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银行贷款正常还息每年要先还贷再续贷?过桥还贷后断贷咋办?
对于银行贷款有很多的非议,有的是对银行贷款不理解和误解造成的,有的则是一些完全从自我角度出发想突破银行的监管规定。当然,也有各种担心造成的多余想法。
现实中,很多人对贷款先还后贷质疑良多,特别是一些企业使用过桥资金偿还贷款出现的问题更多,因此质疑银行为什么在贷款正常还息的情况下,银行还要求先偿还本金再续贷?如果使用过桥资金偿还贷款以后,银行不再续贷而断贷应该怎么办?这里有三个问题:
首先,银行贷款毕竟是借贷资金,不是长期使用的资金,有借有还是借贷的基本准则
贷款从定义上讲,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从贷款的定义可以看出,所谓的贷款有三个要素:一是贷款是一种信用方式;二是贷款必须以偿还为条件;三是贷款必须付出一定的利率。三者缺一不可。
银行的贷款是以存款为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的必须偿还性和支付利息为前提,决定了银行的贷款也必须偿还并支付一定的利息。因此,对于从银行贷款的一方来说,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贷款时就要考虑贷款必须偿还,而不是像股东资金和债券投资,前者可以长期使用而只分红,后者可以相对长的时间使用然后再归还。
银行的贷款按照贷款的期限可以划分为按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期限一般在1年或者1年内,中期贷款期限一般指在1年以上五年以下含5年,长期贷款为5年以上期限的贷款。无论哪一种期限,贷款期限内都必须按期付息,同时到期全部本息偿还。
银行贷款作为一种信用融资方式,无论是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还是抵押质押贷款,都必须以如期偿还为前提。所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民间借贷是如此,从银行贷款也是如此。银行要求贷款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如期偿还本息,没有什么可以质疑和指责的行为,是一种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必然行为,借款人必须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一点一定要明确。
其次,银行贷款为什么要先还再续贷呢?既是借款人的责任,更因为监管有规定
对于借款人来说,为什么要对银行借款先偿还再续贷呢?这是很多借款人非常难以理解的,觉得给自己的资金带来了非常大的不便,为什么不直接续贷呢?
一是及时偿还到期的贷款,是借款人遵守信用的表现。借款人的信用程度就是能否按时偿还贷款的程度,能够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才是有良好信用的借款人。因此,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就是借款人的信用表现。
二是及时偿还到期的贷款,是借款人经营正常和流动性正常的体现。如果一个贷款企业和个人出现现金流动性紧张,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那么,就已经说明贷款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风险加大,就有可能再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审批。
三是通过贷款的偿还,还可以考察贷款企业的资金筹措能力,以便考察未来的贷款风险程度和贷款额度。
除了贷款企业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贷款外,先偿还贷款再续贷也是监管的规定。银行借款续期则是一种对贷款人正常再贷款的一种表现形式,银行贷款如果不能如期偿还就只能办理贷款展期,并成为借款人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贷款后的不得已补救措施。
银行贷款展期和银行贷款续期的贷款无论是金额还是期限都有所不同,银行贷款展期的金额不能超过原有的贷款金额,只能小于原有的贷款金额;银行贷款续贷则可以是原有的贷款金额,甚至还可以大于原有的贷款金额。从期限看,银行贷款展期有明确的期限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更重要的是,对于续贷监管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对于银行贷款展期监管部门会加强监管,同时在五级分类以及提取拨备时都会有所区别。
目前已经有一些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贷款开始办理一些循环贷款,既可以在不先偿还的前提下直接续贷,但还没有大量办理。即使大量办理也会对审批的条件更严格,并不是所有的贷款都可以在不偿还的前提下就能续贷。
其三,如果无力偿还贷款,只能使用过桥资金偿还,偿还后断贷应该怎么办?
有的企业由于发展规模过大或者业务摊子铺得太大,难以筹措资金先偿还贷款,要办理续贷就必须先偿还贷款,又不想因为办理展期而对自己的信用和未来贷款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经常会有的人使用过桥资金先偿还贷款,等贷款发放以后再归还过桥资金。
实际上,这种出借过桥资金的机构就是民间借贷,虽然时间短,一般一到两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但利率却很高。要使用过桥资金付出的代价并不低。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旦使用过桥资金以后银行贷款偿还后不再续贷即所谓的银行断贷,那么就将贷款企业陷入了巨大的资金链危机之中。
一是在企业投资和经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现金流的问题,不要盲目进行大规模的投资,要统筹安排资金,这是一个企业经营管理的最根本原则。
二是最好不要通过过桥资金的方式偿还贷款办理再贷款,毕竟过桥资金要付出较大的资金成本,导致本来就已经紧张的资金更加紧张。
三是不要相信一些银行所谓的口头承诺会继续放贷,毕竟偿还贷款是借款人的责任和义务,即使银行的人口头承诺续贷也可能是一种清收的方式和手段,毕竟如果贷款逾期经办人和支行会受到经济甚至行政处罚。
四是如果一定要使用过桥资金,也要拿到银行的贷款审批通知书,即新的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的审批,所以,偿还以后贷款有保障。
五是如果银行能够出具贷款承诺书是再好不过了,可以为自己使用过桥资金以后提供贷款保障。
曾经有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电器公司无力及时偿还某中银行的到期贷款,某中银行牵头寻找了该过桥资金出借方并向该出借方承诺'我行保证续贷成功,并永续贷出的款归还你单位'。过桥资金方出资金进行过桥,某中银行如期收回了到期贷款。但银行收回贷款后,并未继续向某电器公司发放新的贷款,电器公司难以偿还过桥资金,因此,过桥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某中银行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向原告出具的《承诺书》,内容为承诺保证为被告某电器公司发放贷款,保证续贷成功,该《承诺书》明显具有连带担保的性质,应视为某中行做出了担保的意图表达。结果银行败诉。
这样的真实案例,无论是对贷款企业还是贷款银行以及过桥资金方都是一种相互的借鉴。(麒鉴)本文作者原创,图片来自于网络