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登湖慢慢谈30
关于人生
王国维有人生三境界之说: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是提升格局来“立志”。登高望远破迷雾后才能知道自己的志向是什么。用孔子的话说,这一阶段要“志于学”,为三十立志向,打基础。
终不悔与人憔悴,是面对欲望诱惑及人生困境时,在已搭建的格局的帮助下“守志”。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知道什么是值得,什么是不值得,坚守自己的志向。用孔子的话说,这一阶段要“志于仁”,仁”是“个人”的人生正路,要依个别的情况来决定行止。《论语》中,请教孔子“仁”的人有:颜渊、仲弓、司马牛、子贡、子张,以及樊迟三次问仁。孔子对上述8次提问,给了各自不同的答案……因为,每个人的人生各有不同。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得到”内心格局想要的果。认知境界发展如下: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知道自己不知道-不知道自己知道-知道自己知道。用孔子的话说,这一阶段要“志于道”。
“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关于把每个房子都买下来的幻想。
梭罗说,在人生的某个时期,每个地方的房子都值得买下来。把考察村庄十几英里的农场与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一起看的话,就会理解梭罗在这里讲的吃野苹果,唠家常是在买“格局”与“眼界”。梭罗把农场主人的经验都买了下来,除了那座农场。在梭罗的格局下,他是这片乡村的主人,农场主人反倒成了替他耕耘农场的仆人,而梭罗则在耕耘这些农场主们的思想。
关于Hollowell农场的买与卖。
农场主与他的妻子因为卖房子的“志”不坚定,使家庭陷入违约纠纷中。
梭罗因为“志”坚定,不仅解决了自己买卖失败的失落,还解决了农场主的违约烦恼,让农场主一家对其感激不尽。
梭罗在没有花费一分钱的情况下,“志”有所“得”,甚至成了所谓的“有钱人”。与此同时还收获了被房子束缚生活的所有体验。
梭罗觉得他像希腊神话中的Atlas一样,把Hollowell农场扛在肩头,被农场束缚一生是一件不值得的事情。
没有得到Hollowell农场的梭罗,得到了整个乡村及乡村周围十几英里土地的景色。在梭罗的视野范围内,他就是这一切的主人。
我是我视野内一切的君王,
我在那里的权力无可置疑。
关于老Cato的诗词集翻译
梭罗在吐槽老Cato的诗词集的翻译质量差,不知道他想过没有,他的文章也在被人,包括我,断章取义的翻译着呢……
看原著的好处在于,减少翻译过程中的错译、漏译、歪译……
比如What is a house but a sedes, a seat?如果看中译本的“一座房子如果不是一个座位,又是什么呢?”脑瓜子都会被被绕迷糊的……
Seat,除了座位,还有表示容身之地的意思。
看哲学书籍,因为翻译的质量,真是处处是坑的。
康德的心外无物唯心论,如果去看原著的话,人家明明讲的是“心外唯物”。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如果去看原著的话,人家明明讲的是白马是被命名成“白马”辩论的点是由象术理得到的“名”是否等于原来的“象”。今天可以命名白色的马是马,那么母马与公驴的孩子骡子是否也可以命名是马?
比如康德的先验美学Transcendental Aesthetics,看原著的话,你会发现通篇讲的是感知和时空观。Aesthetics这个单词除了美学的意思还有感知的意思。头脑里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先验感知论”。
比如thing-in itself,翻译成“物自体”。就是一个坑。明明是在讲“事物的本源”。
明白了“thing-in-itself”,再看白马非马论,白马当然不是马,因为骡子也不是马啊!
(二)我的生活之所及生活目的 02
现在我要讲述的是这个类型的下一个实验,我打算更详细地描述它。为了方便起见,我将把两年的经历一并写来。正如我已经说过的,我不打算写一首哀歌,而是像清晨啼鸣的公鸡,哪怕只是为了唤醒我的邻居。
当我第一次日以继夜的在树林里住下来的时候,那一天是一八四五年的七月四日,碰巧就是美国独立纪念日。当时我的房子还没有为做好过冬准备,仅仅是能避雨而已,还没有抹上泥灰,也没有建好烟囱,墙壁是带有裂缝的粗糙木板,夜晚透进的风使我感觉凉爽。斧子砍成的白色立柱,以及刚刚用刨子刨平的门和窗子框,让房子看起来又干净又通风,在清晨的时候,当木料被露水浸湿时,尤是如此。我感觉到中午的时候,某种甜蜜的树胶就会从那些木料里渗出。在我的想象中,这个房子一整天都会或多或少地保留着这种晨曦的氛围,让我想起了一年前我访问过的山上的某座房子。这是一个通风的、没有抹上灰泥的小木屋,适合款待下凡的神仙以及拖着裙子的女神。那些经过我的栖身之处的风,扫过山脊,带来断断续续的旋律,那是只有天堂才有的人间仙乐。晨风永不停息,创作的诗篇不间断,但能够听得见的人为数甚少。众神之家Olympus山显现在大地之上的每一处地方。
我以前所曾拥有过的唯一的房子,如果说把一条船排除在外的话,就是一顶帐篷。夏季远足的时候,我偶尔使用它,这个帐篷现在卷了起来,放在我的阁楼上。但那条船,几经转手之后,已经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了。我由于有了这个更加结实的栖身之处,在这个世界上定居也就取得了一些进步。房子结构简单,却给我形成了一道水晶般的保护层,对我产生了一些影响。它在某种程度上能让人联想成一幅风景画。我不必到户外去吸收空气,因为户内的空气一点也没有失去它的清新。即使在雨季,坐在庭前屋后也并无多少差别。《Harivansa》记载:“房子里没有鸟儿就像肉没有加调料”。我的住所并非如此,因为我发现,我自己突然成了鸟儿的邻居;我不是把一只鸟儿关进了笼子里,而是把我自己关进了在它们附近的一个笼子里。我不仅更靠近那些通常频繁出入花园和果园的鸟儿,而且还更靠近那些更野性和更令人激动的森林歌手,它们从来不给或很少给村民唱小夜曲——比如木画眉、小画眉、猩红比蓝雀、原野雀、三声夜鹰,以及许多别的鸟。
我的房屋坐落在一个小池塘的岸边,在Concord村南边大约一英里半的地方,地势比它高一些,位于Concord镇与Lincoln镇之间的那片广阔的森林中,在偏北边大约二英里的地方,是本地的唯一名胜——Concord战场。但由于我的房屋是在森林中很低的地方,因而只能欣赏到半英里之内的景色。在第一个星期,每当我朝外看到这个池塘,我都觉得它就像是山腰上的一个高高的山中小湖,它的湖底远远高于别的湖面。而且我看到,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它脱去它的薄雾的睡衣,而且在各处,它的柔和的涟漪或者反光的光滑表面被逐渐暴露了出来。与此同时,雾就像幽灵一样,悄悄地向四处退去,退进森林,就像某个夜间举行的秘密宗教集会解散了一般。如同山腰上的露珠的情况一样,一直到天大亮树上还悬挂着露珠。
在八月,一场徐缓的暴雨停歇下来的时候,这个小湖作为一个邻居也就有了最大的价值。在那个时候,不论是空中还是湖水都完全是静止的,天色阴沉,下午三点时分却有着傍晚的一切宁静,画眉鸟在四周鸣唱,湖泊两岸都能听到。像这样的一个湖,在这样的时刻最为平静;云彩让在湖上方的那部分清澈的空气变得稀薄而且黑暗,而充满了光和倒影的湖水,本身也就变成了一个更为重要的尘世里的天国。在附近的一个山顶上,树林不久前刚刚被伐掉,从那里朝南可以看到,有一个赏心悦目的远景就在湖的对面。山和山之间有一个宽阔的缺口,形成了湖岸,两个相对的山坡朝彼此倾斜,令人想到在那个方向,应该有一个溪流穿过一个树木茂密的山谷流淌出来,但那里根本就没有溪流。我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附近的青山之间和之上,看着在地平线上的某些遥远而又更高的带有蓝色色调的山脉。确实,我踮起脚尖,就能瞥见在西北方向的更蓝和更遥远的山脉的一些山峰,它们是天国自己的造币厂铸造的不褪色的蓝色硬币,我还能瞥见村子的一角。但朝别的方向,即使从这个位置,我也不能看到在围绕着我的树林之外的地方。附近有水是令人满意的,水能让地球有浮力,能够漂浮。甚至最小的水井也有价值,它的一个价值就是,当你朝井里看的时候,你就能够看到,地球并不是连绵的一大片,而是孤岛。这就像凉爽井水能让黄油保持得更久一样重要。在这个小山顶,越过池塘眺望Sudbury草地,我觉得在发大水的时候,草地就像脸盆里的硬币一样被抬高了,可能这是山谷中热气升腾导致的幻象。在池塘之外,大地似乎是一层薄壳,被水包围着漂浮着,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居住的这块地方只不过是水中的一块旱地。
尽管从我的门口朝外的视野仍然是有所限制的,但我却一点也没有感到拥挤或者受到局限。那儿有足够的牧场可让我驰骋想象。小湖对岸是矮橡树覆盖的高原,一直延伸到西方人Tartary的干旱草原,它们流浪者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当Damodara的牛群需要新的,更大的草场时,他说:“世上唯有能自由享受广阔空间的人最幸福。”
不论是地点还是时间都改变了,我的栖身之处,离宇宙和我所向往的历史时期都更近了。我生活的地方,就像天文学家在夜间观察的天体一样遥远。我们习惯于想象,在仙后座的后面,在星系中某个遥远而又更神圣的角落里,有一些远离喧嚣和干扰的罕见而怡人的地方。我发现,我的房子实际上就处于这样一个离群索居的地点,但又是宇宙中永世常新、不受亵渎的那个部分。如果说,越是接近昴宿星或者毕宿星、金牛座或者牵牛星的地方,就越值得定居的话,那我真的就是住在那里,或者说是与那些星座一起,远离了被我抛在身后的尘世,如同微光闪耀,照亮我最近的邻居,而邻居又只有在没有月光的晚上才能看见我。我所擅自占用的,就是创造的一部分——
"从前有个牧羊人如此的生活,
他的思想就像高山一样崇高,
他的羊群在高山之上,
时刻为他提供食物。”
倘若羊群漫游到高于其的思想的牧场上,那个牧羊人的生活又会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