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环境部最高检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6个月的危废和监测严打!赶紧自查!

公安部联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要求
进一步严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日前,公安部会同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依法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及时获取案件线索,执法、监测等人员第一时间共赴现场开展调查,依法将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调查;检察机关对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及时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及时受理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并及时立案侦查,用足专业手段固定证据、查清事实。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将打击活动与“昆仑2021”专项行动有机衔接,一体推进。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办指导。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部门间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会商研讨,统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证据标准、法律认定;对涉案人数多、地域范围广、危险废物数量大、污染损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及时联合挂牌督办。

  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设备联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环境管理制度,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在排污单位强化自身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提高监管效能两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提炼具有典型性和前瞻性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重点,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汇总了第三批10个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  

湖南省常德市李某非法收集转移
废矿物油及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典型意义】
完善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执法权威。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8日,湖南省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以下称安乡分局)接群众12369热线举报:一辆鄂N小型货车,在多家汽修门店从事收集废矿物油活动,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接报后,安乡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和车辆对全县汽修厂展开摸排,约一小时后在某汽车修理店门口发现该货车正在收购废机油。

执法人员立即向嫌疑人李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要求李某配合调查,提供危废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李某以到车内拿证件为由迅速使用备用钥匙启动车辆试图逃逸,为防止执法对象逃脱并将证据灭失,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跟随嫌疑人车辆,同时联系安乡县公安局请求协助执法。嫌疑人车辆行至某河堤路面时两次故意倒车,将执法车辆车头撞损。安乡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调派民警出警,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控制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经查,嫌疑人李某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手续,在安乡县境内收集了多家汽车修理厂的废旧机油共2.36吨,拟将收集的废机油售往湖北某危险废物经营公司。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2021年7月5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李某非法收集、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一百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2021年6月8日,安乡县公安局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6月9日,安乡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予以刑事立案。6月28日,安乡县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启示】

司法联动机制高效运作,为生态环境执法保驾护航。

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时常会遇到暴力抗法,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各地需要完善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例如,常德市先后建立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驻生态环境局联络室,在暴力抗法事件中,公安机关及时介入阻止,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维护执法权威。

宁夏回族自治区查处一起废油泥非法倾倒案

  逾百吨废油泥被人倾倒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大羊其村方圆约4公里的荒地上,有多处倾倒点。

  这是迄今为止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的数量最多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这么大一批危险废物从哪里来?是何人所倒?又是什么时候倒的?是个人所为还是团伙作案?

  时值雨季,被倾倒在荒地上的废油泥随时都有被雨水冲刷到别处的可能,只要问题一天查不清楚,大羊其村周边的环境安全隐患就存在一天。

  接到群众举报,马家滩镇大羊其村周边荒地有人倾倒废油泥污染环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以下称“灵武分局”)同公安部门一道,立即对马家滩镇大羊其村周边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进行调查。

  随着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调查的深入,一起数量逾百吨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大案逐渐浮出水面。

  逾百吨废油泥惊现荒地

  6月2日23时余,接到群众举报后,灵武分局会同属地公安部门连夜赶赴现场。经过几个小时的排查,于6月3日凌晨3时许,发现了一处油污倾倒处,但周边未发现嫌疑车辆及人员。现场初步判定倾倒时间不长,有油气味,可能为危废,数量逾百吨。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即可入刑。

  事关重大,灵武分局当即向市委市政府、银川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汇报。

  为进一步摸清倾倒地点的情况,当天上午,灵武分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联合马家滩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赶赴现场查勘,核实倾倒物为黑色液态状,散发刺鼻油气,倾倒点地处偏远,人烟稀少,沟壑纵横,周边无水源、农田等敏感点。执法人员对四周荒地进行排查梳理,先后又发现5处油泥倾倒点,倾倒时间不详。

  启动固体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预案。按国家生态环境应急处理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灵武分局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现场倾倒物进行鉴定。6月7日,根据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3份《鉴别报告》,鉴定结果显示,6处倾倒点的荒地凹坑处的废油泥均为危险废物。

  灵武分局立即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应急处理预案并代为处置。同时,灵武分局委托灵武市公证处就现场清理和转移处置全过程和废物数量进行全程公证,并出具相应的公证书。

  非法牟利犯罪团伙被捣毁

  案情重大,在紧急处置的同时,属地警方也在快速行动。

  第一处废油泥倾倒点,位于灵武市马家滩镇大羊其村二队东侧300米处的荒地凹坑处被倾倒了大量的废油泥,油泥表皮为液体。经执法人员现场初步测量凹坑占地约100平方米,四周深度30厘米,凹坑中间的油泥深度不明,废油泥表面呈现黑色且泛着亮光。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倾倒车辆及周边存在的可疑放风车辆车牌号,灵武分局及时将车牌号通报属地公安部门。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上报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由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牵头,在生态环境部门的配合下,全力组织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精干警力侦办案件。

  鉴定机构对现场危险废物进行抽样检测、鉴定,专案民警对作案地点、作案轨迹进行仔细勘验和研判,全面收集证据,准确掌握其犯罪事实,一举抓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犯罪嫌疑人,并扣押嫌疑车辆1台。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

  经查,该污染环境案件属于团伙作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组织者、实施者,涉案企业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没有处置资质的前提下,仍以“租赁协议”的方式将本企业油罐内的油泥清理、运输、交由张某处置。为谋取非法利益,张某等人将百余吨废油泥倾倒在位于灵武市马家滩镇一处荒地凹坑处,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处置过程中,灵武分局执法人员顶着烈日,忍着高温,冒着酷暑,奔走于几个倾倒现场之间。目前,已发现的6处倾倒地点所有废油泥,均由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转运处置,并未造成二次污染。据灵武分局透露,仅第一处废油泥倾倒点就清理处置废油泥120余吨。

  涉案企业和人员将面临刑责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第三款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因案情重大,涉案人数较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已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彻查从产废单位到承包运输处置组织者、运输倾倒实施者的犯罪链条。为确保案件质量和进度相统一,完善补侦协作机制,确保移送起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启动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认定宁夏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某有共同犯罪嫌疑,在明知处置过程需要产废单位全程监督实施处置,仍以“监管不到位为由”来逃避共同犯罪法律责任,最终放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犯罪行为的发生,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构成共同犯罪,最终将依法追究其产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案是宁夏侦办的污染环境案件中最严重、涉及人数最多、案情最为复杂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

  编者了解到,针对其余5处倾倒点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正在全力侦办中。

  专家:建立群众举报和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又是马家滩。

  2018年1月,中国环境报曾以《以处置之名行污染之实,宁夏首例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宣判9人倾倒百吨含油污泥获刑》为题,报道了发生在马家滩大羊其村的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9人因非法倾倒含油污泥被判刑并处罚金。

  3年过去了,灵武马家滩镇大羊其村为何依然是犯罪嫌疑人倾倒危险废物的首选地?

  据介绍,大羊其村较为偏僻,地广人稀,过去部分村民及外来人员有在此非法从事土法炼油的行为,后来被依法取缔;土法炼油设备简单,投资少,收益快,他们错误地把土法炼油当作发家致富的捷径,这些或为危险废物倾倒案频发的原因之一。

  有专家建议,鉴于过去大羊其村部分村民有土法炼油的历史,为避免危废倾倒案件的再次发生,相关部门应从长计划,重点对这一地区进行监管。建立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属地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高空瞭望塔、天眼、天网、高清探头、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公安、属地政府、行业部门联动监管长效机制。

  同时,鉴于部分乡镇面积大、执法人员不足,无法有效监控到位,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性,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后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制裁。(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报,网优危废编辑)

  点评:各企业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共同促进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任何抱有侥幸心理“钻空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在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上,别伸手,伸手必被捉!

  希望相关企业积极做好应对!赶紧自查!

  一不小心就是百万!企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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