洁白的虎牙,憨厚地笑了。可是他越笑我就越难受,我忽然想起高中看见他写文章的时候,他也是这个憨厚的样子。

后来李承志没有和我拍照了,他回归了自己的本业。他是土木专业的,要辗转多地测量数据。我发给他的微信,很多时候要在第二天甚至更久才能收到回信。他说是山上的信号不好,大部分时间是2G网络。

有一次,他发消息给我说:“虽然在工地或者山上测量数据很辛苦,但是中午和晚上一趟下去就进入深度睡眠的感觉很舒畅,尽管没有窗帘。”末尾还附上了两个微笑的表情。

我打开电脑,点进李承志那个只有我关注的公众号,发现他又开始更新自己的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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