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从土地、财政、军制看明末农民起义的背景 | 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
作者简介:顾诚(1934年11月-2003年6月25日),男,江西南昌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原教授,博士生导师,明清史专家。1949年前,分别就读于江西省立吉安中学、南昌一中。早在建国初期,顾诚先生就参加了革命工作。1957年9月,顾诚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61年毕业留系任教,此后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副理事长、顾问,中国明史学会常务理事。
在批判明廷的暴政和清军的屠杀之时,顾诚在心中所召唤的一定是一个没有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世界,而不是利用现实中或历史中的民族矛盾,驱赶本族本国人民为炮灰,奴役他族他国人民的大民族主义和帝国主义。只有反抗现实中的阶级压迫,才是对顾诚精神的正确继承,也只有在这样的反抗实践中,才会再度产生如《农战史》和《南明史》这样不朽的良史!
今天特地整理几节顾诚老师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中关于明末农民战争背景的论述,对于明末农民起义的背景,顾诚老师分别从明后期政治腐败、土地高度集中、国家财政破产和赋税加派、水利失修和灾荒频仍、军制的败坏、裁驿递几方面着手论述,由于篇目有限,本篇节选土地高度集中、国家财政破产和赋税加派、军制的败坏这三个方面刊载。
正文
土地高度集中
明中期以后,从皇室到官绅地主兼并土地愈来愈猖狂,他们依靠政治权势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皇帝在畿辅地区设立了许多皇庄。宗室诸王、勋戚、太监也通过“乞请”和接受“投献”等方式,霸占了越府跨县的大片土地,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先看宗室的占地情况。万历三十四年五月,四川巡按孔贞一上言:“蜀昔有沃野之说,然惟成都府属,自灌抵彭十,一州县开堰灌田故名焉。近为王府有者什七,军屯什二,民间仅什一而已。”就是说,蜀王一府占去了成都平原依靠都江堰灌溉的最肥沃的土地百分之七十。河南开封的周王,兼并土地的结果,造成“田产子女尽入公室,民怨已极”。时人有诗云:“中州地半入藩府”,“惟余芳草王孙路,不入朱门帝子家。”神宗的弟弟朱翊镠分封卫辉,占田四万顷;神宗诸子也群起效尤。福王朱常询是神宗爱子,朝廷坚持要按潞王标准给田四万顷,经过廷臣和地方官员的力争才减为二万顷。瑞王分封于陕西汉中,朝廷赐给赡田二万顷,由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摊缴租银。大致而言,除了江浙财赋之区以外,全国的土地有相当大一部分落入了朱氏宗室的手里。
勋戚和太监侵占的田地主要是在畿辅地区。他们依靠同皇帝的亲近关系,通过请乞等手段攫取大片土地建立庄田。如明武宗时,太监谷大用“假勘地之名,混占产业庄田至一万有余顷,侵欺子粒官银至百万有余两”;熹宗时权监魏忠贤,霸占的土地也多达万顷。嘉靖初年,林俊在疏中指出:“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借宠暖,奏讨无厌。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献,进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金事沈传、吴让受奸民冯仲名等投献,进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勋戚倚势请乞之风一直延续到明末。崇祯三年,朱由检的岳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援例乞给赡地七百顷,随从尉军三十名”。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政治势力在土地兼并过程中的作用。
一般的官僚地主即所谓缙绅之家,也利用他们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巧取豪夺,兼并大片土地。就每一户来说,他们固然比不上宗室诸王、勋戚、太监的占田数。然而,他们人多势众,在各地是地主阶级中最有权势者。明末农民战争中,官僚地主的动向是最值得注意的问题之一。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军打击的重点之一就是宫僚地主,而反抗农民起义最顽固的也正是官绅地主。史籍中有关明末官僚地主占田的记载极多。郑廉记载河南的情况说:缙绅之家,率以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崇祯初年,河南巡按毛九华上言,“势豪之家,仆隶多至数百,奸民乘势投献,百姓受其鱼肉。”正是在地主阶级的疯狂兼并下,明末土地高度集中,绝大多数农民被剥夺了土地,变成官绅地主的佃仆,或者被迫四处流亡。这种情况在当时人的笔下屡见不鲜,如说:“富者动连降陌,贫者地鲜立锥。饥寒切身,乱之生也,职此之由”;“富者极其富,……贫者极其贫。”,卢象昇在奏疏中指出,“贫者日益贫,富者日益富,大约贫民之髓富民实吸之。”顾炎武则说,“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这些叙述都表明明末社会的两极分化达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
国家财政破产和赋税加派
明代的财政,前期以本色(即米,布等实物)为主,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等折色的地位逐渐上升,成了国家收支的主要体现物。大致说来,供政府开支用的归户部、工部、光禄寺、太仆寺分别掌管,其中主要是户部的太仓库。从矿一冶征收的税金和潜粮改折的金花银,照例解送内承运库,除了一小部分作为武臣的傣禄,绝大部分都供御用,成了皇帝的私财,一般称为内帑。由于明中后期皇帝挥金如土,每年一百多万两的金花银满足不了他们的欲壑。从明武宗开始,就不断提取太仓银两供内用。万历年间,宁夏、朝鲜、播州先后用兵,花去了大量军费。朱翊钧又以婚礼、珠宝、袍服等名义,向户部索取白银多达一千余万两。更加上乾清宫等修建工程,最后弄到“太仓、光禄、太仆银括取几尽”,国家财政入不敷出。原先各省、府、州、县还有自己的小家底,供地方不时之需。后来几次下令,把外库的藏银输解户部。如天启六年,根据南京操江御史范济世的建议,熹宗朱由校发布上谕说:“联思殿工肇兴,所费宏矩,今虽不日告成,但所欠各项价银已几至二十万。况辽东未复,兵响浩繁,若不尽力钩稽,多方清察,则大工必至乏误,而边疆何日枚宁。殊非联仰补三朝阙典之怀,亦非臣下子来奉._匕之谊也。”因此下令各地加紧搜括,藏银一律解送京师。这种竭天下之力以奉一人的做法,终于导致了内外交困,加速了国家财政的全面破产。国家财政既陷于绝境,皇帝的内帑又舍不得往外拿,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军费开支,朝廷就不断地加派赋税。
关于明代赋税的加派,一般只讲主要的几次。万历末年,辽左用兵,每亩加银九厘,一共加赋五百二十万两。这是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以前朝廷加派的响银。崇祯三年,再按亩加征三厘,加上万历年间的九厘,每亩共征一分二厘,统称辽晌。这是在明末农民战争刚开始时加派的情况。此后,崇祯十年,根据杨嗣昌的建议,天下按亩加粮六合,每石折银八钱,共增赋二百八十万余两,称为剿铜;崇祯十二年又以军费无着,加派练恫七百三十万两。先后共增晌银一千六百七十多万两,超过常年岁入一倍以上。直到明王朝灭亡才停止了崇祯年间的加派。剿晌和练响的加派,虽然不能列为引起明末农民战争爆发的原因,但这里连带叙述一下,可以说明明王朝这种饮鸡止渴的办法,起了为渊驱鱼的作用,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大明劫》剧照
明末的加派并不只是三响,宗室的禄米和赐予的庄田,有不少是通过加派赋税来实现的。明宗室的人数大约以三十年翻一番的几何级数增加。中期以后,单只支付这数以万计的龙子龙孙的禄米,就成了国家财政和地方开支的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了应付这个难题,地方官员只有一面对宗室拖欠,一面向农民加派。以陕西白水县为例:“嘉靖加派一百八两八钱七分,万历加派七百三十五两五钱五分,俱系宗室日繁,宛叮肉医疮。”明后期赐予新封亲王的庄田,动辄万顷,实际上天下根本不存在这么多无主的“闲田”,除了“尺寸皆夺之民间”以外,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加派取得租银来顶替的。如河南息县,额派福府地一千一百五十七顷三十二亩,就全部是“在本县条鞭内一例派征。”瑞王的二万顷赡田,也完全是靠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按分摊田亩数加派赋税来取得租银的。
此外,还有临时需索。崇祯年间,给事中孙承泽粼勤军前私派疏冲说:“忆臣待罪县令时,倏奉一文取豆米几千石、草几千束运至某营交纳矣。倏奉一文买健骡若干头、布袋若干条送至某营交纳矣。倏奉一文制铜锅若干口、买战马若干匹送至某营交纳矣。并不言动支何项钱粮,后日作何销算,惟日迟误则以军法从事耳。·一是以私派多于正赋,民不堪命,怨声四起。”
在征收赋税的时候,又有所谓带征和预征。带征是指历年拖欠未完的钱粮,于征收当年正额时带征若干分;预征是指除了责令完纳当年赋税外,提前征收来年的部分钱粮。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瞿式耙上言道:
计海内用兵十年矣,无事不取之民间,而郡县催科苛政,无一事不入考成。官于斯土者,但愿征输无误,以完一己之功名,谁复为皇上念此元元者哉!故一当催征之期,新旧并出,差役四驰,粗系枷锁,载于道路;鞭苔锣打,叫彻堂皇。至于滨水荒彼,不毛山地,即正供本自难完,今概加新怕,倍而又倍,荒山荒地,谁人承买?卖子澎妻,逃亡遍野。而户下所欠,终无着落,以累其宗族、亲戚者又不知凡几矣。……自道欠日久,故一当催征,今日张一示比崇祯元年钱粮,明日张一示比天启七年钱粮,后日张一示比天启六年钱粮,层累而上。而民之耳目乱,手足忙,心计亦.i靡定。将完旧乎,则恐征新者之敲比也;将完新乎,则恐征旧者之敲比也。
地方官吏还巧立名目,私行加派,从中侵渔。崇祯初年,兵部尚书梁廷栋就说过:
今日闾左虽穷,然不穷于辽饷。一岁之中,阴为加派者不知其数。如朝舰考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数百万。巡抚(当是巡按之误)查盘缉访,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
梁廷栋身为兵部尚书,说这番话是为加派辽晌作辩护,但他指出地方官阴为加派的数额,比明增的辽饷还要大,则是符合实际的。朱由检刚即位时说过:“加派之征,势非得已,近来有司复敲骨吸髓以实其集”,也是指的这种情况。我们在上面谈到明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的激烈进行,大多数田产落到了王公贵族、官僚地主的手里。按道理说,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不该再承担田税。实则不然。豪绅地主不仅享有额定的优免权利,而且还勾结吏胥,通过诡寄、飞洒、影射等方式逃避粮税。如陕西西乡等地,“富民置产,弃多贫民。买者宁多其价而少带其粮,卖者并负空差而愿图厚价。孰知多蓄之家利在轻摇,而穷民过眼之价转手为空,且自贻剑肉医疮之患矣。追于既久,田连降陌者赋止勺圭,地无立锥者输且关石。催科者无可伊何,但令里老辈四六包赔而已。”又如湖北潜江一带的情况是,小民“产去粮存”,“以致降陌其田者无升合之税,税至数十石者地鲜立锥,敝也久矣。”
沉重的赋税使农民不堪负荷,大批地逃亡。地方官却不顾农民的死活,用严刑峻法追比钱粮,甚至责令现在的农户代纳逃户的粮税。“明季启、祯间,有赤子无立锥地而包赔数十亩空粮者,有一乡屯而包赔数十顷空粮者。”每逢官府开征的时候,追呼敲朴,惨绝人寰。万历年间就有人说过,“饥羸之夫,腹无半菽,而手足犹絷于桁杨。”崇祯年间,陕西临渲县知县许中泽,“催科过严,每比较日,什排浴温泉,泉水为赤。”,李清在其所著书中说:“予尝过恩县,见乙榜令催比钱粮,血流盈阶,可叹!”
除了田赋以外,各种明增暗添的徭役也压得劳动人民喘不过气来。这里举一个例子以见一斑。崇祯七年,直隶大名府奉文起运天津米豆,按规定官府须发给运夫脚价。开州的承办人员却“私派里甲小车二千余辆,每辆折银二两方准免运。……钻拘车夫,大肆勒索。折收银钱,使阖州倒囊以输,无一里不吮其膏血者。”
无穷无尽的横征暴敛,迫使农民大批地逃亡。地方官吏为了足额,采取一户逃责令九户分赔,九户逃则勒逼一户独承。甚至“民有丁壮逃窜,而掠童稚以索赋。”这样辗转相牵,往往出现整村农民逃散一空的情况。天启七年,吴应箕在一封信里,谈到他途经河南真阳的见闻:
自晨发,出郭门二十里,又行四十里。此日天色甚雾,攀帷而眺,则四十里中一望皆黄茅白草,察所过之处,皆行地亩中,亩之疆界尚在,而禾把之迹无一存者,计耕作久废矣。即问典夫:“此县东西南北,其田地荒芜尽如此乎?”夫答曰:“如此者十有八九。息县较好,然如此者亦十有四五矣。”心怪其言,到释舍见有备中火老人及吏役在焉,即呼问曰:“向所见一路荒芜之田,无差粮乎?”数人同声对曰:“前此皆膏股之业,差粮如何得蠲?”即问:“何不耕?”时曰:“无牛。”问:“何以无牛?”则谓:“多盗卖出境者,无牛因以无佃,此其一端也。又本县马户差摇苛急,每报一人,人不堪役,则先卖其牛弃其地,久之而其人亦逃矣。人去则田无主,故不拼。人去而粮扰在,则坐赔于本户,户不堪赔则坐之本里,或又坐之亲戚。此被坐之家,在富者扰捐囊以偿,至贫者则尽弃户而去。故今村落为墟,田亩尽废,皆由此耳。”因又问:',此有田弃走之家,始何不卖以与人,而甘抛弃若此?”则又对曰:“夫差摇政为有田地者苦耳,今赔者欲弃其产而不得。况受其业,而粮即派其家,能堪之耳卿于是相率而逃,相率而荒,日甚一日,故遂至此极矣。”又问:“独无以此情白之县者乎?”
对曰:“此县令多举贡,日暮途穷,贪得为念,又衙门弊多,度力不足以区处,遂日操鞭扑,设法扳坐,只求粮完,自免上司谴责耳,何暇顾人户之逃、田亩之荒也。甚至有告理者则反答之,所以百姓虽愁怨,率无敢言者。”予又问:“此是通衙,司道必由此乎?”曰:“然。”“抚按由此乎?”曰:“然。”“州郡由此乎?”曰:“然。”予问:“曾有由此而问厥故者乎?”佥曰:“无有。”予不觉浩叹。
这段话,确实是一件很重要的史料,它令人信服地揭示出,正是由于明朝廷、抚按、司道、州郡、县令等的倒行逆施,造成了农民同土地相分离,使社会生产日益萎缩。脱离了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下去,只有揭竿而起,同地主阶级的吃人统治展开拼死的搏斗,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粉碎阻碍历史前进的桎梏,从而为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开辟道路。
军制的败坏
明朝的军制,开初是寓兵于农。明太祖朱元璋实行军民分籍制度,编为军户的农民世代为兵。政府把他们按照卫所的编制组织起来,进行屯田。沿边卫所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陆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名军士给田五十亩和耕牛农具。收获所得以十二石归军士自己食用,余下的作为本卫所军官的傣粮和储积。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只对屯田情况进行督察,不用给晌。所以朱元璋曾不无得意地说: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粟。可是,后来法久弊生,军队的屯田多被军官、豪右和内监占夺。即如卢象升所言:“塞上民田少而军地多。因循日久,俱为豪右所占。是以屯日益窘,军日益贫。甚至当军者无地,种地者非军,豪强侵霸以肥家,公私因是而交困。”英宗以后,沿边的战事逐渐增多,“疆场戒严”,相应而来的是军队训练和戍守的时间增加,农事自然受到影响。还有不少屯地被持敌对态度的少数民族所占领,出现“田在敌外”的情况。军屯既败坏得有名无实,商屯又由于开中盐法的废弛而破坏无遗,朝廷只有从国家财政中拨给晌银。万历以后,国家财政入不敷出,拖欠军铜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加上官吏的克扣,士卒能领到的晌银就很少了。在明末灾荒连年,粮价陡涨的情况下,士兵的生活更陷于绝境。天启七年八月,陕西巡抚胡廷宴的疏中说:
临巩边的缺至五、六年,数至二十余万;靖卤边堡缺二年、三年不等;
固镇京运自万历四十七年至天启六年,共欠银十五万九千余两。各军始扰典衣卖箭,今则攀子出妻;始扰沿街乞食,今则离伍潜逃;始犹沙中偶语,今则公然噪喊类。
崇祯年间,卢象升任宣大总督时,在巡视山西边防后给朝廷的报告中说:
今逋饷愈多,饥寒逼体。向之那钱借债勉制弓矢枪刀,依然典且卖矣。多兵摆列武场,金风如箭,馁而病、僵而仆者且纷纷见告矣。每点一兵,有单衣者,有无袴者,有少鞋袜者,臣见之不觉潸然泪下。
在另一件奏疏里,他又说:
所辖之军,其怕银自去年十一、二月到今,分毫未领也。各军兵虽复摆墙立队,乘马荷戈,而但有人形,全无生趣。往时见臣督临,扰跪路跪门纷纷告讨。此番则皆垂首丧气而已。彼其心岂不甚苦,势岂不甚危,情岂不甚迫?盖知臣无以应之,讨亦如是,不讨亦如是,故付之含泪不言耳。微臣知此,亦不觉泪从心底出也。况时值隆冬,地居极塞,胡风朔雪,刺骨寒心,微臣马上重裘,扰然色战难忍,随巡员投,且有僵而堕马者。此辈经年戍守,身无挂体之裳,日鲜一餐之饱。夫独非圣明宇下苍生、臣等怀中赤子乎?挺而走险,所不忍言,立而视死,亦不忍见。一镇如此,三镇可知。
军政败坏还表现为军队战斗力严重削弱,兵变和逃亡层出不穷,军事纪律废弛已极。
明末官军战斗力的脆弱,无论在对满洲贵族的战争中,还是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都可以举出大量的例证,这里就不细说。只附带谈一下家丁和亲军的问题。明后期,将领克扣士卒粮晌是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他们用朘削所得,过着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且向兵部官员、监视太监和纪功御史等人行贿,营求升迁或开脱罪责。这就决定了他们同士卒的矛盾必然激化,平时摩擦甚多,战时更不可能做到上下齐心。将领们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和地位,采取了自养家丁的办法。他们把克扣来的钱财拿出一部分,豢养一小批经过挑选的士兵,给予较好的生活待遇和马匹器械等装备。将领即便革职离任,家丁也依旧由他们带回原籍供养。这样,到了关键时刻,家丁就成了将领邀功的王牌或逃命的盾牌。戴笠曾经指出,明朝边将“一万额兵,止有六千,以四千为交际、自给、养家丁之用。沿袭既久,惟仗家丁以护遁、冒功,而视彼六千为弃物。弃物多而家丁少,终不能以御敌。”可见,家丁制度是明朝后期军政败坏情况下出现的一种畸形产物,它标志着官军逐渐由维护整个地主阶级统治的力量,蜕变成为将领们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卿。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不成文的家丁制度,我们在论述明末官军时,既要看到它在总体上十分虚弱,又要看到那些军阀们在个别场合,还是可以拿出一批亡命之徒来孤注一掷。
明末的兵变是统治集团危机的一个重要表现。万历以来,军队由于缺晌而哗变的事件已时有所闻。天启年间,福宁、杭州等地也先后发生兵变,还有援辽军队哗变于河北玉田县的事。崇祯年间,情况更为严重,以至于“饥军哗逃,报无虚日。”如元年七月,辽东宁远官军缺恫四个月,士卒们枵腹难忍,群起哗变。辽东巡抚毕自肃、宁远总兵朱梅都被叛兵捉住,“捶击交下”,毕自肃惭愤自尽。又如二年底至三年初,山西勤王兵哗于近袭,甘肃勤王兵哗于安定;崇祯八年,川军哗变,总兵邓纪被火焚死;崇祯九年,宁夏饥卒因缺晌而哗变,巡抚王揖被杀。这仅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哗变的兵丁有一部分参加了农民起义,由于他们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对于提高农民军的作战能力起了一定作用。
明末官军纪律的败坏,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如史籍中所说,“今官兵所至,动以打粮为名,劫商贾,搜居积,淫妇女,焚室庐。小民畏兵,甚于畏贼。”,崇祯八年,户部尚书侯拘给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的信里说:'’贼来兵去,兵去贼来。贼掠于前,兵掠于后。贼掠如梳,兵掠如剃。总督之令不能行于将帅,将帅之令不能行于士卒。今日之事,其何以济!”
军纪败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所谓“杀良冒功”。明朝廷为了鼓舞士气,立下了赏格,规定斩首一级赏银三两,后来又增加到五两;将校也以获级多寡论功行赏。于是官军往往对手无寸铁的平民滥施屠杀。如天启四年,蓟辽经略孙承宗在谈到辽东官军滥杀无辜时指出:“甚至喑哑孤儿,立杀受赏。”,崇祯四年,陕西副总兵赵大)靓在韩城,'报斩贼五十级、而妇孺之首三十有五。’,五年,山西兵追剿起义军进入河南,“其将使县令报功。令日:'无首级何以报?’将曰:'易耳!’少顷,进千级,其中有库士八十余人。”崇祯十一年,清兵深入畿辅,退出后,明总兵王朴纵兵斩居民首冒功。时人钱天锡作《哀庆都歌》云:“各携利刃争相逐,函首忙报将与督。哄然攘臂受赐金,屠尽一家与九属。”在河南商邱,甚至出现官军追杀平民,口称“借脑袋献功”。官军的纪律败坏不仅给广大群众带来极大的灾难,就连地主、官绅之家也往往受到他们的侵害。因此,在明末社会舆论以至奏章中,'贼梳兵蓖”之类的说法屡见不鲜。这正是后来李自成起义军提出“剿兵安民”口号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