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证券犯罪刑事案件判例研究报告》发布!博和汉商判例研讨会连接理论与实践丨律新社在现场

律新社丨赵颖欣 刘嘉敏

如何实现我国刑事研究与实务的一体化?
如何打通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诉讼与预防的“任督二脉”?
当理论与实践之间能够搭起一座桥梁,实际上是在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判决权威性的基础。11月14日举行的“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律师实务研究院揭牌仪式暨第五期博和汉商判例研讨会”正是这样一座“桥梁”。
律新社了解到,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和华东检察研究院主办,由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律师实务研究院、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承办。会上,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律师实务研究院正式揭牌,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博和汉商”)现场发布了《涉证券犯罪刑事案件判例研究报告》并向华政教育发展基金会举行了捐赠仪式。
据律新社了解,博和汉商于2017年推出“博和判例报告和判例研讨会”,每年举办1—2期,以类案或类罪既有生效判决作为研究对象,形成判例研究报告,就问题提出观点,为实践提供参考,在司法实践领域发挥了极大的影响力,是博和汉商极具代表性的品牌活动之一。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恰逢其时,来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与会者们进行了激烈的思维碰撞,将刑事界从业者、研究者和法科生连成“三位一体”!

01

“三结合”驱动一体化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律师实务研究院揭牌!
新的司法改革,给法律从业者带来了诸多机遇与挑战。一方面,目前中国刑事审判中存在着“你辩你的,我判我的”现象,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相对脱节;另一方面,学者研究时需要实践性的素材,才能够有发现问题的途径,得出新的结论。因此,判例研讨、类案归类、对核心争议焦点的归纳非常重要。
本次研讨会聚焦当下刑事领域热点话题,干货满满。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明军,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到会并致辞,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华东检察研究院秘书长王晓华担任主持。
会上,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律师实务研究院正式揭牌!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永全,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万怀,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王嵘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律师实务研究院揭牌。
▲ 张明军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明军在致辞中首先对活动的顺利召开表示了祝贺,作为一所以法学为主导的综合性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为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面临当前更复杂的国际格局,华政也要搭建更高层次的教育平台,积聚更优秀的教育资源。本次会上揭牌的研究院正是华政积极担当行业与社会责任的结果,将学校教育资源与国家发展相结合,聘请国内外知名刑法律师实务研究专家学者,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刑辩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贡献力量。
律新社了解到,研究院邀请了数位来自刑事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特约专家作为研究员,为更好地助力刑事律师实务研究院行稳致远,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捐资100万元设立“博和汉商刑事律师实务研究基金”。
▲ 林东品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对刑事律师实务研究院的发展未来提出了三点希望。

 第一  希望研究院坚持以刑辩实践推动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助力刑事司法实践。

 第二  希望研究院的揭牌将改善律师职业环境,促进辩护的有效规范作为使命与责任。
 第三  希望研究院成为刑辩律师提升职业理念与技能的平台,同时成为法科生在校园与职场之间的桥梁。

刘海涛

吴允锋

王恩海

赵能文

马朗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合规委主任、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刘海涛,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文伯书院副院长吴允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王恩海,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赵能文,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委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朗作为研究院代表在会上发言,并提出了各自对于研究院今后前行方向的展望,希望在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诉讼与预防的“三结合”驱动下,实现我国刑事工作、律师业务的一体化。
▲ 与会嘉宾在交谊楼前合影

02

《涉证券犯罪刑事案件判例研究报告》重磅发布!
据律新社了解,历届博和汉商判例研讨会举办之前,博和汉商的律师均会收集议题所涉罪行的相关案例及生效判决,并推出一份判例研究报告,本期研讨会也不例外。五年来,每一期博和汉商判例研讨会的选题都具有专业敏感度、热点契合度,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作了丰富的智力贡献。
会上,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刑诉委主任、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思维的主持下,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合规委委员、博和汉商管理合伙人谢向英对《涉证券犯罪刑事案件判例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判例研究报告”)进行介绍。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产生并不断蓬勃发展,但各种类型的证券犯罪亦应运而生。为了应对各类型的证券犯罪,立法机关不断出台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制。但近年来,证券市场不断地发展,证券领域的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挑战与难题。
从宏观角度而言,《刑法》所规定的证券犯罪是否足以评价所有的新型证券犯罪?现行《刑法》对于证券犯罪的规制是过于严苛还是过于宽松?从微观角度而言,新《证券法》的颁布对于《刑法》所规定的证券犯罪是否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如何确保新《证券法》与《刑法》之间的有效衔接?
为了对证券犯罪的系列问题做进一步探讨,判例研究报告以司法判例为切入点,分别对“内幕交易类犯罪”“市场操纵类犯罪”“虚假陈述类犯罪”进行了深入研究。

谢向英律师用“一二三四”归纳了判例研究报告的亮点,其中包括了“一”个研究对象:即法院判例;“二”个研究重点:希望得出辩护观点和合规建议;“三”大类罪名:操纵市场类、内线交易类、虚假陈述类;“四”大板块内容:案件情况、争议焦点、辩护指南、刑事合规建议。

▲ 谢向英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合规委委员、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据谢向英律师介绍,随着今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全面推行注册制度,资本市场将会进入一个高风险地带。基于这一背景,博和汉商将研究对象瞄准了证券犯罪领域,团队前后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搜集相关判例和论文,“尽管这领域繁杂、晦涩且跨度很大,但所有律师都感到收获很大!”
▲ 王思维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诉委主任、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王思维律师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今年的判例研究报告与前四届研讨会上发布的报告相比,在体量和内容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形成了总共200余页的内容,无疑是一大突破。博和汉商希望以判例研究报告作为研讨会的研讨载体及主要研究成果,“将来,我们希望判例研究报告能在坚持学术性的基础上,为司法实践及律师实务提供一些参考借鉴,也能够为企业的风险预防起到一定的提示性作用。”

03

研讨会百家争鸣
架起理论与实践的桥梁
法律是抽象化、类型化的,司法的实务和规范之间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别。在证券市场不断蓬勃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应对证券领域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迎接司法实践的新挑战与难题?
▲ 干云峰 上海证监局稽查二处副处长
上海证监局稽查二处副处长干云峰从证券监管的角度发表对证券执法及其行刑衔接相关问题的演讲。干云峰就证券执法和监管做了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提出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解释需要一定的延展性,行政处罚和证券犯罪如何衔接?场外配资如何认定犯罪?借本次研讨会开展之机,干云峰向与会者抛砖引玉。
针对判例研究报告的三部分内容,本届研讨会共设置了“内幕交易型证券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操纵市场型证券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虚假陈述型证券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三大议题进行讨论,每个议题由判例研究报告的撰写负责人做介绍,邀请来自实务和理论的诸位专家就相关问题发表观点,并由相关领域的学者进行点评。

解琳

陈庆安

李长坤

赵运锋

“内幕交易型证券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由博和汉商律师解琳主持,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庆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长坤,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伟,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科研处处长赵运锋,分别就内幕信息的认定、犯罪主体的认定、犯罪行为的认定、违法所得的计算等方面做实质性探讨,充分交流实践中的新动向。

王凯

李翔

顾佳

何萍

作为判例研究报告中“市场操纵类犯罪”板块的撰写负责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委员、博和汉商合伙人王凯主持了“操纵市场型证券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这一分议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科研智库党总支书记、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李翔,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顾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何萍,分别就如何计算违法所得、如何认定主观故意这两个话题展开讨论。
李翔提出,应从立法角度考虑对操纵市场型证券入罪的谨慎把握,充分运用行政法规来解决问题,更符合市场化的需求。顾佳从2016年以来经手的40多件起诉案件出发,对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谈及观点,他提到实际办案中交易行为的非法性应根据刑法文本和司法解释来界定,而不能依据获利多少来定罪。何萍在点评中高度认可了本次判例研究报告的选题,并提出在股权回购、增持或发生国家宏观调控等政策变化的前提下,仍应以行为人的客观操纵行为来判断其主观状态,但在故意的认定上,被告有辩解空间。

胡婧

毛玲玲

罗开卷

胡春健

最后一个分议题“虚假陈述型证券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委员、博和汉商高级合伙人胡婧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毛玲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罗开卷分别围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这四项主要罪名展开探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春健在点评中谈到,一、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重点打击行政违法行为;二、判断内幕信息的关键是看有没有对市场造成影响;三、目前在操纵的判定上,以司法解释和刑法规定做客观的推断为主。
▲ 孙万怀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继与会来宾的精彩讨论后,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万怀在总结发言提出了展望——通过解决实践中的诸多问题来归纳出新的理论,从而形成中国特色的司法实践解决方案。当理论与实践产生脱节,亟待制定新的标准去突破,这也是本次研讨会的题中之意。孙万怀院长向律新社表示,判例研讨、类案归类、对核心争议焦点的归纳不仅促进了理论的成熟,形成了很多本土化的、结合实践的理论;同时,也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判决权威性的基础。有了理论支撑后,方能实现实质上的有效辩护。
▲ 林东品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博和汉商主任林东品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博和汉商希望借助博和汉商判例研讨会这一平台,将刑事法律界从业者、研究者和法科生连成“三位一体”。通过推动实务训练以及与实务相关的理论研究,从而带动律师职业化、专业化,并为研究人员,高校的学生带来更多的触角。未来,刑事合规领域将成为研究院实务研究的一个重点方向,而研讨会的研讨范围也将向法学领域做更多内容、更多主题的拓展。

责任编辑:Susan  |  版面编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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