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家校合作状况的十年变化及影响因素剖析

作者简介
梁丽婵/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讲师,硕士生导师;
马海燕/杭州市上城区教育评估与监测中心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张馨宇/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助理

自20世纪以来,家校合作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重要趋势。为了追求高质量的家校合作,我国政府作出了很多努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推进了家校合作的发展。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收官之年,也是下阶段谋篇布局之年。站在这一关键时期寻找家校合作的发展方向,有必要审视两个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家校合作状况变化了吗?哪些因素是影响当前家校合作效果的重要因素呢?以往研究多为工作总结、经验提炼、政策诠释或理论探讨,难以真正回答上述问题。本研究通过对比2009年至201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至70周年)家校合作状况变化情况,揭示我国家校合作发展趋势、反思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效果,为新时代开展家校合作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中小学家校合作状况的变化:基于2009和2019年间隔十年的横断数据研究

本研究以我国东部某城市一个区为研究对象。该区教育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家校合作工作,在这十年间,采取了系列措施规范家校合作工作、完善区校两级家校合作组织机构、加强学校对家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期打造更好的教育生态。为了全面反映该区初中学校家校合作的状况,本研究将该区全部初中学校纳入调查范围,并采取整群抽样的方式。2019年4月全区所有初中学校(11所)和2009年4月全区所有初中学校(9所)的初一学生及其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状况问卷调查。除了请假和作答无效外,2009年最终有效样本为2849名初一学生和2760名家长;2019年最终有效样本为2481名初一学生和2313名家长。

与2009年相比,2019年该区家校合作工作覆盖面显著提升,不同家校合作途径和方法的发展趋势一致。首先,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工作的比例明显上升,报告学校开展各项家校合作工作的家长比例明显增加,增幅在14.63%~44.98%之间,其中与日常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家校合作活动增幅最大。其次,家长参与家校合作比例有所上升,包括与学校和教师联系、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增幅在6.19%~11.17%之间。这不仅反映了学校日益重视家校共育,还反映了家长对于家校合作的重要性有了较深的认识,更认同家校合作工作的必要性。

为细致刻画家校合作的变化,本研究深入剖析2009年和2019年之间家校合作状况与其他因素关系的差异,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一)父母受教育程度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减小,家校互动状况对家校合作效果影响增大

采用层次回归分析,探讨父母受教育程度、家校互动频率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并对比2009年和2019年分析结果的差异(见表1)。

表1 2009年和2019年家校合作效果层次回归分析结果

注:*表示p<0.05;**表示p<0.01;***表示p<0.001(下同)。

首先,近十年来,父母受教育程度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有所下降。在2009年,母亲受教育程度能显著负向预测家校合作效果,而父亲受教育程度不能显著预测家校合作效果;在2019年,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受教育程度都不能显著预测家校合作效果。这一变化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随着家校合作的日益普及,积极配合家校工作已成为广大家长的共识,无论其受教育程度高或低,家长都愿意参与家校合作。二是,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有所提升,家长之间的学历差异有所缩小。十年间,该区初中家长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父亲比例从29.31%上升到53.82%,母亲的比例从34.30%上升到52.53%。

其次,近十年来,家校互动状况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增加。与2009年相比,2019年家校互动频率对家校合作效果的解释力有所增加,从0.14上升到0.29。这一变化可能与家校合作在教育体系中的意义与价值变化有关。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家校合作在教育体系中的意义与价值不断提升,从为实现学校建设的功利性作用到实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性价值转变,“流于形式”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家校合作的价值转变,推动了家校合作形式的“升级”。与2009年相比,2019年该区家校合作与日常教育教学结合更紧密,包括报告学校有邀请家长参与课堂观摩的比例增加了29.99%,帮忙制作教具的家长比例增加了23.52%。通过家校合作让家长参与到学校教学工作中,有助于获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二)家校合作对学校发展影响更加凸显,其中家校合作效果对其影响最大

采用层次回归分析,探讨父母受教育程度、家校合作效果、家校互动频率对学校满意度的影响(见表2)。

表2 2009年和2019年学校满意度层次回归分析结果

结果发现,与2009年相比,在控制父母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后,家校合作相关变量对学校满意度的解释力增加了0.14。而且在2019年,学校家校合作效果对学校满意度的回归系数明显大于学校开展家校合作频率和家长参与家校合作频率的回归系数,与2009年结果不同。这表明,十年来家校合作相关因素对学校满意度的影响明显增加,尤其是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愈发凸显。

尽管美国近40年的研究表明,在家校合作中学生、家庭、教育工作者三方都可以受益,但是众多研究和实践都表明家校合作并不总是有效的。可喜的是,在这十年里,该区家校合作工作的积极作用有所增加,即有效的家校合作明显增加。随着我国中小学家校合作工作的逐步深入,涌现了许多有效的家校合作实践模式,家校合作功能得到更大发挥,这样又促进了家校合作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渐进入“复利”良性循环阶段。以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例,该区采用区域整体推进方式,建立区校两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以星级家长执照为抓手,将培训内容课程化,内容包括做合格家长、促进家校沟通、增进家校了解等方面,切实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和家校合作能力,提升家校合作质量。

(三)家长对家校合作效果的评价有所下降,对家校合作提出更高要求

家长作为家校共育中的核心参与者,对学校开展的家校合作工作有重要话语权。对比2009年和2019年家长对家校合作工作效果的评价(见表3)发现,近十年,认为有1~5项家校合作工作效果不好的家长比例增加了14.82%。这一方面反映了家长对家校合作的要求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前家校合作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

表3  2009年和2019年报告认为家校合作工作

随着社会发展,家长对教育的高要求也对家校合作的开展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与2009年相比,2019年的初中家长是新生代家长群体,对孩子的成长期待和发展愿景普遍比较高,教育诉求比较多元,关注孩子是否“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对家校合作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有强烈的个人教育理念和教育主张,通常倾向于用个人视角看待家校合作出现的问题,还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对学校和教师的信任程度有所下降,家校关系容易变得紧张。此外,我国正经历着社会转型,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受到较大冲击,如由于儿童对于媒体设备的可及性提高,主动或被动接受大量信息,儿童发展面临新的问题,教育的“耐药性”增强,有些教育经验的效果“大打折扣”,家校合作面临更大的挑战。

二、当前中小学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因素

虽然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中小学家校合作越来越普及,但家长对当前家校合作效果的评价仍不尽如人意。那么影响中小学家校合作效果的因素有哪些?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家校合作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为制订家校合作效果提升策略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

根据交叠影响域社会互动模型,家校合作的行动和效果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家长因素、学校因素、家庭和学校的交叠和互动状况等。例如,有研究认为家校合作水平低的原因主要是家长的因素、学校的因素以及家长和学校互动状况。已有关于家校合作效果影响因素的研究多为理论研究,较少实证研究;而已有的实证研究多为单一因素或单一层面因素的研究,较少多层面多因素的综合考察。因此,有必要从多层面多因素探讨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因素。

根据哈肯创立的协同理论,系统中的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反馈,进而影响系统的整体功能发挥。家庭和学校是家校合作中的两个重要主体,两者自身的特征及两者间的协作互动状况是家校合作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有研究者从家长层面、学校层面以及家校互动层面三个角度对家校合作问题进行了归因,并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建议,有效推动当地家校合作现状的改变。因此,基于以往研究的分析,本研究将聚焦家长层面、学校层面、家校互动层面等,探讨影响当前家校合作效果的重要因素。研究数据来自我国东部某城市一个区的所有11所学校的初一学生家长在2019年4月参与的家校合作状况问卷调查。其中,家长层面的因素采用家长和学生报告,学校层面的因素采用学生报告,家校互动层面的因素采用家长报告。本研究的数据涉及多个层面,属于嵌套数据。首先,采用组间差异检验进行跨级相关分析,发现学校层面、家校互动层面的学校间变异占总变异的比例(ICC)低于10%,可不采用处理嵌套数据的分析方法。其次,采用方差膨胀因子的方法对预测变量的多重共线性进行检验,结果显示不存在VIF值大于5的预测变量,因此,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采用层次回归分析,依次将家长层面、学校层面、家校互动层面的因素放入回归方程,具体结果见表4。

表4  2019年多层因素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层次回归分析结果

(一)与家长层面和学校层面因素相比,家校互动层面因素对家校合作效果影响更大

通过分析发现,对于家校合作效果的预测,家长层面因素的解释力为0.03(p<0.05),学校层面因素的解释力为0.01(p<0.05),家校互动层面因素的解释力为0.28(p<0.05)。由此可见,家校互动层面因素对家校合作效果的解释力明显高于家长和学校两层因素解释力之和,即家校合作效果受家校互动状况影响最大。

随着家校合作实践的深入,不同学校和家长之间互动状况的差距呈加剧的趋势。有些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家校合作活动、开展创新家校共育实践;而有些学校仍停留于传统的家校合作单项活动上,存在形式化、集体性活动主导、“局部热”等现象,常常忽视家庭和个体需求。家校互动质量的差距会加剧家校合作效果的差距。

(二)家校互动层面中,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频率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大于学校开展家校活动频率的影响

通过分析发现,家校互动层面的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工作频率(β=0.19,p<0.05)、家长参与家校合作活动频率(β=0.35,p<0.05)、家校关系(β=0.15,p<0.05)都能显著影响家校合作效果,但家长参与家校合作活动频率的回归系数大于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工作频率、家校关系的回归系数。结合表1可以发现,家长参与家校合作活动频率对家校合作效果影响更大的结果仅出现在2019年。这说明,与学校开展家校合作活动情况相比,家长参与家校合作活动情况对家校合作效果影响更大,而且这种影响呈增大趋势。

研究表明,家长的参与意愿以及对待家校合作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家校合作的效果,家长参与对于学生的学习情况、心理健康以及情绪和社会性发展均具有促进作用。家长不是家校合作中的“配角”,应该承担起“主体”责任,从“被动参与和配合”转变为“积极主动参与”。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结果并不能说明学校在家校合作中不能发挥重要作用,因为学校为家校合作而作的努力会反映在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因而,学校开展家校合作频率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可能会被掩盖。

(三)学校层面中,学校公平氛围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大于学校安全氛围、学校学习风气

通过分析发现,当只加入家长层面和学校层面的因素时,学校公平氛围(β=0.06,p<0.05)能显著影响家校合作效果,而学校安全氛围(β=0.00,p>0.05)、学校学习风气(β=0.05,p>0.05)不能显著预测家校合作效果;当模型加入家校互动层面的因素后,学校层面的因素都不显著(p>0.05),提示在学校层面中学校公平氛围比学习风气、学校安全氛围的影响大。

公平氛围浓厚的学校,会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为每位家长提供平等的参与学校教育的机会。已有研究发现,学校和教师的一些不公平行为会抑制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意愿和行动。有些学校“偏好”社会资源丰富的家长,鼓励其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向其提供更多的家校合作机会,如成为家长委员会成员、负责向其他家长传达学校和教师的信息;而学校容易“忽视”社会资源相对较少的家长,低估其参与家校合作的潜力。有些学校和教师对社会经济地位低的父母抱有偏见,存在隐晦歧视行为或排斥机制,把低社会经济地位的父母拒之门外。家校合作需要学校和家庭相互配合,而每个家长的参与都很重要。家校合作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但也需要公平氛围的保障。

(四)家长层面中,父母教养压力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大于父母参与、父母受教育程度

分析发现,当模型只加入家长层面或学校层面的因素时,父母受教育程度不能显著预测家校合作效果,父母教养压力和父母参与能显著预测家校合作效果。其中,在第二步模型中,父母参与的回归系数为0.06(p<0.05),父母教养压力的回归系数为-0.12(p<0.05)。当模型同时加入家长、学校、家校互动层面因素时,家长因素只有父母教养压力能显著预测家校合作效果,回归系数为-0.07(p<0.05)。这表明家长因素会影响家校合作效果,其中家长教养压力影响更大。

已有研究发现,父母教养压力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家师关系、不利于形成和谐的家校互动状态。《中国家长教育焦虑指数调查报告》显示,约七成父母为孩子的教育感到焦虑,教养压力较大。当父母感到教养压力大时,容易产生焦虑、不安等消极情绪,进而对父母的认知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在参与家校合作过程中教养压力大的父母对负面的信息更敏感,更容易出现误解和矛盾;而且在遇到矛盾时,他们也容易采取消极的应对方式,不利于家校矛盾的顺利解决。

三、新时期开展家校合作工作的建议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我国中小学家校合作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仍存在有待进一步提升的地方。根据本研究的结果,将分别从整体层面和家校互动、学校、家长三个层面提出新时期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工作的具体建议。

(一)促进家校合作工作的规范化,加强教育研究,整体提升家校合作质量

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中小学家校合作已进入深化改革的阶段,亟待突破家校合作质量提升途径的难题。首先,改变以往靠“自觉”、零散开展家校合作的状态,加强学校家校合作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保障家校合作质量。例如,建立家校合作年度工作计划制度,把家校合作工作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推动学校整体家校合作工作的开展。其次,依托教育研究,梳理家校合作的校本经验,促进家校合作实践模式的“优化升级”。进入新时代,家校合作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以往的经验并不会永远“奏效”。有学校通过鼓励校内教师认领子课题的方式,结合实际探索家校合作改革创新的校本经验,并寻求破解新问题的方法,促进家校合作实践模式的不断“优化升级”。

(二)完善家校互动的渠道和支持系统,改善家校不良互动

研究发现,家校互动状况对家校合作效果的影响最大。学校可以完善家校互动的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家校互动的质量,改善家校互动不良的现象。首先,拓展畅通、及时、便利的家校互动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新媒体服务平台,设立家校合作共育专栏,向家长推送学校相关政策、活动专题、家庭教育相关知识,提升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可及性及有效性。针对不同学段,采用相适宜的家校互动途径和方法。例如,小学阶段,邀请家长走进课堂、协助学科教学;中学阶段,家长走进课堂、协助学科教学的难度增大,不是特别适合广大家长。第二,提升教师家校共育能力,帮助教师掌握家校沟通技巧,带动家校良性互动。据《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2018)》显示,超过九成班主任报告与家长沟通遇到困难。学校应重视提升教师家校合作和互动的能力,通过开展家校合作的校本教研、家校沟通问题专项研讨、家校沟通技能专题培训和指导等措施为教师赋能。研究发现,接受家校合作相关培训能够促进教师掌握有效推进家校合作的技巧和方法。其次,建立家校互动评估,为提升家校互动质量提供有力抓手。例如,澳大利亚政府在修订《家校合作框架》时开发了《学校评估工具》作为配套材料,用于评估当前家校合作的发展阶段及有效性,推动家校互动的完善和改进。

(三)提高家校合作的全纳性,营造公平互信的家校合作氛围

研究发现,公平的氛围对家校合作效果有重要影响。实现家校合作的公平性要求家长有同等参与到家校合作中的机会。无论家庭所处的社会阶层背景如何,家长均有权利参与到学校教育中,这种全纳性的参与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前提。首先,摒弃“教育机构歧视论”,特别注意保护弱势家庭的合法权益,开展家校合作相关活动时充分考虑到弱势家庭的现实困境,实现家长最大限度地参与。例如,组织独立的家长、学生、教师三方家长会而非集体家长会,让每个家长都有机会与教师单独交流,每个家长的声音都被聆听。其次,通过工作规范、程序公平保障家校合作公平。学校应建立家校合作管理和实施工作的规章制度,提高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尤其是人员选拔、意见征集、决策形成等家校合作重要管理工作要按章办事,保障公平。

(四)开展有效的、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减轻家长的教养压力,为家长赋能

家长在家校共育中扮演重要角色,但由于其自身一些原因,家校合作效果并不理想。学校可以通过开展有效的、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为家长赋能。首先,采用需求驱动,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时间点,围绕重要内容设计具体课程,完善家长学校课程,帮助家长更好掌握科学教育理念,应对家庭教育遇到的“难题”。其次,给家长留作业,引导家长在实践中反思,促进家校合作。例如,纽约非营利机构开发一个名为“家庭播放列表”(Family Playlists)的项目,通过软件每一到两周同时给孩子和家长布置家庭作业,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到孩子学习中,在持续的实践中不断反思和提升,不但促进家长参与家校合作,还促进了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此外,建立面向家长的学校家庭教育咨询中心,为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承受的压力和情绪提供“出口”,提供专业支持,提升育儿效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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