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西西弗书店读书的乐与怒/ 杨子
双手捧着一本四十万字,差一元就60的大部头书,站在两处免费座位中间。
捧这么一本厚重的书在一个年过半百妇人手里,站着看,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看了三十分钟,还不到三页。
不住抬头,看两边座位有没有人离开,站着看书的人很多。这里不是公交车,没人让座。公交车至目前也没人给我让过座。在书店,谦让只能一直站着看书。座位上全是年轻人,整个书店也没几个如我这般年纪的人,这么老了还出来跟年轻人抢座位,挺过意不去,有座坐,没座将就着,站着看。
站的人个个埋头书中,实则双眼不时斜瞄,座位上一有风吹草动,即刻起跑;坐的人稳如雕塑,仿佛坐在自家沙发上看书,一点没有起来的意思。
抬头不光是为了寻机抢座位,书太重。头低久了颈椎不舒服,不停地换站姿,两条腿换着曲,间或腾出一只手来捏脖子。
每次低头,都从第一行看起。
遇到一本好书,就像女人遇到了一件称心的裙衫,很爽。合自己意的裙衫不多,对自己口味的好书也难遇。
这本大部头书摆在书店一进门最显著的位置上,封面是一个身着连衣裙女子的半身照,重点不在女子的脸,而是腰身。腰身纤纤,裙摆款款,高雅,端庄,性感,让我想起窈窕淑女这个句子。
拿起书,作者叫玛利亚.杜埃尼亚斯,很陌生的名字,西班牙女作家。书腰上有这样一句话,每30个西班牙人就有一个人在读。陌生源于这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以及至今翻译到中国的唯一一部作品。处女作就这么厉害。这都是吸引我的点。还有书名,《时间的针脚》。
时间是什么,有形亦无形,时间碾压一切有形、无形之物。包括针脚,再密集再精致再举世无双也会随时间变色,疏淡,消失。唯故事会以文字的形式流传下来。
三天前此时还在银川某个商场购物,现在已在北京国贸西西弗书店读书。时间搬运了我,时间的分分秒秒又在考量我,继续站着看,还是买回书坐下来,一杯清茶,慢慢品。
下飞机就来书店,一连三天,站在这里,看书。看完需在书店外面找个台阶歇腿十分钟,不然,二十五分钟步行回家之路会延长一倍。
买回去看。59元,有点贵。写书的人觉得书贵自己都觉得可笑。一只口红还一百多,一买就是两只。家里看和书店看,都是两只眼看,看和看不一样。很多人陪着一起读书,多少双眼睛,气场得多大啊。
很多书第一眼第一页也是喜欢的,买回去就束之高阁,看不进心里又做不到断舍离。读书与环境有关。与心情有关。同样的文字换个环境就是一杯浓郁的咖啡,提神还有味道。
书店使阅读有味道就在书店读完,避免后悔。可要站多久,才能读完。
my leg!
真的站不住了,膝盖好痛。抱书在怀里,四下里移动,免费座位前后走一圈,谁都没有要起来的样子。座位高度像酒吧吧台,书放平了低头看,书立着看,书举起来看,瞧着都很舒服很享受的样子。
还有更舒服的,每次来都能看到这样的人。蒙头大睡。其实一进来就看见了,书桌前平齐的人头,就中间那里凹下去了,还以为没人,满心欢喜快步过去。呼呼的,又轻手轻脚回来,怕影响人家梦周公。
想着睡觉的人可能看累了,也就打个盹,醒来就该收拾回家了,因此一直惦记那个座位。谁知竟然长睡不起。想去拍拍他,拍醒他,站着那个什么坑,不干那什么事,别浪费啊。要么读书,要么回家睡去,书店看书舒服,窝着睡觉也很舒服吗?
只是冲动,最终也没伸手去拍。你以为是你儿子呢。讲理还好,不讲理来句关你什么事,图书管理员都不管,你算老几。
傻了吧,老老的,脸往哪里放。
图书管理员来来回回,怀里满满的,各种书,归类,摆放。图书管理员眼里只有书。
都不用上班,都不回家做饭,都不约会,是吧?盼他们离座,又被他们阅读的那份恬静感动。多好啊,两耳不闻窗外事,阅读在当下。
落座无望,又回到原点。这么一闲逛,时间又过去十分钟。时间是什么。图书管理员摆放好又被读者一次次翻乱,睡眠里的鼾声,字里行间眼神的跳动,一次次抬眼张望。
时间毁了膝盖,时间终止了华尔兹,时间把人限制在书桌旁。
期盼一个座儿,一条小凳子,一个台阶,一面倚靠的墙。
拉里,书中女主人公,天真烂漫,本应该嫁给青梅竹马的公职青年,时间拐了一个弯,把她带到了另一位男子面前。这位男子风度翩翩,能说会道,穷追不舍,希拉坠入情网。从此命运一波三折,拉里由一个小裁缝成为女间谍。故事一环套一环,情节堪称惊险离奇,文字叙述极具张力。
如何虚构故事,语句长短怎么使用更饱满,如何架构宏大历史场面,细节如何细。读者与作者身份互换。太过瘾了。
近两年来读到的最好的书,《时间的针脚》,其次是《七步镇》。
读书的人都是幸福之人。幸福的人聚在一起,是幸福的倍数。腿无比酸痛,颈椎也不舒服,眼睛都花了。书还是不肯放下。仿佛那是一堆宝。
再抬眼,又一个座位塌陷了,抱着书就过去了。一个双肩包坐在那里,案上手机充电线插着,人哪?换书去了吧,买水去了吧,寻遍也没看见谁是刚才坐这里的人。旁边一个貌似老外的人,看不出年龄,试着问问,他看的是外文书,汉语能否听得懂,想了好一会儿,鼓足勇气,压低声音:Excuse me, anybody here?
他抬起头,嘟囔了一句,接着,点点头,又埋下头。有人?还是可以落座?可以落座的话为何不把背包拿回?最后,我理解为有人。旁边女读者以疑惑的眼神看了一眼老外,又看了我一眼,也埋头书里。几个意思?人人静默无声,我不便再开口制造声响,同时,我从他身上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烟草味,走开了。还不如站着去。
再次回到那个中间点。我把左肘夹在肋下,辅佐左手,这样支撑着能多看两页。书太重了,玛利亚.杜埃尼亚斯真能写,她一定没站着读过这么厚的书。
看见一个人从身边走过,直接走到双肩包坐的那个位置,低头对那个老外说了句什么,然后直接把包拿起放在老外面前,老外还是一脸似是而非的表情,把包放在自己腿上。那人在我惊讶眼神注视下,徐徐落座。在我进来时这个人就站在那里看书,心细胆大,他结束了站着读书的煎熬。
买回去读吧。买回去读吧。一想就要搬家,一屋子的书,就又克制了。又恐买回家就不会这么惜字如金地读,早知下文会在几天之内看完,就是看了一场闹剧,什么也不会留下。相比身体的那点痛,书店阅读的悦感更强烈。
明天,我会第一个到达西西弗书店,挑最好的位置,带上电脑,把《时间的针脚》肢解了。也给我的双肩包占个座,看累了也趴那儿睡,直到书店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